宁政办发〔2017〕118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市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5 12:47:13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市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7〕11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快推进全市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推进全市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方便企业群众创业办事,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等四个文件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86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7〕2号),现就加快推进全市“不见面审批(服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具体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服务导向,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支撑、权责清单标准化为基础、流程优化为核心、全程代办为补充、综合化监管为保障,加快推进“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改革。除法律法规规定和暂不具备条件网上办理的事项外,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全程公开、快递送达、网端推送、无偿代办”的方式开展审批(服务),确保到2017年10月底前,实现80%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做到“不见面审批(服务)”是原则,见面审批是例外,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努力把南京打造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创新创业活力最强的区域。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按照“在线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端推送、快递送达”办理模式,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和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市、区、街(镇)、社(村)政务服务事项一网办理。通过网上政务服务“一次认证、全网通行”,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统一证照共享、统一搜索服务、统一咨询评议。对接物流快递应用平台,实现审批服务申报材料、证照批文第三方速递。依托“我的南京”APP,对接网上办事大厅的服务功能,提升网上办事服务的便捷度和使用率。建立公共支付平台,满足网络支付需求,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支付服务。对接完善系统功能,做好“12345”政务热线、公共资源交易等平台对接、系统完善和功能拓展,实现政务服务的全面覆盖,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牵头单位:市政务办、市信息中心


责任单位:市各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编制“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根据《标准化权力清单》和《江苏省政务服务网便民服务事项参考目录》,依托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将可通过“网上办理、帮办代办、快递送达”等方式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和企业群众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形成第一批“不见面审批(服务)”清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暂时不能实行“不见面审批(服务)”的,各部门要说明理由,列表汇总后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市政务办、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各相关部门


(三)优化审批方式及流程。全面实施江北新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加快推进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切实提高便利化水平。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主动服务,加强对试点地区的工作指导、业务培训、文件传达、端口开放、信息传递和数据推送,确保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取得实效。全面优化“企业开办”、“不动产交易登记”、“施工许可”办事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确保2017年7月底前实现“企业3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5个工作日内获得不动产权证、50个工作日内取得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的“3550”改革目标。


牵头单位: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建委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务办、市政府法制办、江宁区政府、溧水区政府、高淳区政府、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等


(四)推广改革试点经验。加快推广江宁区投资建设项目“预审代办制”,通过“一网通办、全程代办、预审联办、集中批办、不见就办”等方式,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推广栖霞区“不见面审批(服务)”,积极构建“全科政务、身份认证、联网办理、信用监管、多种送达”的办事模式,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加快推广“三多四联”改革措施,根据省政府统一要求,在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加快推广“多评合一、多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验收、联合评估”改革措施,实现工业生产建设项目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图、4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


牵头单位: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等


(五)提升代办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南京市投资建设代办服务工作暂行办法》,围绕市、区(园区)、镇街形成“二级机构、三级功能”的代办服务体系,拓展代办服务范围,加强代办人员培训,提升代办队伍素质,积极推行“接力代办、超前代办、全程代办”等代办帮办方式,为投资者提供精准、高效、专业的“保姆式”服务。


牵头单位:市政务办


责任单位:市各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六)推行审批(服务)结果“快递送”。加快与邮政EMS战略合作,推动快递送达服务普遍落实。推行审批服务结果网上推送、代办送达等服务模式,努力实现办事企业和群众“零跑动”。


牵头单位:市政务办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等


(七)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对抽查事项实施全覆盖。严格落实证照联动监管机制,努力实现行政审批与监管执法同步的联动协同监管。加快推动信用监管机制,通过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互联互通,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在综合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形成区、镇街“两权分离、清单明责、重心下移、工作融合、信息共享”的综合执法机制。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编办、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等


三、相关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统筹推进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二)明确任务分工。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各区、各部门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牵头整合各信息系统。市编办(审改办)负责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日常工作。市政务办负责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及网上受理系统改造对接。市发改委负责牵头项目投资在线审批的改革优化。市财政局负责公共支付平台建设,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支付体系。市公安局负责户口办理、出入境有关证照办理、车辆和驾驶人员证照办理以及相关资格资质证明、身份认定等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市人社局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市工商局负责牵头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证照、“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市国土局会同市房产局、市地税局等部门推进不动产交易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市建委负责牵头投资建设领域全程优化改革。市质监局负责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其他市级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相关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的督促指导。


(三)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建立“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督查制度,将其纳入各区、各部门绩效考核和创业创新环境评价。市政府督查室、市审改办负责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督查工作,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地区和部门启动问责、约谈机制,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及时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附件下载:

宁政办发[2017]11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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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南京市, 南京市人民政府, 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