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8〕54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金川河宝塔桥断面水质达标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金川河宝塔桥断面水质达标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8〕5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环保局拟定的《金川河宝塔桥断面水质达标整治工作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川河宝塔桥断面水质达标整治工作方案
(市环保局 2018年5月)
金川河宝塔桥断面是我市省控主要入江支流断面,水质达标至关重要。为落实国家、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实施方案要求,实现宝塔桥断面水质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金川河宝塔桥断面水质达省考要求为核心,全面提升流域相关的断面水质。2018年,宝塔桥断面水质年均值氨氮浓度低于4mg/L,总磷浓度达到Ⅴ类(0.4mg/L);2019年起,宝塔桥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Ⅴ类。
二、工作措施
(一)排查与规划先行
1.系统排查整改雨污管网。对城北污水系统进行全面排查,2018年底前查清区域收水范围内的主次干管及支管问题,2019年底前完成所有问题管网的整改工作(市水务局、市城建集团、鼓楼区、玄武区、栖霞区负责)。
2.做好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规划。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合理统筹污水处理厂分布并加快互联互通。针对城北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开展专题研究,制定城北污水系统与铁北等其他污水系统连通方案。(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城建集团负责,2018年6月底前完成)
3.研究城北污水处理厂准Ⅳ类提标。结合断面达标、城北污水处理厂工艺及运行现状,对准Ⅳ类提标改造进行论证,提出可行性方案。(市水务局牵头,市城建集团、市环保局负责,2018年6月底前完成)
(二)加快污水收集系统建设
4.完善污水干管功能。对金川河流域沿河截流管工况进行评估,提出改造和完善方案,对塑料管道及破损管道进行修复或更换,确保污水收集系统功能良好。(市水务局、市城建集团、鼓楼区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5.成片区开展雨污分流。成片区推进区域内雨污分流建设,对暂不具备雨污分流条件的片区,制定合理的污水截流措施。(市建委牵头,鼓楼区、玄武区、栖霞区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6.推进污水收集主次干管建设。加快铁北地区污水主次干管建设与完善,建设城北污水收集系统建宁路第二通道。研究城北污水系统与铁北污水系统互联互通管道建设问题,提出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市水务局、市建委牵头,市城建集团、鼓楼区、玄武区、栖霞区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运行
7.城北污水处理厂一级A运行。完成提标改造工作,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研究优化工艺参数,进一步降低出水氨氮排放浓度。(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城建集团负责,2018年6月底前完成)
8.提高城北污水处理厂效能。控制景观水位,合理调配低浓度污水,提高污水进水浓度;打开城北污水处理厂集水井进口闸板,提高污水厂运行负荷。(市水务局牵头,市城建集团、玄武区、鼓楼区、栖霞区负责,2018年5月底前完成)
(四)加强排水管控
9.调排紫金山沟、惠民河低浓度污水。制定湖滨泵站、老江口泵站调排方案(2018年6月底前完成)。加快锁金村、下关滨江等地区雨污分流建设,最大限度减少6万吨低浓度污水进入城北污水收集系统。(市水务局、市建委、市城建集团、鼓楼区、玄武区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10.优化控制流域河道水位。制定金川河流域水位控制方案,合理控制流域沿线水位,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河水不倒灌。(市水务局牵头,鼓楼区、玄武区、栖霞区负责,2018年4月底前完成)
11.加强管网日常管养。加快已建雨污管网的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管网的查漏修复和清疏养护,确保各类设施正常运行。(市水务局牵头,市城建集团、鼓楼区、玄武区、栖霞区负责)
12.加大引补水水量。确保金川河常态化引补水,通过南十里长沟、玄武湖、外秦淮河等水系调水引流,科学开展引补水工作。(市水务局牵头,市城建集团、市环保局负责,2018年6月底前完成)
(五)加强排口与支流水质管控
13.开展沿河排口整治。排查梳理流域范围内排口数量,并开展排口整治,确保排口旱天不直排、河水不倒灌、排涝不阻水、雨天少溢流。(市水务局牵头,鼓楼区、玄武区、栖霞区负责,2018年8月底前完成)
14.严格管控泵站排水。加强排水泵站管控,确保旱天不排水。落实泵站前池水质管控措施,水质劣于Ⅴ类的,采取截污纳管或就地处理等措施。(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城建集团、鼓楼区、玄武区负责,2018年5月底前完成)
15.主要支流消除劣Ⅴ类。加强流域范围主要支流水质管控,落实“一河一策”整治措施,开展入河排污(水)调查和整治,主要支流水质消除劣Ⅴ类。(市水务局牵头,鼓楼区、玄武区、栖霞区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六)强化水环境监管
16.加强排水许可管理。加强排水许可管理工作,确保流域范围内排水户排水许可办证率达到100%。建立重点排水单位日常监管制度,加强排水行为监督执法,杜绝污水通过雨水管网等进入河道。(市水务局牵头,市城管局配合,鼓楼区、玄武区、栖霞区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17.强化重点污染源管控。对流域范围内工业企业、医院等重点排污单位加强监管。(市环保局牵头,鼓楼区、玄武区、栖霞区负责)
18.实施断面水质监测预警。对内外金川河、城北护城河、西北护城河、南十里长沟及其支流设置水质断面,开展监测预警,分析各段污染源控制情况,并及时通报。针对断面水质异常,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市环保局牵头,鼓楼区、玄武区、栖霞区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领导责任。主要入江河流达消除劣V类是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整治提升的一项重要任务,相关区区委履行第一责任,区政府及市相关部门负直接工作责任。本方案的相关任务列入书记责任状加以考核。
(二)落实督查机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相关区区委、区政府及市相关部门、单位的责任落实情况实行专项督查,情况报市委、市政府。
(三)落实断面补偿。对与金川河宝塔桥断面水质相关的区域范围实施水环境区域补偿,并逐年提高经济补偿标准,每年翻倍,倒逼各相关区采取措施,有效提升水质。
(四)落实责任主体。鼓楼区、玄武区和栖霞区是金川河流域各控制断面水质保障的责任主体,要围绕本方案,各自制定并实施断面达标工作方案,形成更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明确具体实施部门、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并按时序进度挂图作战,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按期完成。市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对各区做好业务指导和工作衔接,保障各项治水措施发挥实效。
附件下载:
宁政办发[2018]05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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