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4〕139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南京年鉴〉2015版编纂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南京年鉴〉2015版编纂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4〕13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京年鉴》是逐年记载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情况和成就的史料性文献,具有重要的存史、资政、资治价值。为做好《南京年鉴》2015版编纂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南京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全面、准确、科学、系统地记述2014年度南京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重大事件,全面展示一年来全市各条战线,积极应对各种压力挑战,全力打好“经济发展稳中向好、改革创新实质突破、青奥盛会精彩圆满”三场硬仗所做的重要工作以及所取得的主要成就,努力将《南京年鉴》打造成为具有政府公报性质的综合性信息资料工具书、权威性的年度史册,成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的参考和依据,成为社会各界了解南京、研究南京的重要窗口。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记述、数字准确、门类齐全、分类科学、信息密集、编排有序、图文并茂。
(二)记述的地域范围以南京市行政区域为界,记述的内容要系统反映南京的整体情况以及本地区、本部门(单位)、本系统(行业)的基本情况,记述的重点要突出全市要事、大事、新事和特事,且有较高的存史资政价值。
(三)条目撰写应做到文体正确、文字精炼通畅,注意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和连续性,提倡写300—500字短条目,避免直接将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新闻报道等作为年鉴稿件。
(四)随文图片与文稿一并送交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年鉴处(南京年鉴编辑部)。稿件送交前,需由本单位的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须经本单位保密审查。
三、工作分工
《南京年鉴》所载资料均由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和直属单位、驻宁部队和有关单位具体供稿。各区人民政府、市各部门要根据组稿要求以及组稿详细分工,按时保质完成供稿任务。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要认真落实本单位所承担的具体组稿任务,原则上在2015年2月15日前完成初稿交稿任务。少数统计数据不完全的,可以采用先留空、出版前填补的办法。图片稿随文字稿同时提供,且有文字说明。其中,“统计资料”和“南京市政区图”分别由市统计局、市规划局于2015年4月30日前提供给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年鉴处(南京年鉴编辑部)。
各区、各部门(单位)要按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自承担的组稿、撰稿任务,协同配合市地方志办公室年鉴处(南京年鉴编辑部)认真做好《南京年鉴》的编纂工作,确保《南京年鉴》2015版按时出版。
有关事宜请与市地方志办公室年鉴处(南京年鉴编辑部)联系,联系人:王达云、黄涛;联系电话:68782092、68782093。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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