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4〕117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三小车”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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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三小车”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4〕11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全市“三小车”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13日


《全市“三小车”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残疾车、三轮车、正三机(以下简称“三小车”)非法营运,巩固和提升“三小车”整治工作成效,提升城市整体文明形象,进一步落实长效治理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条抓块管、以块为主”的工作原则,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依据部门职能,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细化分解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工作措施,积极形成整治合力,确保“三小车”长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打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成立全市“三小车”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徐锦辉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曹谦荣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信访局、市督查办、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法制办、市残联、高新区管委会、化工园管委会、市邮政管理局,以及各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三小车” 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的具体各项措施落实。领导小组在市公安交管局设办公室,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宁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宁任常务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德生、市综治办副巡视员陈湛、市信访局副局长曹明、市督查办副主任时金峰、市经信委副主任郑加强、市残联副理事长谢净、市公安局交管局局长叶坚任副主任,抽调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考核长效治理工作。建立全市“三小车”非法营运长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解落实职责任务,加强整体协作联动,集中部门优势力量,积极开展“三小车”长效综合治理,切实形成管理合力。各区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化工园管委会)明确一名分管区长主抓,并成立相应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负责辖区内“三小车”长效治理工作。


三、长效治理范围及重点。长效治理的范围为:江南六区,即: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重点围绕主城区、窗口地区、交通枢纽等区域,查处“三小车”违法载客营运、无牌上路和两轮摩托车、电瓶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


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结合本区实际,自行确定“三小车”禁行区域,参照本方案执行。


四、工作职责


(一)市级单位


1.市委宣传部负责长效治理工作政策法律及整治情况宣传,扎口协调省、市媒体即时发布信息,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引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2.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整治过程中信访稳定工作,督促各区综治、信访部门做好“三小车”车主聚集群访的矛盾化解,研究长效治理工作中的难点和突出问题。


3.市督查办负责督查各区、各部门长效治理工作履职尽责情况,对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以及推诿扯皮等失职失责问题形成督查问责建议,依据相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4.市经信委负责会同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法制办、市残联、市公安交管局等部门重新选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型,规范和鉴定“残疾人电动轮椅车”动力和标配,并为查处非指定车型或私自改装“三小车”提供技术依据。


5.市公安局负责会同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法制办、市残联修订完善《南京市残疾人专用车管理暂行规定》,制定《全市“三小车”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考核考评方案》,做好“三小车”禁区内违法通行的日常治理工作和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


6.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残联会同各区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化工园管委会)按规定做好残疾人车主的困难帮扶、就业安置和信访稳定等工作。


7.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依法对“三小车”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的企业(点)进行查处。


8.市城管局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查处,并将长效治理工作纳入城管考核讲评内容,对环卫职工开展教育,禁止环卫“三小车”在城区主次干道作业。


9.市交通局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将“黑车”载客和“三小车”违法载客执法查处工作有机结合。同时,进一步优化调整客运交通布局,完善全市公交路网结构,挤压“三小车”违法生存空间。


10.市法制办负责长效治理工作法规政策保障,做好办理疑难案件的法规指导工作。


11.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对快递行业“三小车”规范及选型,对于符合条件的快递三轮车按照统一车型、统一标识、统一编号、统一牌号,由市邮政管理局与市公安交管局联合管理。


(二)属地区单位


1.安置保障。各区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化工园管委会)落实属地责任,组织区有关部门、街道、社区负责摸清“三小车”底数和人员,分类施策,完成“三小车”车主推荐就业、落实生活保障等安置任务,确保安置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2.源头查控。负责对辖区内的“三小车”生产企业、销售、改装、维修点清理整治工作。


3.重点管控。组织人员负责本辖区“三小车”重点聚集区域、窗口地区的落实巡查,实时管控。


4.落实维稳。及时接访本辖区“三小车”上访车主,化解源头矛盾,做好稳控工作。一旦出现“三小车”车主聚集缠访、闹访,各区政府办和高新区管委会、化工园管委会相关单位立即组织区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人员到场劝返、带离。


五、任务分工


1.日常整治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会同交通部门和各区“综管办”负责全市禁区内“三小车”整治工作,结合路面实际,根据不同群体分门别类开展治理。同时,针对重点地区落实整治和看守相结合办法,消除“三小车”在禁区内违法载客问题。


2.聚集点管控组。由各区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化工园管委会)牵头,组织公安、城管部门及街道力量针对辖区内的“三小车”聚集点进行全天候(或重点时段)管控,最大限度地挤压“三小车”在禁区内违法载客空间。


3.信访维稳组。由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牵头,会同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残联负责“三小车”车主接访工作,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建立健全市、区、街道“三位一体”的接访维稳机制,防止在党政机关门前以及城市道路,堵门堵路以及长时间聚集等情况。各区综治维稳、信访、公安等部门对违法聚访的车主,安排工作人员及时带回,落实接访稳控措施。


4.应急处置组。由市公安局负责长效治理工作中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处置;对在日常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堵门堵路、聚众滋事等过激行为及时处理,避免引发不稳定事端。


5.源头管控组。由各区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化工园管委会)牵头,会同经信、工商、质监、公安部门负责全市“三小车”生产企业、销售、改装、维修点的源头治理,通过走访、排摸,以及群众举报等方式,全面掌握全市非法销售和改装点的情况,予以查处取缔。


6.安置保障组。由各区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化工园管委会)牵头,会同民政、财政、人社、残联等部门,负责“三小车”车主的困难帮扶和就业安置工作,针对残疾车主的实际生活情况,予以人文关怀,解决家庭困难。


7.宣传引导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长效治理工作的政策法律宣传,组织媒体开展正面宣传,做好网络舆情监管和引导,避免出现负面炒作。


8.法规保障组。由市法制办牵头,会同市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为长效治理工作提供法律相关支持。


9.选型修订组。由市经信委牵头,会同质监局、市环保局、市法制办、市残联、市公安交管局等部门重新选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型,会同市城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确定环卫和快递行业小型作业车型标准。


10.考核检查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对各成员单位长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对存在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以及推诿扯皮等失责失职行为的,移交市督查办进行督促整改,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相关规定实施问责。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宣传部门通过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及时发布治理信息,着重正面引导,取得舆论支持,获得市民理解,营造浓厚氛围。


(二)开展调查摸底。各区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化工园管委会)组织开展“三小车”车主信息摸排工作,登记造册,录入平台;将阻挠执法、闹访滋事等重点车主纳入重点人员管控,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发挥街道干部和社区民警的作用,主动上门对车主进行政策宣传、思想疏导和说服教育,劝促签订不在禁区内违法载客保证书。


(三)深化日常整治。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职责组织专门队伍,条块结合、条整块管,开展区域整治,严格落实综合治理的措施,安排专人在“三小车”重点聚集区域和窗口地区守点、巡查,对发现“三小车”载客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在查处中,落实“四个坚决”措施,即对符合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三小车”车主,坚决予以治安拘留;对无牌“三小车”坚决予以扣留;对闯禁区的“三小车”坚决予以上限处罚;对安装载人(货)装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禁行范围内行驶以及擅自安装座椅的,坚决予以扣车并拆除违法装置。


(四)做好信访维稳。聚访人员由属地区政府牵头,落实所属街道责任,组织区信访局、街道、社区等将人带回,进行教育、稳控。对暴力阻碍执法或危害公共安全的车主,由属地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要注意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三小车”群体的不稳定因素,开展矛盾的源头化解,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严格源头管控。各区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化工园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逐一深入汽摩经营、修理、改装点等店面,加强警示宣传,并组织联合清理检查,严格落实罚款、限期整改、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措施,坚决取缔违法生产、销售、改装行为。


(六)落实帮扶保障。各区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化工园管委会)牵头有关部门积极强化疏导安置,凡是车主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原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疏导安置;凡是车主愿意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尽可能给予支持和鼓励;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三小车”车主落实帮扶措施,按政策给予技能培训、就业支持和资金补助。同时,建立保障跟踪机制,对“三小车”车主疏导安置情况进行定期回访,及时掌握现状信息,对已安置车主有复驶苗头的,及时查明缘由,主动消除源头隐患。


七、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细化措施。要从保障城市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长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专人牵头负责,各小组牵头单位及各区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化工园管委会)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落实责任分解包干,强化综合管控,确保措施落实。同时,要重点突破,分别从“正三机”和“三轮车”等重点车辆、居住在禁区外的驾驶人、户籍为外地的“三小车”车主寻找突破口,有效解决非法载客营运问题。


(二)加强联动,明确职责。要结合部门职能实际,制订长效治理工作分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密切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整治格局。


(三)规范执法,稳妥处置。要分类施策,人性化地对待残疾人车主,保障残疾人生存就业问题。对环卫类车辆要禁止在主次干道行驶,对快递类车辆要借鉴其他城市先进做法。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维稳意识、安全意识,坚持依法管理,注意工作方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情况,避免激化矛盾,最大限度实现管理效果与社会效果协调统一。


(四)强化督导,稳步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制定考核办法,及时通报工作成效,定期组织交流沟通,取长补短,深入推进,确保长效管理成效。


(五)及时总结,提高实效。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统筹各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各区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化工园管委会)及时发布工作动向,尤其是对不稳定因素,要提前预警,对于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形成边管理、边完善、边提高的良好工作局面。


附件:1.全市“三小车”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人名单


2.“三小车”重点聚集区域和窗口地区整治任务表


3.治理范围内“三小车”车主户籍地统计表



附件1


全市“三小车”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络人名单


单位

姓名

部门

职务

市委宣传部

分管领导

王德生

市委宣传部

副部长

联络人

姚江莉

市委宣传部新闻处

调研员

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

分管领导

陈湛

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

副巡视员

联络人

刘标剑

市委政法委协调处

主任科员

市信访局

分管领导

曹明

市信访局

副局长

联络人

程章

市信访局接待处

副处长

市督查办

分管领导

时金峰

市督查办

副主任

联络人

卜勇

市督查办督查四处

主任科员

市经信委

分管领导

郑加强

市经信委

副主任

联络人

张嘉成

市经信委科信处

副处长

市公安局

分管领导

周宁

市公安局

副局长

联络人

徐冉

市公安局交管局

副局长

市民政局

分管领导

王军

市民政局

副局长

联络人

齐祥阳

市民政局社会协助处

副处长

市财政局

分管领导

张海燕

市财政局

副局长

联络人

肖桦

市财政局市场保障处

副处长

市人社局

分管领导

江萍

市人社局

巡视员

联络人

延振宁

市人社局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主任

市工商局

分管领导

陈元虎

市工商局

副局长

联络人

蒋富明

市工商局个企处

副处长

市质监局

分管领导

张建平

市质监局

副局长

联络人

王义春

市质监局监督处

副处长

市环保局

分管领导

周斌

市环保局

巡视员

联络人

田锋

市环保局污防处

主任科员

市城管局

分管领导

陈雷

市城管局

副局长

联络人

朱亚楠

市城管局环卫处

主任科员

于洋

市城管局城管总队指挥中心

科长

市交通局

分管领导

郑春发

市交通局

副局长

联络人

汪洋

市交通局公交处

主任科员

市法制办

分管领导

杨以群

市法制办

副主任

联络人

翁宁

市法制办执法监督处

处长

市残联

分管领导

谢净

市残联

副理事长

联络人

沈群芳

市残联维权处

副处长

高新区管委会

分管领导

林其坤

高新区管委会

副主任

联络人

徐四美

高新区城管局

副局长

化工园区管委会

分管领导

楚琢玉

化工园区管委会

副书记

联络人

马宁远

化工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科长

市邮政管理局

分管领导

姜伟刚

市邮政管理局

副局长

联络人

徐晓进

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科员

玄武区

分管领导

胡士宁

玄武区政府

副区长

联络人

朱军

交警一大队

大队长

马俊

玄武区治安大队

教导员

秦淮区

分管领导

蒋兆友

秦淮区政府

副巡视员

联络人

齐贤平

秦淮区政府办公室

副主任

建邺区

分管领导

李方毅

建邺区政府

副区长

联络人

邵军平

建邺区治安大队

科员

鼓楼区

分管领导

郭明雁

鼓楼区政府

区委常委、副区长

联络人

谢心博

鼓楼区城管局

科员

石红珍

鼓楼区政府办公室

主任

栖霞区

分管领导

陈松

栖霞区政府

副区长

联络人

余扬

交警七大队

副大队长

雨花台区

分管领导

汪东明

雨花台区政府

副区长

联络人

褚堂桂

雨花台区政府办公室

副主任

江宁区

分管领导

赵立宏

江宁区公安分局

局长

联络人

戚明亮

江宁交警大队

科长

浦口区

分管领导

赵德本

浦口区委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联络人

吴峰

浦口区政府办公室

副主任

六合区

分管领导

徐健

六合区政府

副区长

联络人

毛家诚

六合交警大队

大队长

溧水区

分管领导

蒋虻芒

溧水区政府

党组成员、区公安局长

联络人

杨兆飞

溧水区政府办公室

科长

高淳区

分管领导

黄亦武

高淳区政府

副区长

联络人

谷颂化

高淳区政府办公室

副主任



附件2


“三小车”重点聚集区域和窗口地区整治任务表


序号

责任区

责任单位

值守时间

参与力量

1

南京火车站及黄家圩周边

玄武区政府

全天候

公安交警、治巡和城管、街道力量

2

珠江路金鹰天地周边

12:00—21:00

3

德基商场周边

12:00—21:00

4

石鼓路丰富路周边

秦淮区政府

全天候

5

中央商场周边

全天候

6

中山南路金沙井周边

全天候

7

平江府路金榜大市场周边

9:00—18:00

8

水游城周边

18:30—22:00

9

莫愁湖地铁站口

建邺区政府

全天候

10

云锦路地铁站口

全天候

11

万达广场周边

全天候

12

三牌楼大街周边

鼓楼区政府

全天候

13

广州路小粉桥周边

全天候

14

模范马路地铁站口

全天候

15

中央路黑龙江路口

18:00—22:00

16

中央门长途汽车站周边

全天候

17

建宁路(玉桥路口至长途车站北门)

9:00—20:00

18

盐仓桥广场周边

18:00—22:00

19

大桥南路家乐福超市周边

18:00—22:00

20

迈皋桥广场周边

栖霞区政府

全天候

21

中华门地铁站口

雨花台区政府

全天候

22

南京南站周边



附件3


治理范围内“三小车”车主户籍地统计表


(市公安局交管局提供)


车主户籍所在地

残疾车

正三机

三轮车(含电动)

小计

合计

327

101

287

715

玄武区

9

1

10

秦淮区

46

28

74

建邺区

6

3

16

25

鼓楼区

80

6

23

109

栖霞区

2

43

45

雨花台区

90

90

外地

94

33

219

346

不详

16

16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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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南京市, 南京市人民政府, 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