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4〕103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企业设立多证联办并联审批业务向区(园区)延伸部署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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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企业设立多证联办并联审批业务向区(园区)延伸部署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4〕10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企业设立多证联办并联审批业务向区(园区)延伸部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9月12日



全市企业设立多证联办并联审批业务向区(园区)延伸部署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第二轮综合改革工作精神,结合《南京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宁政发〔2014〕107号)要求,市政务办、市工商局依托政务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研发企业设立多证联办并联审批业务系统,并已于今年6月下旬上线运行并调试稳定。为做好企业设立多证联办并联审批业务向区(园区)延伸部署,加快此项工作在全市全面推行,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企业设立多证联办并联审批制度,采取“一表填报、综合受理、并联审批、统一发证”的运行模式,实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制印章信息卡等多证联办,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发展环境。


二、适用范围及办理流程


(一)适用范围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二)办理流程


1.填报预审信息。在通过企业名称预核准后,申请人登录南京市工商局门户网站(http://gsj.nanjing.gov.cn)的“网上登记”栏目,填报企业设立的相关信息,供审批部门网上预审。


2.准备申报材料。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将收到政务服务中心发送的企业设立多证并联审批告知短信,根据短信提示登录市工商局网站查询并准备企业设立应当提交的书面材料,同时登录市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njzwfw.gov.cn),补充填报税务登记等所需的相关信息,并按照要求准备书面材料。


3.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人携带全部申报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多证联办专设综合窗口进行申报,相关审批部门审核无误后正式受理、同步审批。


4.一次领取证照。申请人收到政务服务中心发送的多证联办业务办结告知短信后,可到政务服务中心缴费并一次性领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制印章信息卡等证照。


三、实施基本条件


全市具有企业设立登记权限的11个区和相关园区,要做好有关承接和准备工作,保证企业设立多证联办并联审批工作顺利开展:


(一)相关部门和事项应进必进。目前,企业设立多证联办并联审批涉及5个部门及相关事项,即:工商部门的企业注册登记、质监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办理、国税和地税部门的税务登记、公安部门的公章(法人印鉴)核准备案。上述5个部门及相关事项必须同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二)窗口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相关进驻部门需将各自业务系统接入政务服务中心相应窗口,并通过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系统集中办理。


(三)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各区(园区)政务服务中心根据企业设立登记的业务量,设置若干综合受理窗口,配备熟悉企业设立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承担综合受理业务。


(四)配置必要工作设备。办理多证联办并联审批业务的窗口,除正常办理业务所需设备外,需要配置USB切换器,综合受理窗口需要配置300万像素以上的高拍仪。


四、进度要求


结合各区(园区)和相关事项的实际进驻情况,计划分三批部署实施。


第一批(5家):浦口区、雨花台区、六合区、高淳区、南京化学工业园。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二批(6家):江宁区、溧水区、鼓楼区、秦淮区、玄武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第三批(4家):建邺区、栖霞区、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宁经济开发区。2015年6月底前完成。


各区(园区)按照时间要求和实施基本条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市政务办、市工商局等市级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集中组织操作培训。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进机制。企业设立多证联办并联审批工作是全市第二轮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工作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园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细化部署,对涉及并联审批部门和事项尚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抓紧协调相关部门和事项进驻,确保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要加强上下沟通对接,形成主动配合,互通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提升业务水平,强化督促检查。要加强业务操作培训,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参照全国先进地区的标准,一般办件应在3个工作日内,情况特别复杂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设立多证联办的相关证照。市政务办、市工商局要对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落实情况进行适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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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南京市, 南京市人民政府, 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