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4〕33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南京市“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5 17:23:03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南京市“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4〕3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人口计生委制定的《南京市“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4月16日



南京市“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意见


(市人口计生委 2014年4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中发〔2013〕15号)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现就南京市实施“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以下简称“单独两孩”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适应我市人口形势发展变化,积极稳妥地实施城乡统一的“单独两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积极稳妥。有序落实“单独两孩”政策,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控制政策实施过程风险,稳定低生育总体水平,实现人口总量控制目标。


(二)强基固本。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巩固计划生育基础,确保不因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而放松计划生育工作。


(三)均衡发展。调控人口规模,提升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分布,优化人口服务管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方法步骤


(一)调研预测,制定方案。全面调查目标人群,预测新增出生人口,评估政策实施后对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供给带来的影响;制定宣传引导、出生人口监测预警、生育技术指导、配套政策等工作方案,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与“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资源配置、调整衔接方案。


(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对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进行广泛动员,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采取多种形式,解读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相关规定,并做好群众政策咨询和解释工作;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协会网络优势,做好组织发动和宣传工作。


(三)规范审批,依法行政。按照《南京市关于再生育子女审批的实施办法》的要求,简化办证手续,实行全程代办制、个人承诺制和首接负责制。组织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干部分级集中培训,全面掌握和准确把握政策内容,熟练掌握再生育审批政策。


(四)孕前检查,优生指导。加大孕前优生宣传力度,引导符合条件拟孕夫妻,参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高风险人群咨询指导,提供健康处方,建立“绿色通道”,完善转诊服务;做好围产期保健,开展避孕措施落实后的随访和生殖健康服务指导;整合服务资源,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五)监测预警,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市各相关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机制,联合开展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做到出生人口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加强对出生人口信息的分析和研判,依据跟踪监测出生人口的变动趋势,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做好出生人口监测预报,定期向社会公布再生育申请审批数量和人口出生数量,引导群众避开生育高峰,选择理性生育。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单独两孩”政策是国策的重大调整,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要进一步夯实基础,稳定队伍。要继续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二)搞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引导,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大意义,充分肯定计划生育事业取得的成绩,为“单独两孩”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告知群众集中生育可能在接产、入学、就业等方面的影响,减缓生育集聚。


(三)完善公共服务。市各相关部门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做好经济社会政策衔接及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加强妇科、产科和儿科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生育堆积现象;加强高龄人群再生育咨询指导,做好随访和辅助生育诊疗服务工作;加强助产技术服务,完善高危孕产妇管理、孕产期保健,合理利用产科资源,引导孕产妇就近分娩,保障母婴安全和出生人口素质;办好亲子园、育儿园,规范母婴及家政市场,做好幼儿园、中小学教育资源规划建设布局调整;开展住房保障供给研究,应对因政策调整出现的各类需求;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确保生育保险待遇的落实。




附件下载: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47912.html

本文关键词: 南京市, 南京市人民政府, 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