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3〕124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南京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5 17:29:22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南京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3〕1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住建委、城管局拟定的《南京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21日


南京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实施意见


(市住建委、市城管局 2013年11月)



为巩固我市村庄环境整治成果,夯实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基础,建立村庄环境的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改善我市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全省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苏办发〔2011〕40 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美丽乡村建设环境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2〕76号)有关精神,现就我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南京市美丽乡村建设实施纲要》为依据,以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建管并举、强化管理,疏堵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构建“权责明确、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形成覆盖全市村庄的长效管理网络,建立“硬件设施完好、保洁队伍稳定、资金筹措到位、制度健全完善、考核奖惩分明、监管保障有力”的长效管理模式,为加快建设都市美丽乡村、农民幸福家园奠定坚实基础。


二、管理范围和目标


(一)管理范围。全市所有列入环境整治范围的自然村庄,既包括规划保留村庄(含农民集中安置小区),也包括非规划保留村庄;全市所有高速公路、铁路和绕城公路、绕城高速沿线两侧,以及城郊结合部可视范围内的村庄。


(二)管理目标。按照我市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建设要求,健全完善环境卫生管理、乱堆乱放整理、违章建设管控、河道环境治理等各项制度,并强化日常监管,持续改善村庄环境。具体目标要求如下:


1.村容村貌整体协调。加强村庄住宅等建筑管理,做到传统建筑风貌和文化特色得到保留和传承,新增建筑物与原有建筑物风格一致,及时清理破损严重建筑;加强建筑物上附属设施管理,墙面、屋面附属设施安装整齐;执行村庄建设管理制度,杜绝乱建乱搭等违章现象发生。


2.村庄道路干净整洁。按照《南京市郊区村庄环卫设施配置导则》、《南京市郊区村庄环境卫生保洁标准》的相关规定,道路保洁制度健全,经费、人员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巡回清扫和清除路面垃圾及其他抛洒物,道路及两侧无大面积暴露垃圾,无污水和固体废弃物。


3.村庄院落卫生有序。有宣传教育计划,有村规民约,有宣传专栏;村民集中居住区保持卫生、整洁、有序,无暴露垃圾和露天旱厕,无乱堆乱放,无污水排放。家禽家畜圈舍实施清洁管理,村庄畜禽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不影响周边环境卫生。


4.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中转、区处理”的工作要求,做到小区设桶、村设垃圾房、镇街设中转站;垃圾清运制度上墙,保洁人员责任明确;中转站、垃圾房(桶)生活垃圾清运及时,做到日产日清;大力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促进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5.环卫设施洁净完好。公厕、中转站、垃圾房(桶)等外观应整洁完好,无缺损、无污迹、无满溢,无明显异常臭味,无垃圾焚烧痕迹;环卫设施周边环境及地面应保持干净清洁。


6.河道池塘清洁通畅。定期开展农村河道河塘轮浚,保持河沟水系畅通;保持河塘水岸卫生,做到河面清洁,无有害水生植物,无大量漂浮物;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无污水超标集中排放;桥堍两侧、河岸沟坡无散落垃圾,河道河塘护坡无开垦种植,保持“流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


7.村庄绿化养护到位。村庄宜林地绿化保存率95%以上,村内公共绿化由专人负责养护管理;加大增绿补绿力度,古树名木、花草树丛、绿化小品长势良好,村庄生态环境水平较高。


三、组织保障和工作措施


加强村庄环境长效管理事关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事关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要通过政府组织、社会推动、农民参与,建立健全资金统筹、队伍统管、措施统一的工作机制,确保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管局是我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的牵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市住建、农业、水利、环保等其他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积极配合做好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各镇街、村(社区)应不断加强管养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村庄环境日常管理的组织、协调、督查和服务工作,定期开展管养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培训,不断提升管养队伍的管理水平,并确保管养队伍稳定持续。


(三)优化管理模式。在巩固提升原有管理方式方法的基础上,优化创新村庄环境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尝试环卫保洁市场化、社会化运作,通过托管、外包等多种形式,逐步引入招标、比选等竞争机制,不断提高保洁质量和效果。


(四)落实管养经费。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村集体和农民自筹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支持的多元化筹资机制,确保村庄环境管理持续有效运作。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落实日常管护经费制度,各区、镇街、村(社区)可按一定比例负担管养经费,市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奖补。各区每年应安排一定额度的经费,用于对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年度考核优秀的街镇、村(社区)的奖励。


(五)实施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市、区、镇街、村(社区),以及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的全方位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全市郊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体系,由市城管部门牵头,每年组织1—2次考核验收,并及时公布考评结果。


(六)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橱窗、致农户公开信、制定村规民约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加快转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自觉维护村庄环境整治成果,积极参与长效管理。要利用必要的行政手段和舆论监督,对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曝光,真正形成敢管、真管、会管的风气和氛围。





附件下载: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47932.html

本文关键词: 南京市, 南京市人民政府, 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