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2〕162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南京市协议供货网上竞价采购改革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南京市协议供货网上竞价采购改革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2〕16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市监察局拟定的《南京市协议供货网上竞价采购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11日
南京市协议供货网上竞价采购改革方案
(市财政局 市监察局 2012年12月)
为全面贯彻财政转型创新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南京市协议供货网上竞价采购改革方案。
一、目标定位和思路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运用科技手段和市场机制,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流程再造,改革网上竞价产品入围办法、限价方法和成交方法,降低供应商准入门槛,加强供应商管理,努力实现网上竞价采购“竞争更加充分、价格更加合理、权责更加明确、过程更加透明、管理更加精细”的目标,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具体措施和推进步骤
(一)改革供应商的征集管理办法。采用公开征集竞价供应商的办法,最大程度增加参与网上竞价的供应商数量。对供应商实行注册登记制度,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通过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申请注册,按规定程序通过审核后,缴纳保证金,登记加入供应商库。
(二)改革网上竞价产品的入围办法。以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出具的市场销售主流产品的监测样本为依据,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专家审核确认后,纳入网上竞价产品范围。实行网上竞价产品的具体品目,由每年制定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确定。
(三)改革网上竞价产品限价方法。以南京市价格监测中心公布的市场主流产品价格作为网上竞价产品最高限价,定期(根据不同产品价格变动特点确定为半年、每季度或每月)在网上更新发布。并以此为依据,计算网上竞价产品市场节约率。
(四)改革网上竞价产品成交方法。在原有网上竞价产品最低价成交法的基础上,增加折扣率成交法,使相关产品的比价方式更加有效,成交价格更加合理。适合折扣率成交法的具体产品,由市财政部门确定。
(五)改革网上竞价供应商管理办法。财政、监察、审计、工商、质检、物价、公安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供应商网上竞价行为的监管,共同营造健康、有序、规范的网上竞价市场环境;完善南京市网上竞价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加大奖惩力度,实行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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