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1〕166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城管局南京市2011-2012年度扫雪防冻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6 11:16:46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城管局南京市2011-2012年度扫雪防冻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1〕16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城管局拟定的《南京市2011—2012年度扫雪防冻工作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南京市2011—2012年度扫雪防冻工作应急预案


(市城管局 2011年12月)



为加强对我市扫雪防冻应急工作的领导,提高对突发性降雪的应急反应能力,充分发挥各区县、各职能部门扫雪防冻资源合力,高效快速地做好扫雪防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雨雪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江苏省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南京市扫雪防冻工作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扫雪防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成立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各区县、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城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市扫雪防冻指挥部主要职责: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全市扫雪防冻工作,制定扫雪防冻工作总体安排和工作方案,负责通报雪情、协调矛盾,督促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扫雪防冻工作。


二、保障范围


全市范围。以高速公路连接线、对外主要交通道路、桥梁、立交、高架桥、隧道口、坡道、主干道、窗口地区、农贸市场为重点,同时确保街巷社区道路畅通。


三、组织原则


全市扫雪防冻工作按照条块联动、属地管理,条抓块保、以块为主的原则,以区县为责任单位,全面负责辖区内各项扫雪防冻和抢险救灾的组织实施;以行业为主线,组织安排,督促检查。各区县政府、市相关部门要结合冬季的气候特点,认真把扫雪防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安排,制订方案,规范、完善各项预防、应急措施和有效责任机制。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网络和组织运行机制,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坚持全面动员,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切实把扫雪防冻中的各项保障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四、等级划分


Ⅰ级,暴雪,(红色预警)。12小时降水量达到6.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10.0毫米以上。


Ⅱ级,大雪,(橙色预警)。12小时降水量达到3.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6.0毫米以下。


Ⅲ级,中雪,(黄色预警)。12小时降水量达到1.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3.0毫米以下。


五、预警响应


当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雪情预警信息后,各区县、相关部门扫雪防冻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快速响应,积极部署,有效预防,做好扫雪防冻的各项准备工作。


接到降雪或异常气象通报时,各相关成员单位立即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应急工作人员到达各自工作岗位,备齐专业除雪作业所需车辆、工具和物资,特别是遇有夜间、节假日降雪预报时,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留有充足人员和后备力量,随时准备实施应急响应。南京市扫雪指挥办公室根据气象变化向有关成员单位发布应急工作指令后,有关单位应尽快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


Ⅲ级,中雪,黄色预警


(一)各成员单位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市扫雪指挥部办公室检查各区县、各部门扫雪防冻作业单位人员到位情况。


(二)各备勤点扫雪防冻人员、装备、车辆全部到位。


(三)做好市政各项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四)加强社会宣传,及时发布扫雪防冻工作动态。


(五)盐务部门调集足够的化雪用盐,盐库要保持24小时值班。


Ⅱ级,大雪,(橙色预警)


在黄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区县、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或联络人到市指挥部参加扫雪防冻保障应急工作,同时做好协调各方面力量投入扫雪防冻。保障雨雪天道路通行条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资料的供应。


Ⅰ级,暴雪,(红色预警)


在橙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由市扫雪防冻领导小组,按照市扫雪防冻应急预案,调动一切资源,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力度和力量投入,全力应对灾害。


六、应急响应


Ⅲ级,中雪


(一)市、区及各相关部门启动扫雪防冻工作预案,作业单位上路清扫积雪。


(二)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按责任区划分清除积雪,保持道路畅通。


(三)沿街单位、店家,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要求,负责门前人行道积雪的清除,易滑路段要采取防滑措施。


(四)利用电台、电视等媒体动员全体市民积极参与扫雪防冻工作,做到自扫门前雪。


Ⅱ级,大雪


(一)在应对Ⅲ级中雪的基础上,进一步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扫雪除冰工作。


(二)启动民兵、预备役部队和部分部队应急队伍,重点支援高架、立交、大桥、二桥、三桥、绕城公路、车站、码头等重要节点和道路扫雪除冰工作。


(三)交管部门对道路交通实施管制(如若封路须听从指挥部命令),加强交通疏导,快速处理事故,排除交通险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交通状况。


(四)各职能部门按照“保民生、保供应、保交通”的总体要求,提前做好食品、蔬菜、水、电、气等民生需要的物资保障。


Ⅰ级,暴雪


(一)在应对Ⅱ级大雪的基础上,全面启动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支援地方扫雪应急预案,按预案将兵力、机械对口支援各重要节点、道路。


(二)交管部门优先保障水、电、气、救护等民生需要的抢修、抢险车辆的通行,必要时派警车带车护送。


(三)各区县、各相关部门排查,并消除因积雪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四)发生灾害后,各区县、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划分,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抢险救灾行动。


七、除雪作业要求


(一)各级扫雪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坚持安排专人收听天气预报,随时了解天气变化,遇有降雪预报时,提前将作业车辆进入各待命作业位置,确保在短时间内迅速开展作业。


(二)各扫雪作业单位进行扫雪作业时要按照“先立交、后道路”,“先重点、后一般”和“先打开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的顺序作业。


(三)中雪降雪过程中,城区高架、立交、桥梁、坡道、匝道、进出城通道等易结冰地段,每2小时实施一次撒盐化雪,大雪以上每1小时实施一次撒盐化雪,防止积雪成冰。同时采取机械化清雪,人工扫雪等措施,确保城区主干道、内环快速通道、长江大桥、二桥、三桥、绕城公路及各高速公路连接线、进出城通道单向至少1股道路的畅通。


(四)大雪以上降雪结束24小时内,城区主次干道、内环快速通道、长江大桥、二桥、三桥、绕城公路及各高速公路连接线、进出城通道单向至少保持2股道路的畅通。


(五)大雪以上降雪结束48小时内,城区内积雪清除完毕,交通恢复正常,高速公路、进出城通道、绕城公路、长江大桥、二桥、三桥交通基本恢复正常。


八、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各区县政府:对辖区内扫雪防冻及抢险救灾负全责。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桥梁、小街巷及立交、高架桥、桥梁、坡道的积雪清除;负责区域内因雪灾引发的各类灾情救援的组织指挥,抢险救灾行动。


南京警备区:负责协调、调动驻宁部队及院校、武警、消防、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支援地方的扫雪和抗灾;协助地方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和安置等工作;抢救、运送重要物资;参加伤病员救治与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督促省辖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配合做好扫雪防冻及减灾救灾工作。


市委宣传部:利用新闻媒体报道天气变化和雪情,报道扫雪情况和好人好事,对未尽义务的单位和店家给予“曝光”,实施新闻监督。


市城管局:承担扫雪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环卫职工投入扫雪,并适时组织洒水车、铲雪车上路冲、扫积雪;负责所属养护的桥梁、高架、立交、行道树的积雪清除及防灾抗灾工作;组织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及门前三包协管员队伍检查、监督道路及沿街单位扫雪情况,对拒不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要求,不及时清扫门前雪的单位和店家进行教育和处罚。


市气象局:在正常的降雪季节内,每周向市政府办公厅总值班室和市扫雪指挥部办公室书面通报天气情况。遇有特别天气时,每日发送天气预报,特殊天气每1小时发送一次天气预报。


市盐务局:储备一定数量化雪用盐,并建立盐库值班制度,做好随时供盐准备。


市旅游园林局、中山陵园管理局、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适时组织清除树枝积雪,以防树木倒伏或折断伤人。


市住建委、城建集团:负责组织协调所管辖隧道口、新建道路、立交桥、高架桥积雪的清理,以及日常水、气及公交车辆防冻、防滑工作;负责所辖危旧险房的维修,防止倒塌;实施裸露水管的防冻保护措施,督促各物业及小区管理单位落实扫雪防冻工作和开展自救;组织对在建工地及周边的清扫和防灾,组建10支50人以上突击队,配备相应机械,听从指挥部安排对重点地段进行突击扫雪和抢险;协调抢险救灾所需装备、物资器材的供应和调度。


市民政局:负责灾民疏散、安置,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救助、捐助等工作,负责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港口集团:负责港口、绕城路及所辖公路出入城口、立交桥、坡道、匝道等地段的扫雪工作,并督促检查各客运站的扫雪防冻及应急抢险工作,负责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灾民和物资撤离等所需的运输工具,保障抢险救灾通道的畅通。保障好因雪灾滞留车站旅客的生活,维护好车站内秩序。


市农业委员会:负责农业灾害的防范、抢险救灾及生产恢复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冰雪天气的治安和交通指挥,组织排障车清理交通事故车辆,及时向指挥部反映全市道路交通情况和积雪情况,并根据雪情、路况,对部分道路实行封闭(报指挥部批准)或限速行驶。教育过往车辆主动避让扫运雪人员和车辆,对造成伤害事故的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市工商局:负责农贸市场及其它市场的扫雪防冻及救灾工作,督促、检查各大市场、大卖场对扫雪防冻工作的预案制定、工具准备,做好大棚因积雪倒塌的预防和抢险预案并组织实施。


市卫生局:负责受灾地区和灾民安置点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及时提供受灾地区医疗卫生信息。


市财政局:负责有关扫雪经费的落实,对全市扫雪所用物资、资金进行核定、审计,据实处理。


市地铁指挥部:负责组织所辖工地、站点进出口的扫雪防冻工作,保证乘客安全通行。


南京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保证应急抢险供电;做好因雪灾引发电杆倒塌等事故的防范和抢险预案并组织实施。


南京二桥、三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桥梁、立交桥、匝道的扫雪防冻工作;做好灾害预防预案并组织实施。


南京铁路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南京长江大桥及辖区内桥梁、站前广场、道路、站内通道及铁路交叉路口扫雪防冻工作;保障好因雪灾滞留车站旅客的生活,维护好车站内秩序。


南京南站:负责组织协调南站沿线及辖区内桥梁、站前广场、站内通道、道路及道路交叉路口扫雪防冻工作;保障好因雪灾滞留车站旅客的生活,维护好车站内秩序。


市监察局:按照市政府扫雪防冻部署,负责对市、区各职能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扫雪防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查处不履行职责及失职行为。


九、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扫雪防冻工作。扫雪防灾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活、出行,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关系到城市的运行安全和正常秩序,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扫雪防灾工作,健全值班制度,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把雨雪可能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精心组织,切实落实扫雪责任制。各区县、各街道要重新划分沿街单位的责任区,明确责任路段和责任人。与沿街单位、店家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特别是新建改造的道路要重点抓好责任落实,做到扫雪无“盲区”。动员沿街单位、店家提前准备好扫雪工具,一般小店要准备一套(一把大扫把、一把铁锹)工具,20人以上的单位、店家要准备10套以上扫雪工具。同时要对扫雪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要求沿街单位和店家按照环境卫生责任制的要求,以雪为令,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的积雪。对拒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或只签订责任书但未履行扫雪责任的单位和经营户,由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江苏省市容环境责任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对其中的经营性单位,由工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扫雪工具、机械和运输车辆,组建骨干队伍和突击队。各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二桥、三桥公司、市城建集团隧桥公司要购置满足本单位救灾需要的扫雪器械,储备适量工业盐或尿素。


(三)强化指挥,确保扫雪工作万无一失。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在市扫雪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组织有力,行动迅速,成效显著,对重点部位和路段,一定要重点保障,确保万无一失。尤其是元旦、春节等长假,又适逢中小学、高校、部队院校放假和春运高峰,各级、各单位要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基层要保证有一定的扫雪力量,确保节假日扫雪工作组织到位。


(四)加强督查、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扫雪期间,市扫雪防冻指挥部将组织检查。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主要领导或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市范围通报;对因责任原因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下载: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48081.html

本文关键词: 南京市, 南京市人民政府, 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