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1〕44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和成员单位工作分工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6 11:22:54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和成员单位工作分工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1〕4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调整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及成员单位相应工作分工。


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和成员单位工作分工如下:



一、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主任:罗群副市长



副主任:张新年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宁山南京警备区参谋长



李晓村市科委副巡视员



成员:王德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政府新闻发言人)



唐建荣市发改委副主任



周文彪市经信委副主任



傅阳市住建委副主任



任晓明市教育局副巡视员



于建宇市科委副主任



葛孝先市公安局副局长



鲍意华市民政局副局长



钱建宁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晓庆市国土资源局副巡视员



何光明市药监局巡视员



程光明市安监局副巡视员



刘久根市环保局副局长



刘青昊市规划局副局长、总建筑师



郑永亮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徐小春市水利局副局长



李军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加亮市旅游园林局副局级



彭年龙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许民生市卫生局局长助理



徐利国市人防办(民防局)副主任



李保平市政府外办副主任



俞荣华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徐徐市地震局副局长



陈斌武警南京支队副支队长



沈平市科协副主席



任兆杰江苏电信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



司晓庆南京供电公司副主任



倪嘉成南京铁路办事处副主任



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晓村同志兼任。



二、南京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分工


市地震局 牵头负责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和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起草市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承担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办事机构职能;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承担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日常事务。


市委宣传部 综合指导各大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负责震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新闻发布的组织和管理;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组织和协调新闻媒体进行现场情况的报道。


市发改委参与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在建设工程项目核准、备案过程中,及时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有关信息告知地震工作管理机构,并要求有关建设单位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负责地震灾害项目和应急治理项目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市经信委 参与编制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负责组织、协调地震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


市住建委 参与编制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综合管理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牵头负责全市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与发改、规划、地震和旅游等部门共同做好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质量管理;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组织已经发生震灾或可能发生震灾区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危房排查和抢险加固;开展地震灾区市政设施的防护、巡查、抢修和排险,保障灾区供水、供气;帮助灾区制定和实施重建规划。


市教育局 参与编制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将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序列;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学生自防、自救、互救能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做好灾后学校重建及秩序恢复工作。


市科委 参与编制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加强对防震减灾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和应用的支持指导,加大对地震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项目的投入;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提高市民科学防震意识。


市公安局 负责打击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地震灾害发生后,负责地震应急工作中的治安保障,组织抗震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协助组织灾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制;严惩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


市民政局 参与编制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负责本部门及指导区县、街镇防震减灾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储备、分配及监督使用救灾物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负责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灾捐赠款物的接受、下拨和管理;指导抗震救灾义诊、义卖、义演等活动。


市财政局 参与编制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安排并逐步加强对防震、抗震事业的资金投入;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负责筹集抗震救灾应急资金,支持开展抢险救助与灾后恢复重建,并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与监督检查。


市国土资源局 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可能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地震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工作。


市药监局 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负责组织对地震应急及灾区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监督与管理。


市安监局协助市有关部门,加强对地震灾害容易引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生产经营设施、场所的监控和管理;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组织和协调地震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监督灾区迅速恢复生产,加强生产安全。


市环保局 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负责灾区污染物、污染源的监测、防治工作。


市规划局 参与在审批地震观测台站附近地区的工程建设规划工作中,及时征求地震工作管理机构意见,共同做好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在制定和实施城镇、农村重要工程和集中居民点建设工程规划的过程中,应当依法征求地震工作管理机构的意见;根据城市发展和应对地震等突发事件的需要,在大型城市广场、公园、绿地、学校操场等项目规划时考虑增加应急避难场所的功能;与发改、住建、地震等部门共同做好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负责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编制。


市交通运输局 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建立各类运输工具的数量、型号动态数据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负责组织恢复被毁干线公路、水路等基础设施;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的畅通;负责组织车辆运送救灾应急物资,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需转移灾民的紧急运输工作。


市水利局 负责全市河道、水库、湖泊及各类水利工程设施的除险加固和抗震设防;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负责灾区受损和被毁水利工程的修复。


市商务局 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负责全市商贸流通系统抗震救灾物资的监管;建立健全市粮食预警预报信息系统;负责组织、协调抗震应急物资、粮油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保障抗震抢险救援队伍的装备投入。


市旅游园林局 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旅游景点、旅游饭店、旅行社的地震安全管理;做好园林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积极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增强游客防震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配合相关部门组织恢复被毁的基础旅游设施。


市文广新局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传媒手段的优势与作用,增辟防震减灾科普栏目或开办专题;有计划地制作、发行防震减灾科普题材的音像作品;组织各类文化单位利用各种阵地,广泛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减灾等常识,提高市民自救、互救能力;组织创作反映防震减灾的文艺作品,普及防灾减灾知识;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和重要文物建筑的抗震加固工作。


市卫生局 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卫生知识健康教育、科普宣传;制定本部门救灾防病应急预案;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对地震事件实施紧急医疗卫生保障;负责灾区传染病疫情监测以及生活饮用水、餐饮服务食品卫生的监督、监测,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蔓延。


市人防办 做好人防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适时组织人防机动指挥所参与抗震应急抢险救援的通讯保障。


市外办 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防震减灾工作重大涉外事件;遇到地震突发事件时,会同有关单位负责在宁外籍人士的人身安全。


市法制办 加强对防震减灾法制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具体指导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有关防震减灾的立法工作;指导和检查有关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指导和监督有关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增强市民防震减灾法律意识。


南京警备区 修订完善抗震救灾应急行动预案,组织民兵抗震救援分队常态化训练;在市抗震指挥部的指挥下,按地方政府需求协调驻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地震灾区工程抢险、重要目标防卫、人员搜救、转移灾民和治安防控工作。


武警南京支队 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参与地震灾区抗震抢险救援工作;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下,负责迅速调集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埋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转移灾民、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等工作。


市科协 发挥科协系统的科普网络优势和组织优势,经常性地开展以防震减灾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科普活动,提高市民防震减灾意识和科学文化素质。


江苏电信南京分公司 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建立全市应急通信和信息综合管理系统;负责实现灾区现场与市政府地震应急指挥中心之间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的双向传递;组织和协调灾区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和恢复重建,保证通信畅通。


南京供电公司 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负责电网抗震加固和应急处理;组织开展灾区受损电力设施抢修和电力供应恢复工作,保证灾区电力供应。


南京铁路办事处 负责辖区内铁路设施地震安全隐患排查和抗震加固工作;按照上海铁路局地震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组织协调抗震救灾物资铁路专运、特运以及安全警卫等工作;保证通过铁路的抗震救灾物资迅速、及时运往灾区。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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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南京市, 南京市人民政府, 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