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0〕46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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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0〕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3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按照市委十二届十七次全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工作要求,以事故防范为中心、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科技兴安为支撑、队伍建设为保障,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进一步加强监管法制、体制、机制建设,扎实推进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落实,不断提升重点行业领域监管能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防范和压降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努力构建全面覆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目标控制与责任考核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市属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责任制落实,全面推行“一把手”风险抵押金、“一岗双责”、“一票否决”等责任约束机制,促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大制度建设、重点工作、日常工作落实的考核比重,将考核的重点放在长效工作落实、重点工作突破和创造性开展工作上,进一步强化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健全跟踪问责和动态考评机制,推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二)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研究出台《南京市基层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秩序,加强基层安监机构及装备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基础力量,加强对基层安监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规范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以推动镇街、市属产业园区安监机构编制、经费、人员和办公条件“四落实”为重点,着力解决好基层安全监管“缺腿”和“延伸不到位”的问题。积极推行基层社区、行政村安全生产工作划片包干的“网络化”管理模式,建立以安全检查员、安全信息员为重点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把安全监管的触角延伸到辖区内的企业、重要部位、重点场所,努力建立全覆盖的四级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和网络体系。


(三)加强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职考评和工作机制建设。结合市级机关机构改革,认真修订《市安委会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市安委会会议制度、联络员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信息通报制度等基本工作制度,建立形成规范化、常态化的市安委会日常决策、议事和管理的工作机制,强化全市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促进安委会、安委办规范化建设。强化各成员单位履职跟踪问效,制订出台《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评细则》,参照市政府考核办法,将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行系统分类,组成相应的工作协调小组,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主观能动性,着力解决好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努力营造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一盘棋”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努力提升重点行业领域本质安全度


(一)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完善专项整治工作综合协调和联动机制,深入开展道路(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化品、非煤矿山、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拓展道路(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各牵头部门、协作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工作交流,推动各项阶段性重点工作落实,不断提升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合力和综合效能,推动并促进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积极探索重点行业领域治本之策。针对当前我市安全监管工作的特点,组织各相关部门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治本之策的研究与探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进一步强化源头监管,强化主动预防,不断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能力。严格高危行业企业市场准入,继续深入推进小化工、小矿山、尾矿库整顿关闭行动,下力气坚决关停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五小企业”。未来三年内,力争再关闭100家“小化工”,所有化工生产企业全部“入园进区”,实现化工产业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生产。严把建设项目安全评价评审关,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项目设计、论证、审批、验收等各环节的安全责任,全面规范落实交通运输、市政、旅游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安全预评价(评估)的技术标准和法定程序,确保我市各项重点建设工程的本质安全。


(三)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以建立健全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机制为重点,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全市各行各业延伸拓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重大隐患分级分类管理、逐级上报、等级评定、登记建档、挂牌督办等基本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隐患整改专项资金及整改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各类隐患治理落实到位,建立完善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防止和杜绝因监控不力、措施不到位而引发重特大事故。


四、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依法从严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动。加强执法行动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完善执法行动工作简报、周统计报告、部门联合、区域联合等工作制度,继续深入开展交通、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燃气、水利设施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和联合执法行动,下决心铲除一批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黑窝点”。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打非治违”的有效渠道,筹备开通我市“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建立与广大媒体的良性互动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媒体的积极性,形成全市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强大声势。


(二)加大特定时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建立完善重大节日执法联动机制,恶劣天气预报、预警机制,针对重大节日、不同季节、恶劣气候条件下防事故工作特点,组织开展持续深入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动,从严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深入查隐患、查“三违”、查工作措施落实,做到预先准备,积极防范。


(三)严格事故责任追究。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市政府268号令《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坚持事故调查处理专家论证、监察、司法部门介入等制度,继续发挥案件审理委员会职能,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处罚、市场准入等手段,按照“四个不放过”要求,从严查处各类行政责任事故;健全责任事故追究机制,加强对建筑、危化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事故的综合管理,建立完善事故单位档案,及时向社会和职能部门通报行政责任事故查处情况,曝光事故案情,警示并教育全社会。


五、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工作,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真正落实


(一)大力开展安全诚信企业评比创建活动。继续深入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告知承诺、分级分类管理、基础管理台帐以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述职、约谈等日常工作制度落实,进一步细化诚信企业评比创建办法,切实将法律法规要求纳入企业安全诚信评价体系,推动安全诚信企业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全面推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广工作力度,在危化品、非煤矿山、机械制造、冶金、造船等高危行业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引导相关行业逐步建立规范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升高危行业企业的本质安全度。


(三)认真抓好淮安经验“1+3”安全监控体系的普及推广工作。这项工作2009年底国家安监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文进行了部署,省安委会2010年1号文件也专门做出部署。“1+3”安全监控体系,是“一个方法”和“三种机制”的集成,“一个方法”即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三种机制”即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动态管理机制、持续改进机制、系统评价机制。推行“1+3”安全监控体系,实质就是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增强主人翁意识,构筑群防群控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动态监控网络,促进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方位落实。这项工作,安委会近期将重点进行部署。


(四)积极探索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积极推行高危行业提取安全费用、风险抵押金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积极探索以雇主责任险、第三方责任险、职工伤害险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保障和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加大科技兴安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综合保障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


(一)认真抓好南京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结合实际,认真编制完成南京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积极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研究、重点安全技术攻关和安全科研项目的研发工作。重点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自动化紧急停车系统和事故联锁自控系统的推广应用,力争利用三年时间,全市规模以上危化品生产企业全部推广普及这一技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建设全市安全生产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将全市目标考核管理单位、生产经营企业按照监管分类划分,由市区两级管理平台进行管理,实现数字管理、信息共享。完善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并以此为纽带、逐步推动建立延伸至各区县和镇街安监机构的安全信息网络和应急指挥体系,实现安全生产信息资源共享。


(二)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管理工作,建立完善以咨询服务、日常检查、事故调查、重大课题攻关等为内容的专家工作机制。积极培育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对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工艺、设备、设施等方面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撑和保障。积极推广应用技术手段,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危化品运输车船、长途客运车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动态监控,不断提升安全监管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


(三)加强预案管理,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高危行业企业,针对自身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生产工艺特点,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保障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确保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种突发安全生产事故。2010年,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和市管考核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全部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完善和报备工作。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适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来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下半年,再组织一次全市综合应急演练。


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一)加强宣传教育,注重宣传效果。进一步整合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资源,不断拓宽宣传教育的渠道,建立完善以广播、电视、报刊、短信、网络等媒体为载体的全市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教育平台,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宣传的覆盖面和普及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五进”活动,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继续深化与南京电视台、《南京日报》、南京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的联动协作,定期组织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


(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努力提高培训质量。积极探索企业职工全员安全培训的方法和途径,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级”教育、复工教育、“四新”教育、岗位再教育等基本教育培训制度。依法严格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法定安全培训。积极探索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安全教育的有效机制和途径,充分发挥“农民工学校”、劳务市场、培训机构、劳务公司等媒介的服务主体功能,不断提升外来务工人员素质。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市场管理,强化培训考核手段,加强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和互动式教学研究,提高培训教育机构的培训质量和水平。


(三)规范发言人制度,拓展宣传渠道。及时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公布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特别重大事故和典型重大事故查处情况,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采取政府重点项目扶持、公益赞助、评比奖励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和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进入安全生产领域,创作出更多更好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文化作品。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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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南京市, 南京市人民政府, 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