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10〕7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养老补贴标准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6 12:25:52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养老补贴标准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0〕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镇居民养老补贴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08〕11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养老补贴标准通知如下:


对符合《南京市城镇居民养老补贴办法》规定的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160元,所需费用仍按原渠道列支。

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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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南京市, 南京市人民政府, 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