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09〕106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优化公路路域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6 15:37:53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优化公路路域环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9〕10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优化公路路域环境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优化公路路域环境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南京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行动计划(2009年—2011年)》的要求,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动公路环境进一步改善,现制定“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优化公路路域环境”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主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政府主导、交通主管、各方参与的原则下,对公路沿线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实现公路路域环境优化,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对公路路域环境进行全方位、多层面整治,保证公路路域环境得到显著改善,百姓爱路护路意识明显增强,公路通行能力全面提升,公路安全品质有效改善,服务水平大幅度提高,努力实现“让环境更优美、让百姓更满意、让城市更文明”的目标。


(二)具体要求


1、无严重污染公路路面现象。


2、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无摆摊设点、堆放杂物、车辆乱停乱放、擅自设置灯箱广告和实物招幌等影响交通安全和公路通畅的行为。


3、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无新增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无废品回收站。


4、公路两侧无新增违法搭接道口,已有搭接道口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并采取安全措施。


5、公路标志标线、护栏及隔离栅等交通安全设施规范设置。


6、公路集镇路段无店外店、摊外摊、脏乱差现象,杜绝马路市场,路边垃圾箱布局合理、规范设置、有专人清理、卫生达标。


7、公路路面定期保洁,公路设施及时维护更新。


8、桥下堆积物及时清理,杜绝成为生活和生产场所。


9、加强对公路沿线矿石开采、加工、运输企业及建筑工地的源头管理,防止损坏公路污染路面影响环境。


10、公路沿线单位及个人形成更强的爱路护路意识。


三、职责分工


(一)市交通局


1、及时查处公路上车辆抛撒滴漏,以及占用公路摆摊设点、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


2、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建筑物、构筑物,及时查处公路用地范围内非法设置非公路标志。


3、严格控制公路新增道口,加强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监管。


4、加强路面保洁,提高公路沿线绿化管护水平。


(二)市公安局


1、依法规范渣土、砂土运输车辆,严格核发禁区通行证,对未安装使用全密闭运输装置的车辆不予核发通行证。


2、严肃查处超载车辆擅自在公路上行驶。


3、坚决查处公路两侧车辆乱停乱放,取缔非法马路停车场。


4、严格做好公路施工路段的安全管理,确保公路通行安全。


(三)市市容局


1、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提升公路两侧集贸市场、汽车维修、废品收购等管理水平,保障集镇段通行良好。


2、集中整治公路边垃圾桶,确保垃圾桶布局合理、设置规范、卫生达标。


3、严格核发渣土车准运证,对未安装使用全密闭运输装置的车辆不予核发准运证。


(四)市工商局


1、坚决取缔公路两侧的非法经营活动,加强对公路环境有影响的生产经营企业的登记管理。


2、严格审核户外广告经营许可,禁止许可利用交通安全设施或影响公路环境和市容的广告发布,整治不良广告。


(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合理规划公路沿线两侧村镇、开发区、厂矿、商业区、学校和医院等大型建筑群,要保证与国、省道公路边沟外缘不少于200米的间距,不得影响交通。规划、新建村镇应当集中布局,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建设,防止公路街道化。


(六)市建工局


加强公路两侧建筑工地管理,确保各类建筑工程文明、规范、安全施工,无责任事故。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09年9月)。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横幅、标语、宣传册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为整治营造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09年10月至12月)。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整治,确保我市公路“畅、洁、绿、美、安、优”,切实巩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2010年1月至2010年春节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相关部门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建立长效制度。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2010年3月)。各相关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交流整治工作经验,并对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深入开展整治工作,成立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黄玉银副秘书长任组长,市交通局乔海滨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市市容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工局、市政府法制办和各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市交通局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开展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加强分工协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和职责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建立每月一次的联席会议制度,互通信息,及时通报并解决联合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三)加强责任落实


各相关部门在系统内要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格落实责任制。要立足长远,摈弃阶段化、突击式、迎查式、任务式的工作方法,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扎实细致的工作,努力实现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的常态化和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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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南京市, 南京市人民政府, 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