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09〕100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9〕10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的《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
两网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8月)
为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水平,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试点的意见》(人社部发〔2009〕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以下简称“两网化”)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致力于建立与行政执法要求相适应、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体系,实现劳动保障监察方式由被动执法向主动预防转变,监管范围由城市为主向城乡统筹转变,监管内容由劳动标准向劳动关系运行全过程转变。
二、目标任务
1、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管理体系。在全市构建劳动保障监察“两级”管理、“三级”执法和以专职监察员为主体、兼职监察员为补充、监察协理员协助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格局。
2、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快速处理体系。设立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中心,实现案件统一受理、集中分流、快速处置。
3、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监测预警体系。对全市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实时监控、分类管理,有效防范突发性、群体性和重大恶性等案件的发生。
4、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服务体系。转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理念,推进劳动保障诚信工程建设,有针对性地帮助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工资分配等规章制度,营造诚实可信、依法用工的良好氛围。
5、建立和完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资源库体系。依托劳动保障信息系统,通过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卡证工程,实时采集、动态维护、综合运用用人单位各项劳动保障信息资源,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工作举措
1、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建立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格局。将全市街道(镇)按行政区域划分为一级监察网格;根据社区(村)的范围大小及用人单位数量,将1—2个社区(村)划分为二级监察网格,形成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以区县为依托、以街道(镇)和社区(村)为网格的管理体系。
2、条块结合,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应在其所属单位内聘用10名左右兼职监察员。各街道(镇)配备不少于1名的劳动保障监察专职协理员,所需人员可以在现有劳动保障协理员中选聘,也可在招聘的大学生社区工作者中选聘,其经费来源维持现有渠道不变。每个二级监察网格在现有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中聘任1名监察协理员,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工作。各区县要根据两网化工作需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3、依托信息技术支持,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加快现有的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与原五县的联网工作。抓紧建立覆盖城乡的用人单位资源数据库,完善和充实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全市劳动保障投诉举报中心,加大对突发性、群体性等案件的预防和处置力度。建立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媒体公告制度和劳动关系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加强舆论监督与动态监测。
(四)建立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的组织体系。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两网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区县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两网化管理的实施工作。各级两网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要求,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切实解决好两网化推进工作涉及的人员聘用、经费保障等相关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一)实施步骤。2009年8月底前,完成两网化试点的各项基础性工作。重点是设立网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的招聘和网格化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2009年9月底前,人员到位上岗,并开发两网化管理应用系统,将网络延伸到各个网格。2009年10月底前,全面启动试行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迎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两网化试点阶段性考核。2010年上半年,在两网化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体系,规范运行标准。2010年下半年,按照两网化管理运行标准和考核办法,对区县两网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全面落实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的总体目标,迎接上级单位的最终考核验收。
(二)工作要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两网化管理的实施工作。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两网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两网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街道(镇)和社区(村)负责所辖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监察执法工作,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与财政、公安、人事、监察、建设、工商、税务、民政、统计、安全生产、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按照各自的职责,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做好两网化管理工作。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内部就业、培训、工资、社会保险等机构的沟通与协调,收集汇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全市两网化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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