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09〕56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改委〈2009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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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改委〈2009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9〕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发改委拟定的《2009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十二日


2009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

(市发改委 2009年4月)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关于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南京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宁政发〔2008〕148号)精神,现提出2009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如下:


一、全力做好金融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健全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市政府与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与在宁企业的交流和合作机制,根据内容和专题,不定期举办经济形势、金融形势、金融政策和产品发布会等活动,促进金融机构投融资活动的开展。


(二)加强各项政策引导和服务工作。积极落实市政府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各项配套政策和优惠奖励措施,引导和扶持金融机构健康快速发展。抓住“长三角金融一体化”的发展机遇期,促进金融机构开展区域内金融机构之间资金管理、技术、信息和金融产品等领域的合作。


二、加快农村金融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三)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加快推进市区、江宁、浦口和六合四家农信社的改革重组进程,力争在上半年完成农村商业银行的各项筹建工作。


(四)加快推进小额贷款组织的组建工作。确保上半年在全市七个涉农郊县各组建一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力争在三季度通过扩大试点范围实现农村小额贷款组织对全市各区县的全覆盖。对条件较好的区县可适当增加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对运作规范、运营较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积极推动其改组成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


(五)进一步深化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在继续保持水稻、小麦、油菜、奶牛、能繁母猪等已试点的种养殖业实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农机具、林木、蔬菜大棚、育肥猪、肉鸡等特色农业、高效农业和设施农业保险试点。


三、突出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加强企业融资服务工作


(六)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总量。及时向驻宁金融机构通报、介绍南京市产业发展规划、经济结构调整方向,以及省、市政府重点鼓励和支持的行业和企业,引导金融机构通过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我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力争2009年全市新增贷款突破1200亿元。


(七)加强重大项目的投融资管理。积极会同各投资主体,加强对市政府确定的年度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研究和策划,提出投融资方案,切实推进协调、督促落实重大投融资活动。


(八)深入开展全方位的银政企合作。及时掌握和提供各类企业特别是重大项目以及中小企业的各类资金需求,建立和不断补充完善重点项目和优势企业名录,主动邀请金融机构提前介入项目的评估论证和帮助研究融资方案,并通过银企洽谈会、融资对接会等多种形式搭建平台,搞好银企对接,提高贷款落实到位率。


四、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不断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九)积极鼓励上市公司多种形式再融资。加快对现有上市公司的现状和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并实施上市企业发展计划。鼓励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和发行债券等多种形式进行再融资;支持和鼓励上市公司积极进行资产重组,充分利用“壳资源”,实现上市公司与新兴产业发展双赢。


(十)大力推进企业多渠道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加强企业境内外上市的引导、扶持和培育工作,建立50家重点拟上市企业培育储备库,实行分类指导和全程跟踪服务,抓住创业板推出机遇,力争全年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5家以上。


(十一)积极鼓励企业利用债券融资。积极推进南钢、交通集团、城建集团、河西国资集团开展债券融资工作,力争全年通过债券融资60亿元。


(十二)争取中央代发国债份额。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在保障性安居住房、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及生态建设工程等领域争取国债规模。


(十三)积极申报代办股权转让系统。做好南京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申报代办股权转让系统试点园区工作,争取成为试点城市,为非上市公司融资提供新的平台。


五、加强政策性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十四)继续加大信用担保体系扶持力度。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力度,加大对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补偿,提高对担保机构的业务补贴标准。力争全市注册资金超过8000万元、具备争取国家和省各项政策支持基本条件的担保机构数量达到6—8家,全年担保融资总额确保突破百亿元大关,并力争较去年增长50%、达到120亿元。


(十五)加快推动创业投资体系建设。制定并出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通过引导基金的运作吸引和支持国内外投资业绩突出、基金募集能力强、管理经验成熟的品牌创业投资企业或管理团队在南京发起设立新的创业投资企业,投向我市高成长型中小企业。鼓励各区县和开发区根据区域发展的实际需要,设立本地区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或创业投资机构。


六、加快地方金融机构的发展,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做大做强


(十六)加快南京银行跨区域发展步伐。进一步优化南京银行股权结构,继续推动南京银行在北京等国内中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尽快实现全国性战略布局。


(十七)加快推进南京证券的上市工作。抓紧做好上市各项工作,加快推进上市进程。


(十八)大力支持南证期货的快速发展。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南证期货与本土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的对接,在业务开展上取得新的突破。


(十九)加快紫金控股的发展步伐。积极推进南京银行、南京证券股权划拨工作;加快引进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完善紫金控股的股权结构,提升管理能力和发展水平。


(二十)加快信托公司重组进程。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切实推进信托公司重组工作,力争获得银监会批复。


(二十一)积极推动地方保险公司的筹建工作。加快研究地方保险公司的设立方案,力争在设立上取得突破。


(二十二)进一步提升投融资平台融资发展能力。通过国有资产划转、专项资金拨付、特许经营权、土地储备运营以及资本运作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各投融资平台充分拓宽投融资渠道,提升投融资功能。


七、加快金融改革开放,积极打造区域金融中心


(二十三)加快河西金融集聚区建设。充分发挥河西金融集聚区发展专项扶持政策的效用,不断做好对入住河西CBD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工作;进一步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及拟在宁发展金融机构的联系,积极推动拟在我市发展的金融机构加快审批进程。


(二十四)加大金融招商力度。进一步加大金融招商的力度,组织不同层次的金融招商活动,继续加快吸引国内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投资银行、基金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进入河西金融集聚区。


(二十五)积极开展保险创新试验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中国保监会的联系,深入开展各项创建活动,争取保险业改革发展的相关政策在南京先行先试。


八、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稳定,加强金融生态建设


(二十六)加强对金融运行的分析监测和监管。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危机动态,加强经济金融运行分析研究,加强对各类担保公司及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区县政府要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研究制订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协力防范和处置各种金融风险。


(二十七)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各区县、各部门要在保护银行债权、防止逃废银行债务、处置抵贷资产、合法有序进行破产清算等方面营造有利环境。深入开展“诚信南京”建设与清理乱集资工作,按照有疏有堵的原则,为金融改革创造良好条件,促进全市金融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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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南京市, 南京市人民政府, 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