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法〔2008〕95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散装水泥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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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散装水泥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法〔2008〕9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散装水泥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散装水泥发展的意见

(南京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2008年5月)


发展散装水泥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十五”期间,我市散装水泥累计供应量3110万吨,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8%;水泥散装率60%,比“九五”期末提高了17.8个百分点。散装水泥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十五”期间,节约包装纸折合优质木材99万立方米,节约煤炭、电力、烧碱和水资源分别为23.4万吨、2.16亿度、6.6万吨和3600万吨,减少水泥损失135万吨,减少粉尘排放7.28万吨,减少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气体排放120万吨,创综合经济效益14亿元。2007年,全市散装水泥供应量918.85万吨,散装率65%,同比继续保持增长,为实现我市散装水泥“十一五”发展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从整体上来看,虽然目前我市水泥散装化水平在全国同类城市名列前5位,但与先进城市相比还有明显差距,且发展尚不平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新要求,根据国家散装水泥发展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江苏省经贸委《关于加快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促进节能减排的意见》(苏经贸环资〔2007〕828号)和《江苏省散装水泥“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部署和任务,提出进一步加快我市散装水泥发展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出发点,依靠科技进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积极推广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使用,大力推进农村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使我市水泥散装化水平有较大幅度提升。


二、发展目标


根据江苏省散装水泥“十一五”发展规划要求,到2010年,全市水泥散装率要达到70%,其中:市区和江宁区75%,浦口区70%,六合区60%,溧水县65%,高淳县85%;市区和区县城区全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市区基本实现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区县城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全部使用预拌砂浆;浦口、六合和溧水三个区县的农村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全部通过省级“达标”区县验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按国家规定应收尽收。


三、工作重点


围绕上述目标,我市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围绕以下重点展开:


1、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构筑水泥生产行业新格局。我市现有水泥生产企业21家,2007年水泥生产量1414万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产量971万吨。在全市水泥工业快速发展的同时,行业内的结构性矛盾逐步显现,企业的生产方式、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参差不齐,特别是水泥散装化水平存在明显差异,造成全市水泥生产的总体散装率不高,与我市所处的区域经济地位不相适应。因此要按照有关产业政策,进一步推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要加强政策引导,加快发展5家年产量百万吨的水泥大企业和年产量30万吨以上的水泥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推动技术改造和装备革新,提高水泥散装化水平。要严格新上水泥生产建设项目的审批,实施资源优化配置,整合、治理、关停年生产能力在30万吨以下不达标的小水泥企业,促使立窑水泥退出市场。要加强监督和控制,限制外来袋装水泥进入我市,实现全市水泥行业及发散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2、落实“禁现搅拌”,促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是加速水泥散装化进程的重要途径,也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提高建筑施工现代化水平、实现节能减排、促进文明施工的重要技术手段。我市在“十五”期间全面落实预拌混凝土“禁现搅拌”取得了明显成效,2007年,被国家列为首批预拌砂浆“禁现搅拌”的城市之一。市各级散装水泥主管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城市规划和节能环保要求,从使用环节加强对“禁现搅拌”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应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把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使用纳入建设工程招标范围,列入竣工验收质量体系一并审查考核评比。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章,制定并落实“禁现搅拌”的措施,引导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发展。南京市政基础建设、城市道路的新建与改造、政府投资兴建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含引资联建工程项目),要成为推动我市预拌砂浆使用的示范工程,发挥表率的作用,其他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也要参照推广使用,确保我市预拌砂浆推广运用工作达到国家和江苏省规定的要求。各级散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产、运、用过程的服务协调,促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行业的健康发展。


3、创建“达标”区县,推进农村散装水泥的应用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家发展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在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对促进农村城镇化建设,达到新农村建设“村容整洁”的要求,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和农民生活质量,全面提升农村现代化,推动城乡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省根据自身发展实际,已明确要求我市所有未“达标”区县必须在“十一五”期间全部进入省级农村发散“达标”区县行列。为此,江宁区、高淳县要进一步巩固现有成果,努力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不断创新,抓住乡镇城市化和乡村规划这个集中建设契机,大力推广预拌混凝土和散装水泥的使用,形成一套适合本地区实际的行之有效的农村发散途径。六合区、浦口区、溧水县要做实创建“达标区县”的基础工作,围绕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年内通过省级验收。同时,各级散办要加强管理,做好协调服务工作,逐步建立完善的农村散装水泥服务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和社会建设乡级或村级散装水泥销售网点,加快开发研制适合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的生产、运输、存储、使用等技术设备,将散装水泥的发展推向更高的层次。


4、加大专项资金征管,发挥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杠杆作用。各级散办要继续强化政策观念,严格执行国家和江苏省制定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专项资金要做到应收尽收,全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减免专项资金。要加大审计力度,严肃资金投入纪律,严格按程序办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各级散办要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根据发散工作的实际需要,结合散装水泥发散率等指标任务完成情况,每年安排适当专项资金对发展散装水泥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部门、单位给予扶持和投入,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散装水泥和预拌砂浆生产、使用行业。


四、保障措施


1、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散装水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落实“禁现搅拌”的要求,从散装水泥使用入手,完善推广预拌砂浆实施办法。研究制定保障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低成本流通、鼓励使用等方面措施。在国家《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尽快拟定出台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我市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文件。


2、理顺关系、落实责任,为散装水泥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建立散装水泥领导小组领导下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考核讲评,通报工作情况,形成各职能部门既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委负责牵头,成员单位由建委、物资总会、建工局、财政局、公安局、物价局、环保局、地税局、国税局、化建集团、交通局、市政公用局、法制办和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组成。市发改委负责全市发展散装水泥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和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市物资总会负责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的组织管理,领导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开展工作,并按照国家、省、市政府的部署、规定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市建委、建工局、市政公用局、交通局负责相关领域建设工程在设计、招投标、工程造价、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推广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生产和组织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江苏省有关发展散装水泥政策法规,严把市场质量关,会同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对建设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并做好各项协调服务工作;市财政局、物价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及市场价格监管;市地税局负责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市地税局、国税局负责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市公安局负责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专用车辆及设备禁区通行的安排和管理,防止车辆超限超载,配合做好外地袋装水泥车辆进入我市的管理工作;市环保局负责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前期环境评价和投产后的环保监控工作,负责建筑工地、建设工程工地的污染排放监控和督查、处罚;市化建集团负责水泥生产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散装水泥生产推广应用;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制定;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负责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的日常组织、协调管理以及监督和服务工作,会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做好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推广应用管理,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和高淳县等区县政府要继续加强散装水泥发展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工作,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京仙林大学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沿江工业开发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红花机场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要组织做好本地区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工作,要落实工作部门,指定专人在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指导下按要求组织开展工作,以上部门、区县政府、开发区(城、部)要将发展散装水泥指标列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



3、加大科研开发力度,为散装水泥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倡导全社会重视科研开发、科研成果应用的社会风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一方面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合理使用粉煤灰、矿粉、余热发电等,节约使用自然资源。另一方面必须重视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引进,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顾全大局,立足长远,正确处理本位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加对科研开发的投入,坚持发展与治理并举,开发与保护并举,用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的理念,努力创建节约型水泥行业。加快与散装水泥使用相配套的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散装水泥技术装备水平,促进散装水泥技术装备的产业升级,逐步实现散装水泥装备的产业化和集约化。建立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物流配送新体系,运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实现散装水泥的社会化、专业化和现代化。


4、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构建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要紧紧抓住舆论宣传不松懈,兼顾一般意义的宣传和围绕不同阶段的重点宣传,注重利用一年一度宣传周活动,采取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形式,精心组织宣传工作。要结合社会发展,不断增加宣传新内容,充分发挥宣传对工作的引领作用,上下齐心协力,为我市发展散装水泥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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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南京市, 南京市人民政府, 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