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08〕20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南京市爱国卫生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南京市爱国卫生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8〕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爱卫会各委员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以卫生、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迎接奥运盛会、世界城市论坛的召开,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最佳人居环境城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南京市爱国卫生工作任务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做好任务的分解落实,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2008年南京市爱国卫生工作任务书
一、各区县政府共性任务
(一)爱卫、创卫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定期召开爱卫会会议(一年不少于2次);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街道(镇)、各职能部门,建立检查考评机制,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爱卫办工作人员数与编制相符,工作职责明确,主管部门有分管领导;本级爱卫专项经费列入区县财政预算,做到逐年递增,其中除四害专业化服务试点经费区与市按不低于1:1比例配套到位。
(三)组织开展好以优化市容环境、清理暴露垃圾、清除卫生死角为重点的全国第二十个爱国卫生月活动。
(四)全面推进城市卫生属地管理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城乡爱国卫生整体水平的提高,做好已命名卫生村、卫生镇(县城、街道)的年度复查工作,开展争创各类爱国卫生先进活动。
(五)积极推进除四害市场化运作试点,巩固除四害成果,江南八区通过全国灭蝇先进城区复查,其余五区县通过市灭鼠、灭蝇考核。
(六)加快农村(城中村)改厕工作进程,规范无害化户厕建设,取缔露天粪缸(坑)。
(七)积极探索健康教育新机制、新方法,在城市开展“健康社区行”活动,在农村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活动,在公共场所开展控烟检查评比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市民及外来流动人口的社会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八)做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重大活动的爱卫保障工作;重点做好奥运会前后各旅游景点、窗口单位媒介生物性传染病突发与流行的防控工作。
二、有关区县政府改厕专项任务
江宁区: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7000座,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89%。
浦口区: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2000座,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89%。
六合区: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6200座,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86%。
溧水县: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12100座,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40%。
高淳县: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12700座,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66%。
三、市各部门和单位任务
(一)共性任务
1、按照爱国卫生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分工要求,认真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措施,开展争创爱国卫生先进单位活动,定期向市爱卫会报告工作,积极参加所在街道、社区组织的爱国卫生活动。
2、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各单位的日常卫生管理工作,做到内外环境整洁有序,各类卫生基础设施齐全,职工食堂、公共厕所、环卫设施和职工健康素质等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四害”密度不超标。
(二)专项任务
市建委: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将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的市政设施、环卫保洁体系建设及河道养护等纳入城市管养范围;将市区旱厕和露天粪坑的改造任务纳入城市建设目标,落实改造经费,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市环保局:巩固餐饮污染控制示范街和绿色社区创建成果,全年组织检查评比活动不少于2次;新建一批餐饮污染控制示范街和绿色社区。
市市容局:市区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实,80%以上街巷达到无违章占道摊点和店外店,沿街经批准设立的临时疏导摊点、车棚亭点、废品回收点等场所管理规范,卫生保洁措施落实;市区街巷路面全天候干净整洁,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暴露和积存垃圾;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环卫管理责任制落实,按规定设置环卫设施并保持整洁、完好,启动并实施一批旱厕改造任务。
市市政公用局:市区街巷路面和人行道板硬化平整、路牙整齐、路灯完好,道路设施等状况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市区河道水域及两侧岸坡、水闸管理区域内的环卫保洁管理责任落实,达到水面清洁、无明显漂浮物,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堆积,全年组织检查评比活动不少于2次;市区各公交客运场站、公交站台、轮渡码头卫生整洁美观,场站、码头范围内各类环卫设施齐全并保持整洁、完好,公厕符合标准要求,车船清扫保洁责任制落实到位。
市房产局: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大厦(单位)卫生管理服务责任主体明确,公共秩序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卫生保洁及时到位,全年组织检查评比活动不少于2次;认真抓好直管公房卫生管理责任制落实工作,卫生保洁及时到位;城市房屋拆迁区域管理规范,实施围挡作业,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拆迁前要开展灭鼠活动。
市园林局:加强各公园、游园、市民广场等处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及控制蚊蝇孳生地、取缔旱厕和露天粪坑等工作,全年组织检查评比活动不少于2次;加大对所属餐饮食品单位、小卖部、茶室等的食品卫生监管力度,各项卫生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四害”密度不超标。
市建工局: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卫生监管力度,实施围挡作业,工地出入口、主要通道地面硬化,内外环境整洁,有车辆冲洗设施,做到净车出场;工地食堂、宿舍、临时厕所等符合基本卫生要求,全年组织检查评比活动不少于2次。
市工商局:进一步加大对集贸市场的卫生监管力度,落实除“四害”工作措施,加强对农贸市场活禽摊位的管理,切实提高各类集贸市场内外的环境卫生水平,全年组织检查评比活动不少于4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取缔室内无照经营活动;继续做好对户外烟草广告的查处工作,确保建成区内无烟草广告。
市公安局:市区各级各类经营性停车场卫生管理服务责任主体明确,车辆停放有序,内外环境整洁,有必备的环卫设施,无积存、暴露垃圾,无违法搭建,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全年组织检查评比活动不少于2次;进一步落实《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加大对违章养犬行为的处罚力度,不断提高养犬人依法养犬意识;交通隔离护栏、交通标牌等设施美观、整洁、无破损。
市交通局:抓好长途客运站、货运场站及其餐饮食品单位、小卖部、茶社等的卫生监管工作,落实清扫保洁责任制,认真执行禁烟规定,保持车站内外环境整洁,“四害”密度不超标;做好所辖交通管养道路、收费站、匝道及两侧控制范围内的环卫保洁工作,做到清扫保洁责任制落实,无暴露、积存垃圾。
市农林局:定期开展镇村、农田鼠情监测,不断扩大农村灭鼠的覆盖面,镇村、农田灭鼠工作达标,畜禽养殖场、屠宰场所灭鼠、灭蝇工作落实;继续牵头抓好农药、兽药及鼠药的销售管理工作,结合推广农业科技工作,大力宣传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兽药及鼠药知识。
市水利局:继续抓好外秦淮河以及直管河、湖、渠水面和岸坡的卫生保洁综合管理工作,落实清扫保洁责任制,及时打捞漂浮物、清运垃圾杂物,开展河道灭鼠活动。
市教育局:继续抓好学校卫生综合管理工作,保持校园环境整洁,落实清扫保洁责任制,学生食堂达到卫生管理要求,“四害”密度不超标,积极开展无烟学校创建活动;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开设健康教育课或讲座,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
市卫生局:加大对社会公共卫生的监管力度,重点抓好中小餐饮店和“五小”行业的卫生监督,各项卫生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三证”持有率达到规定要求,全年组织检查评比活动不少于4次;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技术指导,落实定期“四害”密度监测,及时提供“四害”消长规律和密度分布情况,重点做好奥运会前后媒介生物性传染疾病防控的相关应急保障工作;抓好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推进无烟医院的创建活动。
市文化局: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各项卫生管理措施落实,控烟效果良好,开展创建星级经营场所活动;抓好直属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所的爱国卫生工作。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继续抓好机场爱国卫生综合管理工作,机场候机大厅、停车场、驻场单位、宾馆、饭店等的卫生监管责任主体明确,加强卫生宣传,落实清扫保洁责任制,积极消灭“四害”,保持环境整洁,全年组织检查评比活动不少于2次;加大进出机场道路沿线及两侧环境的管理工作,落实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责任,做到场区范围内禁设烟草广告。
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各火车站、旅客列车、南京长江大桥及辖区内餐饮食品单位、小卖部、茶室等卫生监管服务责任主体明确,加强卫生宣传,落实清扫保洁责任制,认真执行禁烟规定,保持车站内外环境整洁,“四害”密度不超标,全年组织检查评比活动不少于2次;进一步加大铁路沿线及两侧环境的管理工作,落实清扫保洁、绿化养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中山陵园管理局、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景区爱国卫生工作责任制落实,各景点、单位卫生监管服务责任主体明确,加大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粪便管理及控制蚊蝇孳生地、取缔旱厕和露天粪坑等工作力度,“四害”密度不超标,全年组织检查评比活动不少于2次;抓好驻景区内各食品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管工作,确保各餐饮单位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
市地铁指挥部:辖区卫生整洁美观,各类环卫设施齐全并保持整洁、完好,公厕符合标准要求,车辆清扫保洁责任落实,地铁管理范围内环境保持经常整洁。
市城建集团:做好所辖高架道路、隧道桥梁、地下人行通道及两侧控制范围内的环卫保洁工作,做到清扫保洁责任落实,无暴露、积存垃圾。
市爱卫会办公室:做好对各区县、各部门单位完成爱国卫生工作任务的日常协调、督促和检查;实施进度跟踪和考核验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定期向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下载: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