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00〕71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对安全产生重要指示精神的紧急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6 19:21:53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对安全产生重要指示精神的紧急通知》



宁政办发〔2000〕7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在宁企业:


今年以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江西萍乡“3.11”特大爆竹爆炸事故、河南焦作“3.29”特大火灾事故、山东青州“4.22”特大火灾事故、四川合江“6.22”翻船事故、湖北武汉“6.22”坠机事故、广东江门“6.30”爆竹石爆炸事故等,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带来严重损失,并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对此,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江泽民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国务院以及国家经贸委多次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也及时召开了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衡,但各类事故隐患仍然存在,伤亡事故不断发生,一些单位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对中央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没有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有的企业非法生产经营,只顾赚钱,忽视安全投入;有的企业没有认真贯彻执行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存在严重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有的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不按规定及时上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尤其是对广东江门“6.30”重大爆炸事故所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迅速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提的搞好安全生产的要求(内部传真电报,苏政传发(2000)110号),狠抓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务必把安全生产工作当作突出任务抓紧抓好。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认真学习江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以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安全生产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


二、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由领导带队,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重点检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及国家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文件规定是否得到认真贯彻落实;认真检查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各类隐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特别是要认真排查爆炸物等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漏洞,坚决彻底消除隐患,务必杜绝此类事故发生。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坚决贪污从严惩处。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区县、各级主管部门立即组织抽查,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将于近日组织重点检查。


三、必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防范事故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在政府机构改革和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更不得空岗。要进一步落实市政府下达的2000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严格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标考核。


四、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的韧项治理。今年年底前,重点抓好化工、煤气、建筑、交通运输、商贸市场、烟花爆竹、石油液化气、锅炉压力容器等行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坚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加大事故隐患治理的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市安委会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照市长办公会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如期完成。对新开办的各类企业,要严格审查其安全生产设施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职能部门不得发放生产经营证照。


五、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巩固今年我市第七次“安全生产月”和全国第十次“安全生产周”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引导广大职工依法安全生产。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改善安全生产环境。


六、切实加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抓紧抓好以署降温、防台防汛、防火防爆、防雷为重点的夏季安全生产措施的全面落实。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的生产作业现场、特别是各类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检查和特别防范。要及时了解气象、汛情和水情等信息,制定救灾预案。要妥善安排高温期间职工的作息时间和休息场所,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七、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严格执行事故及时报告的制度,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坚持做到: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得到落实不放过。今后,在事故调查中,“既要注重对事故直接原因的调查,更要注重对管理原因的调查。”“对于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者和管理者的责任,该处分的处分,该撤职的撤职,该法办的法办,绝不姑息迁就。同时,对有关执法部门疏于执法或不能有效履行职责而发生事故也要严肃处理。”


各区、县政府和市各有关委、办、局要将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于7月18日前书面报告市安委会办公室(地址:游府西街53号,邮编:210002,联系电话:4501216)。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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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南京市, 南京市人民政府, 宁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