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党发〔2017〕64号《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域旅游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8-12-18 13:23:19

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域旅游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甬党发〔2017〕64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旅游业大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全域旅游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全域旅游是新时代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协调发展理念和模式。推进全域旅游,是我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域化建设美丽宁波的有效载体;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新业态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的客观需要;是实现富民惠民利民,推动发展成果让人民充分共享,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途径;是彰显城市品质,展示独特魅力,提升文明素养,提高宁波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必然要求。推进全域旅游,对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协调发展,加快建设“名城名都”具有重大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厕所革命”和推动旅游业大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来指导旅游业改革发展实践,拉高标杆、奋勇争先,全力推动旅游业发展再上新水平。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将旅游业改革发展融入全市大局,以深化改革、创新驱动为主线,大力推进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加快实现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从观光旅游向休闲旅游、从规模扩张向品质提升转变,逐步形成全景化打造、全时空体验、全要素保障、全程化服务、全方位管理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推动旅游业改革向纵深发展,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引擎产业、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惠及民生的幸福产业,为我市加快“名城名都”建设、早日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提供有力支撑。

(二)指导原则

——党政统筹。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作用,从区域发展战略全局出发,把推进全域旅游作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统一规划、统筹部署、协同推进,形成旅游业改革发展新合力。

——改革创新。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形成适应全域旅游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产业体系等,开创旅游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融合共享。大力推进“旅游+”和“+旅游”,实现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成果惠及各方,让游客获满意、居民得实惠、企业促发展、百业添效益,构建旅游业改革发展新格局。

——突出特色。走差异化发展之路,打造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主题形象和主导产品,防止千景一面、千村一面、千企一面,避免区域性同质化无序竞争,探索旅游业改革发展新模式。

——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守住生态底线,实施合理有序开发,防止破坏自然和人文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共同提高,提升旅游业改革发展新境界。

——富民惠民。坚持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发挥旅游业对增加就业、促进增收、满足休闲需求的重要作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人民向往高品质的美好生活提供保障,明确旅游业改革发展新方向。

(三)发展目标。到2020 年,基本构建全域旅游的联动体制机制,形成规划布局科学、产品供给丰富、公共服务完善、市场秩序良好、综合环境优美的全域旅游体系,基本建成“国际性休闲旅游目的地”和高质量全域旅游“宁波样板”,旅游业改革发展成效显著。

——综合贡献更加突显。主要指标保持中高速增长,到2020 年全市接待游客总量超过1.5 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2600 亿元,力争占全省比重达到20%;全市旅游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5%,旅游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10%,主要旅游镇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不少于10%。

——平台带动更加强劲。建成国家、省、市三级示范平台,到2020 年有3 个以上区县(市)达到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6 个以上区县(市)达到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形成5 个以上省级旅游类特色小镇、10 个以上省级旅游风情小镇、15 个以上省级休闲旅游示范村、20 个以上市级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80 个以上乡村特色民宿集聚区。

——产业融合更加充分。全域全业深度融合格局形成,到2020 年国家级旅游产业融合示范基地突破5 家,省级旅游产业融合示范基地突破100 家,市级休闲旅游基地突破150 家;“旅游+”和“+旅游”全面融入农业、工业、文化、科技、体育、交通、商贸、会展、健康、金融、教育、时尚等各个领域。

——发展品质更加优化。推进产业迈向中高端,到2020年新增2 家以上国家5A 级景区、3 家以上省级旅游度假区;建成A 级景区村庄超千个,3A 级景区村庄超百个;新增100家以上文化主题酒店、精品酒店、特色客栈,培育10 家以上以宁波为基地(总部)的旅游集团,有5 家以上旅游企业进入全国行业百强,争取1—2 家旅游企业上市。

——国际形象更加鲜明。旅游国际合作带动作用突显,到2020 年形成一批适应国际市场需求、彰显城市文化特质的核心产品和合作平台,实现全市入境旅游人次、旅游外汇收入年均保持两位数增长;成功打响“海丝之路活化石”国际品牌,“东方文明之都”国际影响明显提升。

——公共服务更加完善。实现旅游服务体系全域覆盖,到2020 年成功创建40 条以上美丽经济交通走廊精品示范线,新增旅游服务中心(点)100 个,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500座,新增旅游停车泊位10000 个,实现旅游交通标识覆盖率达到100%,智慧旅游试点城市建设成为全国典范。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全域化旅游空间布局。将旅游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在实施“多规合一”中充分体现旅游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编制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五年行动计划,注重与相关规划的紧密衔接,提升旅游规划实施的法律效力,建立旅游规划评估实施督导机制。

拓展全域旅游空间观和资源观,立足“宁波都市圈”,积极融入全省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以及全国“一带一路”开放格局,加强跨区域联动,加快资源挖掘、整合、包装、提升,构建全域化旅游发展格局。

重点打造三江口、天一阁•月湖、泛外滩、东钱湖、九龙湖、慈城—保国寺等都市旅游板块,象山港湾、杭州湾、三门湾、梅山湾、环石浦港等海洋旅游板块,雪窦山、四明山、宁海奉化西南片区山水生态旅游板块,整合开发河姆渡—三江口大运河和海丝之路文化旅游带,系统挖掘红色文化、藏书文化、港口文化、海洋文化、佛教文化、名人文化、甬商文化、青瓷文化等文化基因,集聚形成“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名居”+“大港、大佛、大儒、大海、大山”的旅游目的地体系。

(二)加大品质化旅游项目投资。建立全市统一的招商引资平台,搭建资本与项目对接桥梁,以市场为导向,以规划为引领,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全域旅游建设。重点引进一批实力强、影响大、创新型的投资商和运营商,重点投资运营一批主题特色鲜明、综合效益突出、带动作用强劲的高品质旅游项目。坚持“质量为先、融资为要、落地为本”原则,建立市级旅游投资优选项目名录,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全国优选旅游项目名录,加大资金配套支持力度,提高优选项目落地率,切实发挥优选项目的示范性和引领性。

全面落实“领导联系、督查通报、专题会商、专项考核”四项制度,重点推进雪窦名山、杭州湾“美丽中国”文化小镇、梅山湾旅游度假区、阳明古镇、保国寺荪湖休闲度假区、华侨城欢乐海岸、象山影视城、半边山旅游度假区、鄞江山水小镇、新慈湖旅游度假区、九龙湖综合旅游项目、宁海森林温泉旅游度假区、东钱湖新城文旅时尚小镇、溪口恒大生态旅游小镇、时光宁波风情小镇等一批十亿级、百亿级旅游项目建设,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完成旅游投资突破千亿。

(三)开发多元化旅游产品体系。重点提升都市旅游、乡村旅游、海洋旅游和山水生态旅游四大主导产品,加快培育文化旅游、工业旅游、红色旅游、研学旅游、购物旅游、运动休闲旅游、养生养老旅游、商务会展旅游、房车自驾车旅游、邮轮游艇旅游十大新兴产品,构建丰富多元的旅游产品体系,打造独具特色的旅游精品线路。

盘活存量、做强增量,加快实现5A 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有新的突破,加快创建一批全域旅游示范区、特色小镇、旅游风情小镇和休闲旅游示范村。深入实施“千村景区化”美丽版乡村振兴计划,加强引导民宿产业有序集聚发展,推进A 级景区村庄和民宿经济成为全域旅游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强化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主要旅游镇村对周边住宿设施、乡村旅游点和农家乐的带动作用,打造一批全产业链、全天候型旅游核心产品。

支持发展主题文化酒店、精品酒店、特色客栈、乡村民宿、房车自驾车营地等多层次、多类型住宿设施。统筹提升旅游节事活动的国际化、市场化和专业化水平,增强市场影响力和实际效益。创新旅游商品、旅游娱乐、旅游餐饮特色化发展,引领和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

(四)培育特色化产业融合基地。推进“农旅融合”,建设提升一批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镇乡、示范点、精品线)、森林健康养生园、休闲渔业精品基地、果蔬采摘基地、农业庄园、休闲农庄(农场)等,扎实推进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试点。

推进“工旅融合”,精心打造一批工业旅游示范基地,鼓励发展户外活动用品和邮轮游艇、大型游船、旅游房车、旅游小飞机、景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业,助推“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

推进“文旅融合”,加快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文化旅游示范基地、旅游演艺剧场、文化古道、博物馆、展览馆,强化重大文化活动的旅游营销,加大地方特色文创旅游商品研发推广。

推进“科旅融合”,开发建设一批以高科技为支撑,具有前沿性、体验性、娱乐性、国际性的现代时尚主题乐园,培育形成一批科技旅游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推进“商旅融合”,支持“老字号”旅游开发,提升一批休闲旅游特色街区,打造一批“月光经济”特色品牌,积极引进国内外重大会议项目,打造一批商务会展集聚区,形成一批国际级展览与会议品牌。

推进“交旅融合”,高水平建设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加强休闲旅游设施与交通走廊的衔接配套,形成一批风景道、休闲绿道和自驾游精品示范线,培育一批自驾车房车营地、旅游驿站,加快发展水上旅游和通用航空旅游,引进建设邮轮基地。

推进“体旅融合”“康旅融合”,提升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和优秀项目,强化重大赛事活动的旅游营销,培育一批中医药文化、老年养生等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促进

健康宁波建设。

(五)提升人性化公共服务水平。着力解决旅游公共服务不充分、不均衡问题,加快建设满足大众旅游时代人民群众消费需求、与国际接轨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推动“厕所革命”覆盖城乡全域。扎实推进“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沿线、交通集散点、乡村旅游点、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旅游街区等区域厕所整体改造,在高等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客流集中的服务区、客运交通枢纽增设第三卫生间,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管养机制,实现“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环保卫生、如厕文明”的新目标。

提高通景公路标准,提升景区通达性,推进国省道干线和通景公路沿线建设兼具观景、泊车、游憩功能的公路服务站(点),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向交通、生态、旅游等复合型服务区转型。合理布局全域旅游交通集散体系,推进交通枢纽“运游一体化”建设,推动轨道交通对主要旅游板块的覆盖,延伸旅游专线和城市公交到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实现交通换乘无缝对接。加快建设城市绿道、骑行专线、登山步道等公共休闲设施,逐步实现绿道慢行交通系统的全域覆盖。建设与游客承载量相适应、分布合理、配套完善、管理科学的生态停车场。健全标准规范、指向清晰、内容完整、面向国际化的中英文(多语言)旅游交通标识体系。完善旅游服务中心(点)标准,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功能品质,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水平。

(六)推进智慧化数据系统建设。推进“互联网+”“智能+”在旅游业中的广泛应用,大力推动旅游科技创新。提升涉旅设施智能化水平,推进主要涉旅场所实现免费Wi-Fi、通信信号、视频监控全覆盖,主要旅游区实现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实时信息推送,主要旅游消费场所实现网络营销、在线预订、在线支付,旅游反馈、投诉、互动等服务实现网络化、移动化。

依托市政务云计算中心和公共数据共享体系,加强旅游接待设施以及相关商业机构数据的采集力度,充分共享旅游、交通、气象、环境、公安等公共数据资源。建立全域旅游大数据决策分析中心,实现从监测、预警、分析、决策、评估等环节的全过程、全流程管理。

积极引导企业投资和参与智慧旅游建设,扶持乡村旅游点、民宿等信息化建设,支持互联网旅游企业整合相关资源,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培育一批优质旅游电商和智慧旅游示范单位。

(七)创新市场化营销推广平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营销推广中的主力军作用,精准特色定位,创新营销载体,优化激励政策,建立适应全域旅游的目的地营销推广体系。遵循“深耕长三角、主攻大城市、统筹境内外”的旅游市场拓展战略,强化精准营销,优化客源结构,提升消费水平。

加快实施“一带一路”旅游国际合作行动计划,提高旅游产品国际化水平,提升城市国际旅游形象和入境旅游接待规模。加快培育旅游营销线上线下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和联盟合作平台,切实提高旅游经销商和涉旅小微企业市场开拓能力。整合利用各类宣传营销资源,建立政企结合、区域合作、市县联动、社会参与的全域旅游营销机制。

挖掘和展示地方特色文化,进一步打造具有较强冲击力和市场感召力的全域旅游形象标识、宣传语和宣传片,提升宁波旅游整体吸引力。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APP

客户端、网络直播、影视等媒体平台,提高全域旅游营销推

广的现代感、亲和力和覆盖面。

(八)打造标准化旅游服务样板。坚持以人为本、游客至上的服务宗旨,强化专业素养和示范引领,提升旅游服务品质,打造优质服务样板。大力支持本地旅游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引进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旅游集团,培育形成一批兼具国际水平和鲜明地域特色的旅游品牌。

推进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引导旅游企业对标评级、提质增效,提升酒店行业管理与服务软环境,推进品质景区、品质旅行社建设,持续开展“金牌导游”“技术能手”“首席工人”等技能竞赛,打响旅游行业服务品牌。加快制定各类旅游新业态服务规范,形成符合实际需求的全域旅游服务标准体系,提升全域旅游服务水平。发挥旅游协会行业自律作用,制定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探索建立旅游企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信用等级第三方评估制度,打造诚信旅游品牌。

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公益行动,提供文明引导、游览讲解、信息咨询和应急救援等服务,形成一批旅游志愿服务品牌。贯彻《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强行业文明建设,大力倡导和践行文明旅游,培树一批文明旅游先进典型。

(九)健全规范化综合监管机制。构建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对涉旅领域的执法检查,鼓励建立“1+3+N”(综合执法+旅游警察+旅游市场监管+旅游巡回法庭+其他)旅游综合治理体系。

加快涉旅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扩大旅游“红黑榜”应用,实现旅游市场监管信息共享。建立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优化旅游投诉处理网络体系,实施《旅游经营者处理投诉规范》,发挥旅游纠纷人民调解作用,不断提高旅游投诉的结案率、满意率。

强化旅游、公安、交通、安监、卫生、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旅游企业(场所)主体责任,制定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建立旅游系统安全监管和突发事件处置信息平台,加强旅游安全教育和宣传,加大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和旅游救援体系。

(十)营造生态化共生共享环境。强化对自然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滨海湿地、田园风光等保护,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生物多样性和环境质量优良性。强化对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和民俗文化等保护,注重文化挖掘和传承,构筑具有地方特色的城乡建筑风格,实施“文化紫道”工程,促进城市有机更新。

开展“城市设计”“城市双修”试点,深化“森林宁波”“彩化城市”“海绵城市”行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健全海洋生态保护体系。推进全域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在主要旅游线路沿线开展风貌集中整治,在主要旅游镇村实行垃圾污水无害化、生态化处理,培育提升一批美丽田园、美丽镇村、美丽海岛,建设和谐共生的美丽宁波。

倡导绿色旅游消费,实施旅游能效提升计划,降低资源消耗,推广节水节能产品、技术和新能源燃料的使用,推进节水节能型景区、酒店和旅游镇村建设。

推进旅游富民工程,切实改善主要旅游镇村道路、停车场、厕所、供水供电、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鼓励农户通过旅游创业、旅游经营、旅游服务、资产收益等方式促进增收致富。

加强旅游惠民便民服务,设立公共资源型景区免费开放制度,完善“旅游一卡通”惠民机制,推动主要涉旅场所配备为特殊群体服务的设施,全面落实特殊群体减免门票等优惠政策。让人民群众充分共享旅游业改革发展成果,拥有更多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全域旅游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域旅游工作。健全与全域旅游相适应的旅游综合管理体制,完善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综合推进机制。强化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在牵头推进全域旅游各项具体工作、组织旅游项目规划论证和建设审核、推动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方面的职能,对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在立项、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等环节,可就其旅游影响及相应旅游配套征求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推动公安、市场监管、司法等部门构建管理内容覆盖旅游领域的新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旅游警察、旅游市场监管、旅游巡回法庭、旅游质监执法等队伍建设。创新完善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建立健全全域旅游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加强旅游大数据分析,为全域旅游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二)加强政策扶持。从2018 年起至2020 年,每年安排1.3 亿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休闲旅游行业发展扶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城市旅游形象宣传和市场开拓等。制订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创新资金使用方式,确保资金使用绩效。完善全域旅游建设投融资机制,引导各类资金参与全域旅游建设,探索旅游资产证券化试点,支持建立多类型的旅游产业基金,进一步发挥国有旅游投资公司在资源整合和投融资方面的平台引领作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金旅”合作、协同创新,为全域旅游项目提供全方位、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以国家保险创新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建立适应全域旅游的综合保险机制,提高保障程度,扩大保险覆盖面。强化旅游用地保障,优化旅游项目用地政策,在年度用地指标中优先支持旅游项目,用好“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探索实行重点旅游项目“点状供地”。对列入市级以上旅游投资优选项目名录的项目,在建设审批、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市、县两级旅游部门组织参加境外招商引资、旅游推广展会活动给予适当支持。

(三)加强人才培养。健全与全域旅游相适应的教育体系和培训机制,支持高等院校优化旅游专业设置,加大国际旅游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旅游管理品牌合作,提升旅游人力资源整体规模和水平。以举办各类旅游服务技能大赛、创建“大师工作室”、开展行业培训为载体,培养一批旅游服务国际人才、领军人才和行业工匠,提升旅游服务品质。组织开展旅游警察、旅游市场监管、旅游巡回法庭、旅游质监执法等工作人员的执法培训,提高旅游执法专业化和人性化水平。建设覆盖“旅游+”和“+旅游”相关行业的旅游人才信息库,吸引各类人才加入旅游行业,为旅游人才的自由流动提供平台。积极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以及各行业、各领域人才等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实现自主创业。改善传统旅游企业吸纳就业的政策环境,把符合条件的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纳入就业扶持和社会保障体系。

(四)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完善全域旅游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层级管理制,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将全域旅游工作列入市政府对市直相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探索适应全域旅游特点的科学评价体系,优化完善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激励机制。

(五)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全域旅游宣传教育,强化居民的旅游参与意识、旅游形象意识和旅游责任意识,积极宣传全域旅游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营造合力推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宁波市全域旅游发展领导小组



宁波市全域旅游发展领导小组





组 长:裘东耀

副 组 长:李关定

成 员:颜伟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朴学洙 市政府副秘书长

金  彦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才办主任

李  可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办主任

阎  勤 市委农办主任

贺威平 市编委办主任

彭朱刚 市发改委主任

陈炳荣 市经信委主任

黄志明 市教育局局长

励永惠 市科技局局长

金黎萍 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罗利达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余龙达 市财政局副局长、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党委副书记

陈 瑜 市人力社保局局长

孙义为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郑进达 市环保局局长

王丽萍 市规划局局长

陈寿旦 市住建委主任

郑一平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局长

张世方 市交通委主任

劳可军 市水利局局长

李 强 市农业局局长

许义平 市林业局局长

张 延 市商务委主任

张爱琴 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局长

张南芬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陈少春 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李浙闽 市旅游局局长

张 霓 市体育局局长

谢月娣 市统计局局长

徐柯灵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药监局)局长

徐光宪 市质监局局长

陈 强 市安监局局长

叶荣钟 市外办主任

丁海滨 市经合局局长

姚蓓军 市金融办主任

李表康 宁波海事局局长

杨忠恩 市气象局局长

徐 方 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何国强 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梅山保税港区)

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叶继松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

徐 强 宁波机场与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

周世君 宁波溪口雪窦山风景名胜区管委

会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徐 挺 宁波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在市旅游委下设办公室,李浙闽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委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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