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8〕84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大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2 21:38:20

东府办〔2018〕84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

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大会战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大会战行动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


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大会战

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促进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决定从9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下旬,在全市开展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大会战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


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全年重大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百日攻坚期间力争完成投资250亿元,实现55个项目开工(详见附件1)、30个项目竣工投产(详见附件2);各园区、镇街争取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20%以上(详见附件3);年投资计划亿元以上的重点攻坚项目(详见附件4)中,财政投资项目100%完成投资计划,社会投资项目力争完成投资计划120%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动员部署暨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拟于9月中旬召开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大会战现场会暨项目集中开工仪式,11月下旬举行一次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市重大办牵头,各园区、镇街协助)


(二)实施项目审批提速。全面落实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提高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审批服务效率,市发改局、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财政局、环保局等部门审批部门要出台具体办法,大幅度压缩审批时间,加快文件内部流转,推动项目按时间节点要求开工建设。(各审批部门负责)


(三)加大问题协调解决力度。从9月份起,市政府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协调会,集中研究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各园区、镇街主要负责同志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重大项目服务保障会议,争取第一时间将问题解决在一线。对涉及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问题,由园区、镇街包干负责。(市重大办、各园区、镇街负责)


(四)落实市领导挂钩督导活动。按照市委工作要求,成立11个督导组,由市领导担任督导组组长,挂钩督导“百日攻坚”重大项目(详见附件5),适时开展督导行动,推动项目按期开工、加快建设、顺利投产。(各督导组负责,市重大办协助)


(五)加大宣传通报。依托东莞日报和广播电视,设立重大项目“百日攻坚”大会战专题,做到“天天有报道”,持续宣传报道大会战动态,通报项目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列入大会战的项目,市重大办实行“每半月一通报”。(市委宣传部、市重大办负责,东莞日报社、广播电视台协助)


(六)开展年度总结和现场观摩活动。“百日攻坚”大会战活动结束后,年底开展重大项目巡礼活动,先集中观摩亮点项目,再集中总结点评园区、镇街重大项目工作。(市重大办牵头,各园区、镇街协助)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大会战总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总指挥长,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长,各有关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相关副秘书长以及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市重大办负责。各园区、镇街,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百日攻坚”大会战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带头抓重大项目,严格落实“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个班子、一条龙服务、一个月检查”的“五个一”工作机制。


(二)落实攻坚责任。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是“百日攻坚”大会战的第一责任人,要实行“挂图作战”,认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将目标任务逐一量化分解,一对一地做好项目协调指导和跟踪服务,保障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各审批部门是审批责任主体,要根据职能分工,对照相关目标任务,简化流程,提高效率,推动项目加快建设。


(三)营造良好氛围。宣传部门要制定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大会战行动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资源,采取会议发动、舆论造势、实地报道、领导专访等形式,对“百日攻坚”的进展情况进行实时报道,营造“比超赶”的良好氛围。


附件:1.“百日攻坚”大会战重大项目开工任务清单


2.“百日攻坚”大会战重大项目投产任务清单


3.“百日攻坚”大会战镇街(园区)重大项目投资目标任务清单


4.“百日攻坚”大会战重点攻坚重大项目投资目标任务清单


5.“百日攻坚”大会战市领导挂钩督导重大建设项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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