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2018〕107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2 21:39:19




东府〔2018〕107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关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0日


东莞市关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开创新时代东莞改革发展新局面,推动东莞率先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上走在全国前列,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以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为重要内容,以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为制度保障,加快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全面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为东莞争当“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排头兵奠定坚实基础。


要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重点在“破”“立”“降”上下功夫,坚决淘汰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企业,加快培育新动能,持续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全面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要坚持创新引领、开放合作。强化基础研究,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和激励,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面向世界配置创新资源,集聚全球高端经济要素。要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推动资源向优质企业和产品集中,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效能。要坚持重点突破、协同发展。把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不断增强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服务支撑作用,全面构建创新引领、协同发展格局。


力争到2021年,我市经济发展方式明显转变、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增长动力加快转换,基本建成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率先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上走在全国前列。


——经济质量明显提升。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以上。单位GDP能耗比2017年下降11.5%。外贸进出口稳居全国前列。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达4500亿元,智能化、数字化和柔性化生产模式全面普及。超千亿企业达3-5家,超百亿企业达18家以上,行业单打冠军、独角兽企业不断壮大。


——产业结构全面优化。建成以先进制造为核心的均衡多元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培育形成2-3个千亿元级新兴支柱产业。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的比重超52.5%,高技术制造业占规上工业的比重超45%。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超63.2%。


——增长动力加快转换。成功向创新型一线城市迈进,创新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引领动力。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6500家,建成新型研发机构35家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140家以上。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的比例达2.9%。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2%以上。


二、重点工作


通过“引、提、补、拓、扶”,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东莞经济质量、效率与动力的全面变革。“引”就是要抓好新兴产业招商,通过整合招商资源、强化片区统筹、优化招商服务,瞄准高端制造、云计算、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加快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和单打冠军,切实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提”就是要着力提升产业的全要素生产率,通过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总部经济、开展资本运作、实施兼并重组、推进商业模式生产模式变革,推动现有支柱产业和传统产业实现综合竞争力的全面提高。“补”就是要强化以需引供,围绕产业发展短板,优化供给体系,补强人才、科研、资本、政策、服务等核心要素,支持企业高质量转型。“拓”就是要拓宽产业发展空间,一方面拓宽对内发展空间,盘活存量土地,淘汰落后产能,为先进制造发展腾出空间资源;另一方面拓宽对外发展空间,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加快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扶”就是要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通过更多普惠性扶持政策,降低产业发展综合成本,激活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打造最优的营商环境。


(一)加快培育新时代重点产业,建设高端多元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1.巩固发展支柱产业。依托电子信息产业优势,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新一代人工智能、智能终端、关键电子元器件及组件、物联网、云计算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推动科研转化,培育骨干企业,壮大产业集群,全面抢占数字经济发展红利,切实将东莞打造成世界级的高端电子信息产业高地。依托电气机械及设备制造业优势,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工业机器人、服务型机器人、高端激光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打造一批研发、设计、生产、服务于一体的高端装备制造业集聚区,努力将东莞建设成为国际化的机器人和智能装备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科技局)


2.前瞻布局新兴产业。大力培育新材料产业,以市场应用广、产业化程度高、带动作用强、战略意义大的关键应用材料作为发展重点,坚持升级传统基础材料,加快发展战略关键材料,超前布局前沿新材料,全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材料产业链条。大力培育新能源产业,扶持高性能电池、太阳能光伏和智能电网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包括整车装备、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的全面突破,全力打造一批新能源龙头企业与国际品牌。大力培育生物医药产业,建设创新型新药特色研发机构,实施新型保健品应用工程,健全第三方医学检测平台,全力打造创新药物、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科技局、经信局、商务局、食药监局)


3.提升发展支撑型产业。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发展物流新业态,发展高端优质物流项目,推广供应链管理,全力建成专业化、信息化和国际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金融服务业,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中心,健全完善地方金融体系,推进科技、金融、产业三融合,着力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加快电子商务业发展,推动制造业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培育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和交易平台,壮大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规模。加快会展业发展,培育发展一批国家级和国际级知名品牌展会和交易中心。加快商务咨询服务业发展,支持管理咨询、人力资源、营销策划等提升产业发展素质的咨询服务,积极发展法律服务、评估检测、会计审计、税务、勘察设计、工程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科技局、金融局、发改局)


(二)纵深推进“制造强市”战略,打造以先进制造为核心的现代化生产体系


4.全面构建智能制造全生态链。分类推进自动化改造、智能化改造、智能制造示范项目三大升级路径,支持制造业企业通过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生产模式的智能化、定制化和柔性化变革,力争在全市打造自动化、智能化改造项目1000个以上。构建全要素扶持体系,培育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智能装备制造商以及软件和信息服务商三大供给资源,积极优化技术、人才、金融、公共服务、引导政策五大要素支撑,为智能制造配套全方位的要素支撑。大力打造智能制造发展闭环,把生态链中各个主体、各个环节有机串联起来,通过市场规律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模式,推动智能制造产业上下游更紧密合作、供需端更有效对接、要素间更协同互补,切实打造一个环环相连、共生共荣的智能制造生态系统。(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科技局、人力资源局、金融局、人才办)


5.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动“基础上云”,大幅度降低企业IT硬件成本、软件成本、部署成本和运营成本,推动信息技术基础设施与管理系统上云的企业达5000家以上。推进“核心上云”,支持500家以上企业研发设计、测试实验、生产制造、物流、供应链管理等核心业务云端迁移,促进制造资源、数据资源集成共享。推动“创新示范”,培育30个左右具备互联网平台、大数据和新模式等关键要素的市级工业互联网协同创新示范项目。实施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打造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网络,支持工业企业以IPv6、工业以太网、工业PON、工业无线等新型技术、设备改造生产现场网络和系统。(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科技局)


6.全面推行绿色制造。构建新一代能源管理体系,根据全市能效对标数据,形成细化至行业中类层面的能耗双红线制度,以更严格的标准确保引进项目“绿色低碳”。全力打造市级能源管理中心的大数据应用平台,实现在线能耗监测、能效对标、用能考核、节能服务以及经济运行分析。实施“东莞用能单位能效倍增行动”,推动500家重点用能单位实现能效倍增。支持一批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应用,推动千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扶持300个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打造一批绿色工厂。大力建设以节能投融资、能源审计、节能技改、循环化改造、清洁生产审核、节能评估等为主体的循环经济服务体系。鼓励发展绿色信贷、排污(放)权抵押融资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支持节能环保服务项目以预期收益获得贷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发改局、环保局、统计局、供电局)


7.扎实推进服务型制造。完善服务型制造的财政金融支持,以奖励补贴、拨贷联动等方式,支持企业发展定制化生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协同制造和创意设计服务,认定一批重点示范企业。推动骨干企业将价值链向服务环节延伸,扶持发展一批系统集成商,鼓励制造业骨干企业依托原有制造优势,促进产业模式从以产品制造为核心向产品、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并重转变。(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商务局、科技局)


8.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积极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增强东莞质量优势。优化质量品牌培育机制,建立质量品牌重点培育对象企业库,建成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5家以上,全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4%以上。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对标,开展精准质量帮扶,推动重点产品质量与国际接轨。建设先进标准体系,完善团体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推动企业科技成果或专利成果转化成产品标准达130项以上。推动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加大对“三同”企业的质量监管,完善“三同”工程配套管理体制,强化行业自律。(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三)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升级版,建设产学研协同发展的现代化创新体系


9.推进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东莞段建设。强化整体规划,制定总体建设方案,以“双核驱动、三带联动、多点引爆”的空间策略,实现全市创新驱动要素资源统筹布局。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广深高速、莞深高速、广深铁路创新带,优化高速沿线景观品质,打造高品质创新载体,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强化创新引领,建设一批示范平台节点,带动科技资源集聚。强化政策支持,围绕产学研政金介不同领域,出台一批支持走廊建设的创新举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规划局、国土局、发改局、经信局、松山湖管委会)


10.深度参与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构建。推动散裂中子源实验运行和系列谱仪共建,引入一批前瞻性、创新型、关联性大科学装置,着力打造世界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推进松山湖(生态园)南部片区统筹规划建设,形成规划面积达20平方公里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推动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发展为世界一流的材料科学与技术研究机构,成为国家材料科技创新的战略力量,力争5-10年迈入国家实验室行列。(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局、发改局、松山湖管委会)


11.大力支持科技研发。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增质提效”,制定新型研发机构分类考核指标体系,推进落实省市有关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探索开展新型研发机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促进生产性科技服务业集聚,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支持大型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力争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45%。支持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以独立法人或其联合体为主体,联合组建国家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前沿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转化。加快推动东莞理工学院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赋予理工学院更多办学自主权,大力开展新型学科专业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局、东莞理工学院)


12.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加快突破核心技术瓶颈,组织实施100项核心技术攻关重点项目和前沿项目,推动企业科研做强、产品做优、规模做大。实施科技成果双转化行动计划,打造贯穿信息挖掘、加工推广、成果评价、交易撮合、成果孵化等双转化环节的服务体系,累计建设运营不少于10个行业化、区域化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举办项目路演、成果对接等活动不少于100场。加强知识产权交易与保护,加快建设东莞市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健全完善创新成果保护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局)


(四)厚植发展优势,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化企业体系


13.推进企业高质量倍增。深入发挥“倍增计划”的先行先试作用,全力优化企业供给体系,重点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政府统筹发展作用、提升行政服务效率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加快解决制约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强力度,拓维度,建立精准化扶持体系,出台更切合企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政策措施。拓展“倍增计划”受惠面,在推动更多高质量企业纳入市级试点企业基础上,选取1000家以上企业纳入协同倍增企业库,为其配置一批成熟可推广的扶持政策,推动全市全域实现高质量倍增发展。加强“倍增计划”督查考核,量化评价体系,对企业问题处理不力的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问责。健全容错机制,对于部门、园区、镇(街)干部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创新政策服务中,因勇于破除障碍、触及固有利益而造成一定损失或引发问题的,纳入容错保护条款,切实支持干部改革创新。(责任单位:市倍增办、经信局、科技局、商务局、金融局、国土局、规划局、教育局)


14.培育龙头总部型企业。大力引导本土骨干企业发展总部经济,优化组织架构,提升总部职能。积极引导国内A股上市公司、大企业集团在我市设立综合型总部、区域总部或职能总部。鼓励全球500强企业及跨国公司、中国500强企业、民营500强企业、大型央企、上市公司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或者销售中心、营运中心、研发中心等职能总部或分支机构。探索规划建设一批独角兽、总部经济大厦,探索出台总部型企业综合性扶持政策,全面加强龙头总部型企业的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商务局、金融局)


15.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启动“树标提质”工程,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晋级给予奖励,在人才、土地、研发、融资等方面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倾斜扶持,培育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评审发布我市高企500强,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技术、人才与500强企业对接,树立发展标杆,推动做大做强。修订孵化器政策,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的孵化链条,推动孵化器向体系化、资源化和金融化发展。鼓励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并购境外科技型企业等方式,介入国际研发分工,汇集国际高端创新资源。(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局)


16.加大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全面落实省、市关于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相关措施,着力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等,大力打造制造业成本“洼地”。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认定细分行业龙头企业,重点培育一批细分领域“单打冠军”。完善中小微企业服务网络,大力创建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进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


(五)推动全面协同开放,建设高层次的现代化开放体系


17.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平台。以滨海湾新区作为我市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平台,高标准、高起点抓好平台建设,加强规划编制、基础建设、招商引资,加快引进聚集一批高端创新资源。加快水乡新城建设,优化管委会职能和机构设置,加强产业招商统筹,加速平安金融科技城等项目建设,着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务港。规划建设虎门港综保区,充分发挥保税监管优势,推动展示经营企业在直属关区范围内开展保税展示交易业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局、滨海湾新区管委会、水乡管委会)


18.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构建对外开放新网络,深化与香港、深圳、广州等地港口和航空资源合作对接,东莞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超级中国干线”等项目加快发展,搭建通达沿线国家的“空中丝路”。推动广东(石龙)铁路国际物流基地建设,加强东莞港与石龙铁路对接,形成海陆联运。做强做优海丝博览会等品牌展会,发挥人缘、地缘与产业独特优势,举办“迈向新丝路”走出去系列活动。推动跨境班列双向对开常态运作,加强与内蒙古、新疆等沿边地区的口岸通关协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滨海湾新区管委会)


19.全面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强化外商投资市场准入、政策支撑、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落实“东莞外资10条”,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力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改革。大力发展贸易新业态,支持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和发展自主营销,推动加工贸易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跃升。培育一批具有特色的国际商品交易平台,构建开放式、综合型的内外贸一体化商品市场体系。构建境内外品牌展销中心,鼓励企业“走出去”建立营销网络、海外门店、加工工厂及售后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六)优化产业要素配置,建设高质量的现代化供给体系


20.盘活发展空间。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完善顶层设计,重点在更新单元规划管理、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改造主体公选、新型产业用地使用、“工改工”连片开发、土地审批效率等领域,出台一批针对性强、含金量高、普惠性广的突破性政策,以最大决心和空前力度以及更大魄力破解土地制约,盘活全市空间资源。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快引导落后产能整治退出,运用市场和法治的办法,采取转移、关停、改造等措施,坚决依法淘汰不达标的落后产能,为发展先进产能和新兴产业腾出能源、资源、市场空间以及环境容量。(责任单位:市国土局、环保局、规划局、经信局)


21.争创人才新优势。树立“以用为先”的人才理念,探索实施人才资源共用共享机制,借助信息化手段,最大范围地调动全球人才资源为我市企业提供远程服务。大力引进高水平团队和人才项目,对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创新科研团队和战略科学家,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着力引进培育一批国际先进、国内知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猎头”机构,发展一批行业性、专业性人才市场,全面强化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服务。打造“技能人才之都”,推动开发认定100个技能培训规范标准,建设100个技师工作站,向社会提供1000门以上培训课程,推动100万人提升学历技能素质。(责任单位:市人才办、人力资源局、科技局、教育局)


22.加强金融供给。优化金融结构,强化增信体系建设,壮大基金产业,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普及融资租赁,精准引进和培育一批实力较强的融资租赁服务机构,稳妥有序推进投贷联动业务试点。推广新型供应链金融,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制造业产业链核心企业,积极开展仓单及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保理、国际国内信用证等各种形式的金融业务。加快推进产业并购重组,建立1+N产业并购基金,制定产业并购税费、土地、员工安置优惠政策,支持鼓励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投资基金等参与企业兼并重组。(责任单位:市金融局、经信局、商务局)


(七)全面深化改革,建设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制度体系


23.强化园区统筹机制。完善园区统筹组团发展制度体系,总结松山湖片区推进园区统筹组团发展试点经验,加快在滨海片区、水乡新城片区推广应用。建设片区重点发展先行区,形成一批联动发展的“引爆点”,增强片区联动发展的驱动力。加大市级统筹力度,研究制定片区重点统筹领域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片区共建投融资平台、联合招商等利益共享机制,加快形成全市组团联动和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统计局、滨海湾新区管委会、水乡管委会)


24.创新招商机制。统筹全市招商承载资源,健全全市及片区重大项目流转利益分享机制。构建专业化招商机构及队伍,加快建立市一级招商机构,加强国际经贸合作网点和国内产业合作联络处建设。优化招商引资政策,更灵活、更精准、更大力度引进高、精、尖项目,加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强化招商信息统筹,建立“六库一图”招商信息平台,切实降低项目对接信息成本,充分利用互联网宣传东莞招商政策和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信局)


25.优化行政审批机制。全面实施“告知承诺+负面清单+信用监管”项目审批管理服务新模式,大幅压缩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力争办理事项压缩三分之一以上,项目审批时间减少一半以上,实现除特殊情况外所有办理事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按“最小颗粒度”的要求细化办事指南和流程,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加快数字政府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办事流程全面优化。(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编办、工商局)


26.创新企业服务机制。推动线上线下服务企业服务平台的全面推广,利用信息化手段,全流程跟踪解决企业问题诉求,倒逼政务效能提升。开展企业精准服务,建立“企业一对一专员服务机制”,实施新开工重大项目前期审批“代办制”和“科长服务制”,帮助企业发展解决最后“100米问题”。推进专业服务资源池建设,在精益管理、券商辅导、工业设计、科技研发、人才咨询等更多关键领域,吸纳全球顶尖服务机构入驻资源池,为企业开展专业服务要素诊断。(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发改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和任务安排。市经信局牵头成立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落实推进行动方案的实施。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各园区、镇(街)要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出台配套政策。完善现代化经济体系相关政策配套体系,根据我市产业需求,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园区、镇(街),加紧在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等领域出台细化政策,认真组织实施,加快释放政策红利。


(三)落实资金保障。市镇安排财政资金,支持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提升引导基金的撬动效应,对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提质增效、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给予补助。相关部门及时做好年度预算安排和经费安排计划,按规定程序办理,使各项财政扶持尽快落地。


(四)强化督查考核。市政府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市经信局牵头制定重点考核指标,纳入市政府督查考核体系。对完成情况较好的部门、园区、镇(街)予以通报表扬,未完成年度重点考核指标且排名靠后的由市政府领导约谈主要负责人。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49885.html

本文关键词: 东莞市, 东府, 东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