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8〕82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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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8〕82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提升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6日



东莞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提升计划

(2018-2020年)实施方案



信息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对东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等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底,我市获批为国家“宽带中国”示范城市。以此为契机,我市实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2016-2017年),取得了良好成效。在此基础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网络强国战略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8〕14号)文件精神,坚持示范引领与整体推进并举,适度超前与集约建设兼顾,设施建设与应用需求对接。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对我市城市品质提升的基础性支撑作用,着力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协调,努力营造有利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品质,高标准建设“宽带中国”示范城市,为我市争当全省“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做大增量。发挥政策引导,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光纤管线和通信基站等新项目建设,厚值优势,补齐短板,以新一代先进信息基础设施引领信息产业新的跃升。


2.优化存量。加大对已建设施的改造和升级力度,盘活现有资源,持续提高网络稳定性和安全性。实施信息惠民惠企,优化公共WiFi网络,提升感知度和用户体验。深入开展管线路由整治工作,促进城市品质提升。


3.共建共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开放公共建筑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企业以实际行动深化管线路由、铁塔路杆等设施的共建共享,减少重复建设,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降低企业成本惠及用户。


4.适当超前。积极学习和借鉴先进建设和管理模式,提前布局下一代通信网络,努力在建设规划、发展目标和硬件设施等方面实现“三个适当超前”,为我市信息产业提供可持续的内生动力。


二、发展目标


以建设网络强市为目标,以高速光网、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4G/5G网络、移动物联网(NB-IoT)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发挥电信运营企业、广电网络公司和铁塔公司等的建设主体作用,加大投资建设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力争我市在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走在前列。主要发展目标如下:


2018年,全市电信运营企业新增光纤接入用户29.2万户,光纤入户数累计达288.9万户,光纤入户率达91.1%,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达178.5万户,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占比提升至65.2%。4G移动通信基站(BBU)累计达2.9万座,站址累计达1.1万个,NB-IoT基站累计达5534座。


2019年,全市电信运营企业新增光纤接入用户29.9万户,光纤入户数累计达318.8万户,光纤入户率达100.6%,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达225.9万户,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占比提升至82.5%。4G移动通信基站(BBU)累计达3.1万座,提前布局5G基站,通信基站站址累计达1.2万个,NB-IoT基站累计达7787座。


2020年,全市电信运营企业新增光纤接入用户33万户,光纤入户数累计达351.8万户,光纤入户率达111%,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达276.7万户,100M以上光纤接入用户占比提升至101.1%。4G移动通信基站(BBU)累计达3.3万座,新增5G基站584座,通信基站站址累计达1.3万个,NB-IoT基站累计达8865座。


三、重点任务


(一)高水平建设全光网城市


1.加快建设高速宽带网络。持续推进城市骨干网络关键节点扩容和升级,完善IPv6骨干网网间互联体系,实现互联网、广电网骨干网络IPv6的互联互通,积极构建高速、灵活、智能的骨干传输网络。鼓励电信运营企业和广电网络公司加快高速光纤网络建设和设备更新换代,大力发展100M以上高速宽带用户,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基本实现“千兆到小区、百兆进家庭”目标,大部分宽带网络能达到4K超高清电视节目传输标准,用户使用体验大幅提升。落实国家关于网络提速降费的政策精神,加强电信行业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市经信局、市住建局,电信运营企业、广电网络公司)


2.大力实施光纤入户改造工程。贯彻落实光纤入户国家标准,加快推进光纤入户建设。新建住宅区、商业建筑建设时应同步实现光纤入户。加快老旧线路的改造升级,协调推进“三线”整治和“光进铜退”线缆改造工作,线路整治、升级一步到位。各园区、镇(街)要大力支持电信运营企业和广电网络公司在村居、社区开展旧线路改造升级工作。(市经信局,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电信运营企业、广电网络公司)


(二)加快新一代无线网络发展


1.推动4G网络深度覆盖。结合《东莞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和《东莞市通信基站站址专项规划(2016-2020年)》等规划文件的实施,深入推进4G通信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建设,持续扩大4G网络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加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景区和新建重点区域的信号覆盖。铁塔公司应按场景制定标准化实施方案,特殊场景(公园、景点等)制定个性化美化方案,减少基站铁塔对周围景观的影响。创新基站建设审批和管理工作,积极对接省无线电管理云平台,建设全市台站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市基站实施精准化、网格化、数据可视化管理,规范基站建设,制订基站关停和重启等工作流程指引。铁塔公司和电信运营企业将NB-IoT基站纳入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年度计划,加快NB-IoT基站建设,提升网络覆盖和服务质量。(市经信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铁塔公司、电信运营企业)


2.做好5G商用准备。市经信局做好对使用5G同频段或邻频段卫星地球站等台站的核查和清理工作,避免其对5G系统造成有害干扰。铁塔公司要深入开展5G基站站址需求调研及站址储备工作,做好5G基站站址规划。电信运营企业要尽快做好技术和设备调试准备,提前布局5G通信网络,积极推动5G基站项目建设,到2020年底,实现5G商用。(市经信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


3.持续推动公共WiFi建设。支持东智公司开展公共WiFi建设,重点加强新建景区、公园(含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产业园区和人流密集公共场所的信号覆盖,进一步强化“无线东莞”(DG-Free)的城市形象,着力提升AP点接入能力,优化网络节点布局,高效运营已建网络节点,积极探索WiFi商业运营新模式,促进公共WiFi持续健康发展。市经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共WiFi服务质量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市经信局,东智公司)


(三)深入推进“三线”整治工作


全面推进全市村居“三线”整治工作。2018年计划完成8000个黑点的整治,基本完成对大街主路的整治工作。2019年对横街小巷开展深入整治工作,计划完成10000个黑点的整治,确保街巷管线面貌整齐有序、规范安全、美观协调;针对有条件、有必要的部分村居开展“三线”入地和架空管道整改,进一步提升整治水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事后监管,确保整治成果可持续。鼓励电信运营企业投入更多资金支持线路改造,并按照市场化原则,促进各电信运营企业提升共建共享水平。开展打击非法互联网接入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净化市场环境。(市经信局,市文明办,电信运营企业、广电网络公司,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主要措施


(一)注重顶层设计,突出规划引领


在现有基站站址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基础上,面向5G网络,铁塔公司统筹各电信运营企业的建设需求,编制基站站址专项规划(2018-2022年),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社会发展规划做好衔接,并与土地利用、环境保护、路通网通、旧城改造、市政基础设施等相关规划做好衔接,统筹安排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在规划地铁、高铁、城轨、高速公路及其它大型场馆、城市规划新区时,按共建共享原则同步规划移动通信基站及相关配套设施,预留站址、机房、电源、管道等相关设施建设空间,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编制基站站址专项规划要注重前瞻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充分利用有限的城市空间资源,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和沟通,在编制基站站址专项规划过程中,铁塔公司如需了解相关信息,规划和国土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铁塔公司、电信运营企业,市经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二)开放公共资源,促进集约建设


坚持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切实保障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行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政府投资建设或管理的交通站场和旅游景点等公共建筑或物业,以及市政路灯杆、各类监控杆、交通指标牌等公共设施资源要无偿开放,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交通站场和旅游景点要积极配合,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条件。根据建设进度和需求,市经信局每年更新《东莞市通信基站公共建筑与设施开放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上述公共资源在建设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时,原则上由铁塔公司统筹统建。(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推进“一杆多用”,提升共建共享


各有关部门、园区和镇(街)开放市政路灯杆资源,支持基站建设,推动现有路灯杆实施智能化改造,加快建设和推广具有“一杆多用”功能的智慧路灯杆,解决当前多杆林立、重复开挖乱象,缓解基站站址紧缺问题。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和市城管局具体负责推进全市路灯杆共享开放工作,编制和完善“东莞市市政路灯杆信息目录”,加强对智慧路灯杆杆体的日常管理工作。市经信局统筹全市基站建设需求,做好智慧路灯杆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全市信息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指导铁塔公司和东智公司等企业做好智慧路灯杆基站、WiFi等通信功能方面的建设。支持铁塔公司在滨海湾新区等地开展“一杆多用”的智慧路灯杆建设试点工作,尽快形成可复制的建设模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探索建立杆塔资源共建共享和有偿使用制度,构建统一杆塔信息平台,推进铁塔基站、路灯、监控、交通指示、广播电视等各类杆塔资源集约建设和“一杆多用”。(市经信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铁塔公司)


(四)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基站建设


一是优化基站报建审批流程。结合我市实际,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进一步简化基站报建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方便企业申报。各园区、镇(街)经信部门要及时做好通信基站站址预审工作,审批不通过的,要给出具体说明,并协调铁塔公司另选合适站址。二是落实基站项目环境影响备案制。基站项目由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改为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环保部门要做好实施指引,指导电信运营企业做好环境影响备案工作,并做好后续监管事宜。(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电信运营企业)


(五)落实要素保障,凝聚共建合力


市财政统筹资金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选取市场配置难以解决、需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关键环节给予重点扶持,大力支持公共资源开放、智慧路灯杆推广应用、信息基础设施规划修编等工作。各园区、镇(街)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加大配套资金支持力度。推动我市与各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签订新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落实相关投资项目。加强用地用电要素保障,认真执行国家关于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可按公共设施用途落实用地的有关规定,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和基站站址专项规划等确定的建设项目要积极予以用地保障。(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国土局,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莞供电局)


(六)多方齐抓共管,维护良好秩序


加快修订《东莞市无线通信基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完善通信基站建设和管理相关机制,促进基站建设和管理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广东省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规定》等文件精神,切实保护通信设施安全,维护通信设施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各园区、镇(街)要发挥属地管理优势,负责协调解决本辖区内阻挠施工、非法逼迁等妨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安全保护的行为。支持铁塔公司和电信运营企业建立行业规范操作流程,妥善处理基站投诉事宜。房地产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督促物业管理公司支持配合住宅小区光纤、基站、有线电视接入机房和接入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严禁收取进场费、接入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打击黑广播、伪基站和其它破坏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网络安全环境的违法行为。对因征地拆迁或城乡建设造成铁塔、基站、管线、机房等信息基础设施改动、迁移和损坏的,征收单位要根据先建后拆和成本补偿原则,给予合理补偿并为通信设施搬迁指定相应的迁改路由及搬迁位置。拆迁所需费用和通信设施产权人损失由提出改动、拆除或者迁移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市经信局、市房管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局、市国土局,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提升计划工作推进小组(以下简称“推进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公路局、市文明办、市国资委,各园区、镇(街),市通建办、各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广电网络公司、东莞供电局、东智公司等。推进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三年行动提升计划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检查督办各阶段任务完成情况等工作。推进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下设办公室,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具体协调工作由市经信局牵头负责。各园区、镇(街)要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之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二)加强督办考核


推进小组要加强对三年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的整体监督。市政府督查室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市政府督办重点工作,市规划局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城市品质三年提升计划重点督办项目。市经信局将三年行动提升计划任务按年度、季度和月度进行分解,对三年行动提升计划的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对各园区、镇(街)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三线”整治工作由市经信局每月通报完成情况,并纳入全市文明创建督导检查,由市文明办评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完成情况由市经信局每半年通报,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市政府督查室,市经信局,市文明办,市规划局)


(三)建立定期沟通机制


由市经信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每季度召开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会议,对三年行动提升计划完成进度、存在问题等情况进行会商。由市通建办牵头组织各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每月召开工作会议,汇总企业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对企业在共建共享、市场规范等方面遇到的问题进行协商和调解,将有关情况报市经信局。(市经信局,市通建办)


(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铁塔公司和电信运营企业要发挥建设主体作用,加大建设投资力度,每年向市政府反馈信息基础设施规划、选址、建设、维护等工作情况。铁塔公司要发挥对5G站址等铁塔站址规划建设的统筹作用,摸清铁塔站址位置、面积、通电、通网等情况,整合电信运营企业的需求和存量设施,推动共建共享,提高集约建设水平。(市经信局,铁塔公司、电信运营企业)


(五)健全信息报送机制


一是各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要在每年12月底前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发展目标,将每个年度发展目标分解,交由市通建办汇总,报市经信局。市经信局将年度、季度和月度任务下发至各园区、镇(街)。二是各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要在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月目标完成情况交由市通建办汇总,报市经信局;各园区、镇(街)要在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上个月的完成情况报市经信局。(市经信局,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通建办,电信运营企业、广电网络公司、铁塔公司)


(六)做好宣传引导


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政府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加强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政策的宣传,开展无线电政策法规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电磁辐射知识,消除群众对电磁辐射问题的顾虑,引导群众合法理性反映诉求,加强对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宣传,营造有利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附件:1.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提升计划发展目标

      2.2018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园区、镇(街)任务分解表

      3.2018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指标任务表

      4.2018年“三线”整治计划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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