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2018〕66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有效投资增长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8-12-22 21:42:05





东府〔2018〕66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

有效投资增长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有效投资加快增长,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提高投资要素使用效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投资工作总体要求


促进有效投资增长,既是适度扩大有效需求的重要手段,也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对优化供给结构具有关键性作用。“十三五”以来,我市投资率偏低、投资规模偏小、投资增速偏慢,有效投资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已经成为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短板中的短板,也是我市经济运行的突出风险之一。当前,我市正处于在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的关键时期,新旧发展动能交织,发展仍然不平衡不充分,转型升级任务繁重,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存在明显短板,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把扩大有效投资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思维,综合施策,促进全市有效投资加快增长。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定一个引领,实现六大跃升”,把握国家“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和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等重大历史机遇,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扩总量、优结构、强管理、增后劲,集约统筹投资资源,改革创新投资要素供给,全力抓好高端产业、科技创新、基础建设、现代服务业和民生事业等领域投资,优化投资结构,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我市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


(二)工作目标。建立完善促进有效投资增长的体制机制,包括招商引资机制、项目管理机制、资源配置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实现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促进全市上下形成强烈的扩大有效投资思想共识、行动自觉、工作合力和良好氛围。投资增速进一步加快,到2020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26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5%以上;投资率稳步提高,每年提升约2个百分点;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投资占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比重40%以上,高技术制造业投资保持领先增长、占工业投资比重达到50%以上,现代服务业投资加快增长,民间投资活力激发、占比达到75%以上。项目质量实现突破,到2020年,成功招引和实施一批战略性、全局性、关键性、支撑性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和民生项目,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完成投资达到800亿元,年均增长20%。


二、聚焦投资重点领域


(三)聚焦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带动创新创业投资。认真落实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按照《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东莞段空间规划》确定的创新发展空间格局,重点打造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滨海湾新区两大核心创新平台,重点推进水乡新城、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等省级节点建设,谋划建设一批市级创新节点,推动东莞向创新型一线城市挺进。(市科技局、市规划局牵头,市发改局、松山湖管委会、滨海湾新区管委会、水乡管委会、各镇街负责)


(四)聚焦园区统筹发展战略,加快打造新的投资增长极。坚持把园区作为投资增长的主战场,加大重点领域统筹力度,整合土地和空间资源,提高园区资源集聚力和集约承载力。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推动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投产,到2020年完成投资210亿元,年均增长15%;滨海湾新区要推动围填海工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引进一批产业项目,到2020年,完成投资70亿元,年均增长80%;水乡新城要全面动工建设,完善功能布局,到2020年,完成投资30亿元,年均增长30%;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要理顺体制机制,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到2020年,完成投资70亿元,年均增长20%;南城国际商务区要加快建设,提升产业集聚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到2020年,完成投资24亿元,年均增长18%。(市发改局牵头,松山湖管委会、滨海湾新区管委会、水乡管委会、东实集团、谢岗镇、南城街道、洪梅镇、望牛墩镇、道滘镇负责)


(五)聚焦城市品质提升,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加快实施城市品质三年提升计划,以中心城区强化、魅力小城建设、美丽幸福村居建设、交通设施提升、市政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城市更新、TOD综合开发、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城市管理提升等领域为重点,实施一批投资项目。重点围绕未来学校、市妇幼院扩建工程、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等,推动一批条件成熟的市财政投资重点民生事业和“三大节点”项目建设。到2020年,带动超过1000亿元投资总额。(市规划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局、市体育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东莞供电局、市城市更新局、市轨道交通建设及TOD开发工作有关单位负责)


(六)聚焦治水攻坚战,加大水务和水污染治理基础设施投资。全面打赢治水攻坚战,加大力度推进水务和水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东江与水库联网供水水源工程(二期)、石马河河口水源保护一期工程等重点水务工程建设,加快完善水务基础设施网络。推进茅洲河、石马河流域和水乡河网综合治理,开展内河涌污染综合整治和水生态修复,全面改善水环境。到2020年,全市新建截污次支管网3438公里,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15座,完成投资250亿元。加快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加大茅洲河、石马河流域和水乡河网综合整治力度,完成投资45亿元。(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牵头,市水务集团、各镇街(园区)负责)


(七)聚焦蓝天保卫战,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投资。投资300亿元,实施蓝天保卫战行动,提升全市空气质量,确保2020年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淘汰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企业,淘汰整治“散乱污”企业,推进环保产业园区建设。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动全市自备电厂和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推进天然气管道、集中供热项目建设。提升发电机组排放水平,深入开展VOCs治理。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推动政府采购用车电动化、公共交通电动化,2018年底前实现全市60%公交纯电动化,2019年底前实现全市100%公交纯电动化,新增或更新出租车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国资委、各镇街(园区)负责)


(八)聚焦智能制造升级,加快工业和技改投资。认真实施《东莞制造2025规划》,加快推进企业“倍增计划”。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系统提升资源配置供给水平,加快我市制造业智能制造升级发展步伐,促进我市工业投资和技改投资持续增长。到2020年,全市完成智能制造相关项目投资300亿元。(市经信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倍增计划”工作有关单位、各镇街(园区)负责)


(九)聚焦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投资增长。加快实施《东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推进科技研发、信息技术、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文化创意、节能环保、服务外包、会展与商务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投资,保持房地产投资平稳发展,提高服务业投资增速,促进全市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提升。到2020年,全市现代服务业投资增速加快,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在投资中占比下降到40%以下。(市发改局牵头,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府金融工作局负责)


(十)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补短板计划实施。实施70项软硬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重点工程,到2020年底完成投资约600亿元。其中,提升学前和义务教育供给保障能力,到2020年底完成投资72亿元,新建、扩建幼儿园127所、小学30所、中学14所。优化基层医疗服务建设,到2020年底完成投资34亿元,建成5所区域中心医院、405所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满足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的充电服务网络,建成集中式充电基础设施约300座。(市发改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局负责)


(十一)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化,加快高技术产业发展投资。加快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化。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新型显示、物联网、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新能源、生物技术等产业发展,支持散裂中子源关联产业等前沿产业发展,促进新兴产业投资发展,形成更均衡的产业发展格局,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投资保持领先增长,到2020年占工业投资比重达50%。(市发改局牵头,市经信局、市科技局、松山湖管委会、各镇街(园区)负责)


(十二)聚焦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标准、高品质开发。强力推进城市更新,破解土地资源瓶颈。以轨道交通TOD、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创新节点、廊道沿线镇街等三个区域为重点,实施一批优质“三旧”改造项目,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城市更新成效,成为全市投资增长的重要增长点。到2020年,实现城市更新总面积1.2万亩,“三旧”改造项目带动不少于300亿元投资。(市城市更新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各镇街(园区)负责)


三、创新投资要素供给


(十三)强化优质项目供给。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着眼于我市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瞄准重大产业和重点企业,招引一批有规模、有科技含量、有研发团队、有带动能力的优质项目,力争在产业链关键和缺失环节、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智能制造全生态链项目招引上实现突破。到2020年,全市招引优质项目100个,实际到位资金300亿元,年均增长25%。(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各镇街(园区)负责)


(十四)用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基金。发挥政府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带动作用。用好200亿元规模的莞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基金,通过股权投资带动项目融资,带动超过500亿元的基础设施投资,有力保障市属重大项目资金需求。鼓励镇街(园区)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组建本级政府基础设施投资基金,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支持经营性、准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府金融工作局、各镇街(园区)负责)


(十五)做大做强政府投资产业基金。用好20亿元政府投资产业基金,做大做强政府产业投资母基金、产业并购基金,通过金融、科技、产业融合,以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形式,撬动社会资本等投资100亿元,重点支持我市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发展等项目。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园区)设立政府投资产业基金,根据财力状况和结构调整的需要逐步增加基金规模。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探索将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直接资助项目改为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方式,通过基金代持被投企业股份,推动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做大做强市政府投资产业基金规模,推动创投机构加大对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投入。(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府金融工作局负责)


(十六)提升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能力。结合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支持市交投集团、东实集团、市水务集团发展壮大,加快资产证券化步伐,提升投融资能力,促进我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环境建设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组建滨海湾新区开发投资平台,安排注册资本4亿元和启动资金20亿元,加快新区开发建设。成立水乡新城开发建设平台,安排注册资本4亿元和启动资金20亿元,用于水乡新城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松山湖控股集团自我发展能力,推动集团上市融资,促进其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市国资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府金融工作局、松山湖管委会、滨海湾新区管委会、水乡管委会、市交投集团、东实集团、市水务集团负责)


(十七)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加大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作力度,规范完善上市激励措施,大力推进企业上市,打造上市企业的“东莞板块”。鼓励企业到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四板)挂牌融资。力争到2020年,全市上市及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超过500家。搭建鼓励我市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政策扶持体系,重点支持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并购等全链条股权投资机构落户。积极引导企业运用公司债、可转债、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融资,满足企业中长期投资需求。(市府金融工作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各镇街(园区)负责)


(十八)加大项目用地保障。争取我市更多项目纳入省直接保障用地指标平台,加快“三旧”改造、土地复垦、增减挂钩,换取更多奖励指标,重点保障重大、优质项目和民生工程。到2020年,盘活存量土地30000亩,每年盘活10000亩;统筹整合连片土地20000亩(其中重点抓好中子科学城新增土地统筹10000亩,“三旧”改造连片统筹6000亩,镇街低效存量用地统筹4000亩)。推进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和差别化地价政策,降低制造业企业初始用地成本。深入开展解决重点制造业企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对历史已建成工业项目灵活补办供地手续,放宽制造业企业地上建筑物抵押审查,破解企业上市、融资等障碍。充分利用省事权下放契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完善用地指标跟踪和收回制度,对批而未用的用地指标及时收回,提高利用效率。(市国土局牵头,各镇街(园区)负责)


(十九)完善项目规划管理。加快“多规合一”步伐,努力实现全市“一张图”管理。探索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机制,保障新型产业的空间需求。出台《东莞市工业保护线管理办法》,全市划定不少于365平方公里的工业保护红线。探索1.5级土地开发模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支持现有优质工业项目增资扩产,适当提高产业项目容积率。提高规划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间,实行限时办结。(市规划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市城市更新局负责)


(二十)统筹资源能源总量管理。加强污染物排放、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碳排放等约束性指标总量管理,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腾挪资源空间,实施市级统筹安排,满足优质项目投资需求。(市发改局牵头,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负责)


(二十一)强化重大项目保障。从项目认定、服务保障、目标考核等方面完善重大项目管理和考核制度,提升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发挥重大项目投资带动作用。明确产业和效益导向,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等智能制造全生态链优质项目和生产性服务业优质项目。发挥重大项目协调机制优势,加强土地供给,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加快用地报批和规划调整,推进征地拆迁,鼓励支持“工改工”项目。加大保障力度,强化挂钩督导机制,“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速提效,实行重大项目“马上就办”,全面加快业务审批,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到2020年,全市实现180个重大项目开工和150个重大项目投产。(市发改局牵头,各镇街(园区)负责)


(二十二)盘活民间积淀资产。对因历史原因,未办理项目立项、用地、规划、不动产权证等手续的项目和资产,采取统一受理、分类处置、“一事一议”的方式处理,简化办事流程,适当放宽条件。研究历史违章建筑的清理办法,集中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盘活民间积淀资产,促进资产流转,释放新的投资活力。(市房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负责)


四、完善投资管理机制


(二十三)建立投资项目库制度。按照“储备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要求,编制2018-2020年三年滚动投资项目库,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库、财政投资项目库、补短板项目库和重大项目库。建立项目统筹推进机制,由市发改局统筹,会同经信、国土、住建、商务、规划等部门,对项目实施全流程滚动管理。开发全市投资项目管理信息平台,从投资项目招引、项目审批、项目动工、项目竣工投产等重要节点入手,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覆盖的常态化管理。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分解到各行业主管部门,实行计划管理。(市发改局牵头,市经信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规划局、市政务服务办负责)


(二十四)优化政府投资流程。改进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修订出台《东莞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办法》配套政策,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精简投资审批流程和审批程序,提高投资服务效率。(市发改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等部门负责)


(二十五)完善PPP工作机制。从PPP项目库管理、项目筹划、项目论证、项目审批、工程咨询、招标采购、签约实施、监督管理、项目移交全流程着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快PPP项目推进力度。重点围绕交通基础设施、水环境整治等方面,成功实施一批PPP项目,2018-2020年期间,PPP项目完成投资160亿元,撬动社会资本159亿元。(市财政局牵头,东实集团、市水务集团、市轨道交通建设及TOD开发工作有关单位负责)


(二十六)深化企业投资体制改革。严格执行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落实以备案制为主的企业投资准入管理体制。落实国家和省全面深化改革精神,以“审批最简、办理最快、服务最佳、监管最严”为目标,推进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专项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精简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机制,实现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办理事项减少50%以上,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减少50%以上,打造珠三角最快、最好的建设工程审批管理服务。(市发改局、市编办、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政务服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负责)


(二十七)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工作统筹,研究健全招商工作机制,完善招商激励政策,切实增强对重大产业投资项目招商的成效。(市编办、市委政研室、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各镇街(园区)负责)


(二十八)建立区域利益共享机制。加大园区统筹发展力度,打破行政区域界线,统筹产业项目布局,在招商引资、经济指标、税收分成等方面建立市与镇街(园区)之间,镇街(园区)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突出解决好“地块跨域项目”、“飞地招商项目”等问题,促进项目统筹流转和加快落地。(市发改局牵头,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镇街(园区)负责)


(二十九)完善城市更新管理机制。强化政府对城市更新的主导作用,改进城市更新顶层设计,加强规划管控,将“三旧”改造和城市品质提升紧密结合起来,引导正确的城市更新方向。完善城市更新政策、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优化“三旧”改造审批流程,推动审批提效。(市城市更新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各镇街(园区)负责)


(三十)强化征地拆迁工作机制。压实投资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责任,实施征地拆迁工作总包干负责模式。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制止抢建和违法阻工等行为。建立征地拆迁工作督办机制,确保及时交付建设用地。(各镇街、市国土局、市城管局负责)


(三十一)完善投资考核机制。把投资增长和项目建设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提高考核分值和权重,提升投资在全市考核中的影响力。对年度投资目标完成前三名的镇街(园区),探索纳入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考评,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年度投资目标完成后三名的镇街(园区),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镇街(园区)主要领导。(市统计局牵头,市人力资源局、市财政局负责)


(三十二)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将项目投资建设与干部考核结合起来,注重在招商引资、征地拆迁、重大项目建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培养锻炼干部,重用在项目投资建设一线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积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形成鲜明的用人导向。(市委组织部负责)


(三十三)健全投资统计机制。加强全市投资统计能力建设,完善投资统计方法,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投资统计队伍建设,保持队伍稳定,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建立全市统一的投资项目数据库与投资统计台账,确保我市投资项目及时入库,实现应统尽统。(市统计局牵头,各镇街(园区)负责)


五、加大投资保障力度


(三十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东莞市财政投资建设工程总指挥部及分指挥部,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长,分管市领导担任分指挥长,组织发改、财政、经信、国土、规划、住建、交通、环保、水务、教育等部门,全面统筹推进市财政投资建设工程,落实全市投资计划安排,协调项目推进问题,研究对策意见。各部门、各镇街(园区)要切实加强对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确保各项投资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十五)落实工作责任。市发改局负责统筹全市投资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能,完善投资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分解落实投资目标任务,促进全市有效投资加快增长。市发改、交通、环保、经信、科技、规划、教育、卫计、城管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投资管理工作,制定投资计划,跟踪投资项目进度,完成行业投资目标任务。全市各镇街(园区)负责辖区内的投资管理工作。各镇街(园区)、各职能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各司其责,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有效投资增长。


(三十六)强化督促检查。加大投资项目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市发改局对项目进行定期跟踪,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征地拆迁、管线迁改、交叉施工、项目审批等突出问题,视情况提请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


(三十七)加强情况通报。加大全市投资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力度,按季度分行业、分镇街(园区)通报投资完成情况;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实行一月一通报。对投资完成不理想、工作进度慢的单位,给予通报。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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