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2018〕51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东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2 21:44:55

东府〔2018〕51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东莞市2018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和东莞升格地级市三十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科学合理安排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部署相关工作计划措施,意义重大。全市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经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着力加快园区统筹组团发展、强化创新驱动、提升实体经济水平、推动全面开放,加强和改善民生,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推动实现更高水平发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

2018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如下: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人均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长15%、其中,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增长15%以上、工业投资和技改投资均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进出口总额增长3.5%,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5%。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2.6%,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10%,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4500家,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4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率为21%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劳动生产率增长12%,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51%,一般贸易占进出口比重(含保税物流)48%,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61%,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6.8%,民营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49.5%,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引进内资实际投资金额增长10%。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10天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幅度完成省下达指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下降幅度: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合物等主要污染物削减排放量完成省下达指标,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完成省下达指标,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5%,新建截污次支管网1300公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3%以内,城镇新增就业人数8万人,提供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学位13万个,千人拥有职业(助理)医生数2.3人,社会治安“两抢”警情数下降30%,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以上。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重点领域改革,释放发展活力

(一)“破”、“立”、“降”并举推进改革

制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计划,大力破除无效供给,计划到2018年底,基本实现市属国有关停企业市场出清、国有特困企业重组及退出,逐步转移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造纸、印染、家具和制革企业;加快培育新动能,深入实施“倍增计划”,将市级试点企业动态扩容至250家以上;加快非商品住房去库存,维护市场稳定;地方金融机构杠杆率全面达标,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大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在去年减负创下新高的基础上,力争年内减负190亿元以上。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抓好深化商改综合试验基地建设,铺开“双随机一公开”改革,打造事中事后监管全国样本。加快“智网工程”商改后续监管模块、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三大支撑系统建设。建设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建立企业信息公示、信用约束管理“两张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抓好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探索在更多重点领域应用“备忘录+信息化”联合惩戒模式。推动片区行政服务模式创新,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前移,提高行政效能,建立片区跨部门协调机制,提高决策效率。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继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加快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内容比价关系。推进教育、养老服务收费改革。完善污水处理费等环境价格管理,促进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和环境保护。推进公共交通价格改革。完善停车服务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政策。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二、着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升均衡发展水平

(一)加快推进园区统筹组团发展

坚持从参与全球竞争、融入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的高度,明确六大片区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行动策略,做好全市片区、园区和重点发展先行区建设规划的优化提升。深入推进松山湖片区统筹联动组团发展,全面铺开水乡新城片区、滨海片区统筹发展工作,并逐步推广,构建园区统筹组团发展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强化市级通盘规划和主导开发,分类制定片区规划融合、土地开发、招商共享、交通基础设施、环境治理、公共服务布局等重点统筹领域的指导意见,构建“1+6”政策体系。探索赋予片区中心统筹工作的抓手,增强片区统筹组团发展能力。创新行政管理机制、议事协调机制、利益共享机制和投融资机制,推动建立以统筹为主导的资源高效配置机制,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二)高规格打造滨海湾新区

对接“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承接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等国家级开发区政策和产业溢出,科学谋划岸线、土地等资源利用,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现代海洋产业、先进制造业,打造东莞开放型经济引领区和滨海城市示范区。加快研究论证沙角电厂搬迁和建设深水港等事宜,加快实施投资1000亿元的芯云产业城、围填海工程等一批项目,加快滨海湾新区建设。

(三)推动次发达镇村加快发展

落实共同帮扶机制,加大对次发达镇的用地倾斜,加快推进项目招引和打通“断头路”,力争4个以上的次发达镇GDP突破100亿元。

(四)做好精准扶贫和对口帮扶工作

推动农业、农村和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新跨越,完成对口帮扶韶关、揭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任务,确保贫困村内100%相对贫困户脱贫、100%相对贫困村出列;扎实开展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四川甘孜州,与昭通扶贫协作,与牡丹江对口合作等工作,打造援建、合作精品工程。

(五)深化区域合作

深化推进深莞惠+河源、汕尾合作,推进穗莞深化战略合作,推进产业对接、交通互联、环境共治等重点领域取得新的进展。

三、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一线城市

(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把东莞建成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国家级粤港澳台创新创业基地、华南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努力向创新型一线城市挺进。

(二)加快创新走廊节点建设

制定广深科技创新走廊东莞段创新节点建设总体方案,加快建设省级创新节点,积极谋划建设一批市级创新节点,吸收广州、深圳的外溢创新资源,推动全域深入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

(三)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

启动高企“树标提质”工程,实现全市高企总数达到4500家。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力争年内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38%,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

(四)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化

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推进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第三代半导体、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发展;谋划大科学装置关联产业平台,培育战略前沿技术产业,构建更加均衡、多元的产业发展格局。

(五)加强国际科技合作

支持我市骨干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设立海外创新中心,推动海外源头创新资源与东莞产业需求的对接;启动东莞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建设;通过中国(东莞)国际科技合作周、海外创新中心等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引进国际优质技术、人才和项目来莞集聚、落地。

(六)全力打造创新平台

对标国际先进科学城,推动中子科学城建设。启动材料科学和技术省实验室建设,打造全球领先的新材料领域研发中心。重点打造松山湖和滨海湾新区两大核心创新平台,把松山湖打造成为全球性科技园区、国家科技创新策源地。

(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6%。

(八)深度促进金融科技产业融合

继续探索和创新科技金融产业融合的新机制,不断扩大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的惠及面,精准支持科技创新。用好4年2.5亿元发展利用资本市场专项资金,推动企业上市,力争境内外上市、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达260家。

四、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实体经济发展质量

牢牢把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调整、动力转换的特征,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

(一)提升实体经济发展水平

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发挥制造企业和工业园区集聚优势,力争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51%和42%。

(二)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

优化智能制造供给体系,力争培育300个以上自动化和智能化改造应用项目,3年内推广建设10个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的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认定15-20个以上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产品,引进培育15家以上数控软件、信息服务商。

(三)推进产业融合

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纺织服装、家具、五金、食品、玩具等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大力促进数字经济、共享经济、房地产租赁等新业态加快发展,不断提高产业发展质量。

(四)提升现代金融协同发展水平

高标准推动松山湖基金小镇等3大新兴金融集聚示范区建设,吸引一批知名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法人机构落户。支持莞民投做大做强,设立产业升级并购基金,聚焦东莞实体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民营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用好市政府出资50亿元组建的200亿元规模的莞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基金,推广PPP、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新模式。支持新兴金融业态发展,缓解重点产业、创新型企业融资难问题。

(五)提升人力资源协同发展水平

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实施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政策,重点扶持“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等引进所需的中高端人才,支撑企业规模与效益实现倍增。修订完善引进省市创新科研团队的有关政策办法,加强对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建设的跟踪管理和服务。

五、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调推动经济持续增长

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全力促进有效投资增长。

(一)完善投资机制体制

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效率,缩短运作周期;出台促进有效投资增长的政策措施,建立投资项目全流程、常态化管理机制,完善投资工作机制,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实施。

(二)强化招商引资

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统筹,整合招商队伍,健全招商工作体制机制,完善招商激励政策,切实增强对重大产业投资项目招商成效,大力引进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以上大企业大集团。

(三)促进有效投资

落实“倍增计划”、“降成本”计划、智能制造全生态链等政策,统筹用好30亿元扶持企业专项资金,创新土地等要素供给,加强污染物排放、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碳排放等约束性总量资源管理,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智能制造全生态链优质项目和生产性服务业优质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增资扩产、技术改造,集约发展,力争实现工业投资和技改投资双双增长15%的目标。

(四)提升重大项目管理水平

加强重大项目入库管理,提高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化水平,实现部门审批情况互联互通。坚持实施市领导挂钩督导,加强项目进度预警及协调处置,确保全年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增长15%以上,力争完成投资额600亿元,推动43个重大项目建成投产。

(五)促进消费需求升级

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动商业模式创新,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着力打造最具活力商贸城市。进一步优化商业网点布局,形成“一核三带四组”的商业总体空间格局,满足中高端消费需求。

六、着力增创开放型经济体制新优势,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

(一)创新服务体制机制

深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营造适合企业发展的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大力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改革等34项重点改革事项,力争形成20项以上东莞特色改革经验。强化口岸查验单位协作,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电子口岸建设。

(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制造中心

发挥制造先发优势,在人工智能、芯片制造、智能终端、半导体、新能源等高端制造产业链以及工业设计、融资创投、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主动对接一批关键项目、总部项目以及行业领军人物,力争促进一批成熟项目的投资落户。

(三)推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推动加工贸易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向自有品牌、自主技术企业转型,大力提高加工贸易根植性、自主性。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开展一般贸易,力争2018年全市一般贸易占进出口比重(含保税物流)达48%。

(四)培育对外贸易新业态新模式

依托东莞产能和区位优势,积极培育一批具有特色的国际商品交易平台,打造国际国内重要原材料及商品市场集聚地。加快基于互联网和消费者需求的商业模式、服务模式、管理模式和供应链、物流链创新,促进制造业、零售业、电子商务等业态融合发展。

(五)全面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推进港口、铁路、航空、保税物流、冷链物流、跨境电商等方面的国际合作对接和全球布局;统筹整合港口码头资源,全面提升东莞港能级;进一步加强东莞港与广东(石龙)铁路国际物流中心的联动合作,加快广东(石龙)铁路物流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中欧班列”“中亚班列”“中韩快线”等国际铁路专列运营水平,推进东莞铁路口岸扩大开放。贯彻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探索创新促进跨境人员、货物、资金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深化莞港澳在科技、金融、教育、服务贸易等重点领域合作,提升东莞在大湾区中的核心竞争力。

(六)加快布局跨境电商“海外仓”

全方位融入粤港澳“1小时经济圈”,开设更多“空陆联运”直通模式的机场货站,积极推广“超级中国干线”、“粤港跨境直通快线”模式,铺设通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空中丝路”。

七、着力推动城市品质提升,加快高端要素集聚

加快推动城市品质三年提升计划项目实施,对标广州、深圳,把东莞打造成为珠三角乃至全省全国最适宜创新创业的城市之一,不断增强对优质企业和高端人才的吸引力。

(一)优化城市总体格局

加强中心城区、松山湖、滨海湾新区-虎门-长安“三心”之间的基础设施网络联系,实现城市功能错位发展。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在产业、交通、文化、休闲等方面的服务水平,适度提高中心城区首位度;有序推进魅力小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文明美丽村居。

(二)推动特色小镇健康发展

结合产业转型和城市更新,积极培育一批成为创新创业平台、新型城镇化载体的特色小镇。引导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防止房地产化倾向。

(三)推进交通出行便利化

推进赣深高铁、深茂铁路、穗莞深城际、佛莞城际等轨道工程建设,增强东莞在全省乃至全国的辐射力;推进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建设;推进虎门二桥东莞段、深圳外环等公路建设,加强与广州、深圳的交通对接;系统研究交通拥堵治理,推进市区环城路、东莞大道沿线、鸿福路沿线等交通拥堵节点改造工程,做好轨道站点周边公交场站公交衔接,提升市内交通便利性。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推进城市更新和TOD开发

加快推进城市更新,重点推进南城东华等8个片区改造,进一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编制TOD土地收储、供应和建设开发计划,加快41个轨道站点的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推进东莞火车站、虎门高铁站等TOD开发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五)提升城市治理

开展市、镇、村三级指挥调度中心(工作站)建设,全方位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建设中心城区市政、环卫、道路、绿化、广告牌、共享单车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示范提升工程。依托“智网工程”,建立城市管理问题快速处理机制,推进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消防、智慧防汛和智慧教育等智慧民生项目建设。

(六)完善公共基础设施

实施电网升级工程,新增光缆线路长度6500公里,新增4G基站(RRU)10000个,力争完成投资30.6亿元。加强公厕规划和建设。提高全市基层体育公园覆盖率。加快银瓶山森林公园三期等11处湿地公园建设,做好道路“填坑补绿”,推进总投资1700亿元的400个项目建设。

八、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幸福东莞

(一)持续打好水污染治理攻坚战

年内新建截污管网不少于1300公里;完成改扩建污水处理厂6家、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2万吨/日;完成全市35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总提标规模为247万吨/日;完成全市首批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水污染治理能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推动落实闸站联调、调度排污、生态补水、养殖业清理、垃圾填埋场整治等各项保障措施,确保考核断面水质达到目标要求。

(二)抓好大气环境达标治理

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全面完成省级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整治任务。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法擅自改变锅炉燃料的行为;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全方位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下降幅度、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达省下达指标要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

(三)引导节能改造

打造市级能源管理中心的大数据应用平台,实现能耗监测、能效对标、用能考核、节能服务等领域的数据整合利用。推动500家重点用能单位5年内实现能效倍增,推动300家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开展网上对标,推动300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扶持100个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加强重点排放企业碳排放跟踪,推进坪清新地区低碳规划合作,推动碳普惠制试点建设,推动松山湖园区申报近零碳排放示范园区,逐步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五)大力发展绿色产业

推动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推动新能源汽车绿色出行方式加快普及,力争2018年新建集中式充电设施30座、公共充电桩600个,光伏发电新装机规模70兆瓦以上。

九、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需求

(一)扩充优质教育资源

投入8.65亿元向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提供公办学位和享受政府补贴的民办学位共13万个,实施八项民办学校帮扶支持举措,促进民办教育质量快速提升。实施“互联网+教育”战略,大力实施慕课教学改革,新增优课微课1万节。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产业化。

(二)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加快推进市第九人民医院等工程建设。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区域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和共享,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跨区域联合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降低就医成本。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升级达标建设;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

(三)加强社保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和医保制度,建立医保按病种分值付费方式,出台医养结合配套政策,推进社保医疗O2O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医养结合的社区(村)养老服务建设。构建“五位一体”住房体系,抓好房地产调控,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启动社会综合福利院建设。

(四)进一步繁荣文体事业

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推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加快筹建市博物馆新馆,推进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推动100个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推进市体育中心等民生工程加快建设,大力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深化市级赛事品牌建设,完善镇街体育公益培训机制,完善全市国民体质监测站点网络。

(五)优化就业创业服务

举办“就业服务日”、“就业援助月”以及“春风行动”等服务活动,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建立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跟踪机制,实施一对一帮扶,确保实现100%就业。

(六)提高社会安全保障

不断提升打击命案、“两抢一盗”、诈骗、毒品等违法犯罪的效能,努力实现“双抢”警情数、立案数下降30%和40%,持续保持打击黄赌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面提高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危险化学品行业监管,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着力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重点做好消防、项目施工、环境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预防工作,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附件:东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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