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8〕43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大力推动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18〕43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大力推动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大力推动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
东莞市大力推动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动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41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大力推动我市老年教育发展,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机会均等、内涵丰富、灵活多样、服务完善,覆盖市、镇(街道、园区)、村(社区)三级的现代老年教育体系。全市建设好1所国家级示范性老年大学,培育30所老年示范校和示范站(点)。全市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二、构建覆盖城乡的老年教育网络体系
新建、改建、扩建一批老年教育学习场所。市老年大学、市开放大学举办“网上老年大学”,各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学院)举办“老年学校”,大力建设村(社区)老年学习站(点)。到2020年,全市各园区、镇(街)至少应有1所老年学校,30%的村(社区)建有老年学习站(点)。积极扶持社会力量发展养教结合产业,鼓励和支持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建设老年养教结合基础设施,力争到2020年建成30个养教结合试点。市老年大学、市开放大学负责课程开发、示范带动、业务指导、理论研究等。园区、镇(街)老年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社区老年教育活动,指导村(社区)老年学习站(点)的工作。村(社区)老年学习站(点)负责就近提供老年教育服务。凡是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老年教育机构,都要成立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培育优良校风、教风、学风,打造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的老年学校、老年学习团队,进一步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老干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镇街人民政府)
三、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老年教育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国家、省编制的老年人学习发展指南和老年教育通用课程教学大纲,构建具有东莞特色的老年教育课程体系,编写地方老年教育读本,设计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项目。市开放大学与市老年大学要共同承担牵头开展全市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建设工作,并促进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共享。鼓励和支持市内各类高等院校提供和开发老年教育学习资源。推动非教育机构参与老年教育教学资源开发。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支撑全市老年教育发展并符合老年人学习特点的老年学习资源库。行政部门、行业企业、高校等举办的老年大学要采取多种形式,逐步从服务本单位、本系统离退休职工向服务社会老年人转变。整合利用现有的社区教育机构、园区、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学院)等教育资源,各级各类群众艺术馆、图书馆、展览馆、科技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场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室)、社区科普学校等场馆要发挥自身设施优势开展老年教育活动。市开放大学、市老年大学等机构建立若干个老年教育研究基地。支持各园区、镇(街)定期开展老年教育优秀研究成果交流活动。加强与先进国家、地区在老年教育研究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市老干局、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镇街人民政府、在莞各高校)
四、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形式
积极开展老年人政治理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养生保健等方面的学习教育。鼓励各级各类高等院校开办学分制老年高等教育。推广才艺展示、参观游学、体育运动、音乐舞蹈、志愿服务等生动活泼的老年教育活动。积极探索为失能失智及盲聋等特殊老人群体提供康复教育一体化服务。积极开展适合村(社区)老年人需求的教育活动。鼓励和支持各园区、镇(街)培育老年教育特色品牌项目。推动老年社会团体与大中小学校合作,发挥老年人在教育引导青少年继承优良传统、培育科学精神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推进现代远程老年教育,积极开发整合远程老年教育多媒体课程资源,重点建设一批老年教育数字化精品学习资源。到2020年,全市范围内可通过远程教育开展老年教育工作。支持市开放大学、市老年大学率先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全市示范作用的老年健康艺术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力争到2020年,建成1所省级示范性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老干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局、市体育局、在莞各高校、镇街人民政府)
五、加强队伍建设
市老年大学要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素质优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教学管理队伍;老年学校要配备好专兼职教师;老年学习站(点)要配备足够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各级老年教育机构要广泛吸纳有所专长的老同志加入兼职教师行列,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展老年教育专业人才培养。鼓励老年教育机构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在职进修和学历提升。鼓励专业对口毕业生从事老年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鼓励和支持教师到老年教育机构兼职任教或从事志愿服务,医疗卫生、文化艺术、体育等相关单位要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到老年教育机构兼职任教或从事志愿服务。建立老年教育教师岗位培训制度。专职人员在业务进修、职务(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方面享有同类学校工作人员的同等权利和待遇。成立市、镇(街道、园区)老年教育专家库和老年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责任单位:市老干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局、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局、在莞各高校、镇街人民政府)
六、加强组织保障
党委政府统筹协调教育、组织、民政、文化、卫计、体育、人力资源等部门,大力开展老年教育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要采取多种方式努力增加对老年教育的投入,进一步完善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学习者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的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机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助老年教育事业或者举办老年教育机构,共同推动老年教育发展。
东莞市老年教育发展实施任务分解表 |
||||
序号 |
目标任务 |
进度安排 |
实施单位 |
责任部门 |
1 |
继续建设好国家级示范性老年大学 |
贯穿全年 |
市老年大学 |
市老干局 |
2 |
示范性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 |
2020年前建成一个省级体验基地 |
市开放大学、市老年大学 |
市教育局、市老干局 |
3 |
各镇街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本镇街老年人口的总数的比例达到30% |
到2020年完成30%的目标 |
镇街宣传教育文体部门、镇街社会事务(办)局 |
镇街人民政府 |
4 |
举办“网上老年大学” |
2019年前完成 |
市老年大学、市开放大学 |
市教育局、市老干局 |
5 |
创建老年学校,培育老年示范校,培育老年教育特色品牌项目 |
2018年启动各镇街老年学校创建,2020年完成一镇一校目标;2019年启动示范校、特色品牌项目评选 |
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
市教育局、镇街人民政府 |
6 |
建设老年学习站(点),培育老年示范站 |
到2020年,30%的村(社区)建有学习站(点),培育30所示范校(站) |
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镇街社会事务(办)局、村(社区)居委会 |
市教育局,市民政局、镇街人民政府 |
7 |
老年教育课程开发、示范带动、业务指导、理论研究 |
贯穿全年 |
市开放大学、市老年大学、在莞各高校 |
市老干局、市教育局 |
8 |
开展社区老年教育活动 |
贯穿全年 |
镇街老年学校、村(社区)老年学习站(点)、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室)、社区科普学校等 |
镇街人民政府 |
9 |
老年教育优秀研究成果交流活动 |
2019年起每年定期开展 |
市老年大学、市开放大学、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
市老干局、市教育局、镇街人民政府 |
10 |
成立市老年教育专家库,成立老年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 |
2018年成立专家库;2019年成立咨询委员会 |
市开放大学、市老年大学 |
市教育局、市老干局 |
11 |
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志愿服务) |
贯穿全年 |
市老年大学,市开放大学、在莞各高校、镇街老年学校 |
市老干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局、市卫计局、市体育局、镇街人民政府 |
12 |
成立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 |
贯穿全年 |
各镇街组织部门 |
市委组织部 |
13 |
扶持社会力量发展养教结合产业 |
2020年建成30个养教结合试点 |
市民政局、镇街社会事务(办)局 |
市民政局、镇街人民政府 |
14 |
开放所属场馆并定期举办老年教育活动 |
贯穿全年 |
群众艺术馆、图书馆、展览馆、各类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体育场馆 |
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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