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2018〕1号《关于推动美丽东莞建设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环境需要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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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18〕1号


关于推动美丽东莞建设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

优美环境需要的若干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战略部署,结合东莞实际,现就全面加快推动美丽东莞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环境需要,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以满足人民优美环境需要为导向,把美丽东莞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抓手和实际行动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美丽中国建设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提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这表明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持之以恒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志和决心,也为东莞在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中提出了新的指引和要求。近年来,东莞始终坚持“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的发展定位,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功能品质提升摆在突出位置上,全力推进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城市品质三年提升计划、园区统筹组团发展战略等系列重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东莞正处于国家“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等战略机遇期,必须把握好发展大势,抢抓住历史机遇,按照“新时代·新征程·新东莞”的总体要求,把美丽东莞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际行动,作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延续升华,在生态环境治理、绿色转型发展、城市功能提升、乡村振兴发展等工作上奋勇争先,真抓实干,全面跃升,不断增强城市的综合承载力和区域竞争力,推动东莞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

二、明确美丽东莞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市委第十四届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以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为主题主线,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目标任务,以全方位提升城市品质内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内在要求,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加快推动美丽东莞建设实现跃升,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环境需要,构筑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格局,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东莞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建设与城市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将生态环境治理和城市品质提升作为美丽东莞建设的主要任务,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加快建设更加尊重自然环境和城市发展规律,山水格局和城乡风貌更加和谐美丽的新东莞。

——坚持规划先行与建管并重相结合的原则。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协调处理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的关系,推动美丽东莞建设重点项目加快落地,加快建设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水平运营的新东莞。

——坚持产城人融合与空间格局优化相结合的原则。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环境需要作为建设美丽东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好乡村振兴和城市发展,增强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加快建设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新东莞。

——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找准关键短板,分轻重缓急攻坚解决一批制约美丽东莞建设的突出问题,又要高水平抓好一批美丽东莞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带动美丽东莞建设实现全面跃升,加快建设发展更加平衡、更加充分的新东莞。

——坚持市级统筹与园镇联动相结合的原则。发挥市一级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美丽东莞建设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充分调动镇村基层和社会各界建设美丽东莞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建设市级统筹得力、园镇迸发活力、社会力量有效汇聚的新东莞。

(三)目标任务

一年扎实起步。尽快完善美丽东莞建设政策体系,建立科学高效工作机制,凝聚市镇村三级和社会各界推动美丽东莞建设的强大合力。加快推进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报审工作,理顺截污管网建设和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广深高速创新带环境品质提升、TOD开发和连片“三旧”改造等美丽东莞建设示范项目全面开工,以更高的要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和城市功能品质提升扎实起步。

两年初见成效。2019年上半年前,美丽东莞建设重点项目全面开工,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动工,示范项目基本建成并有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水、大气、土壤、固废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全市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势头和基础。交通拥堵、“两违”建设等城市病得到有效缓解,加快补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年实现跃升。2020年底前,美丽东莞建设重点项目基本完工,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深入人心,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要求和标准,建成全国一流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环境和城市品质实现跃升,东莞综合承载力和区域竞争力明显增强。

三、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优化美丽东莞建设空间格局

(一)强化城市总体规划的引领作用。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促进全市“多规融合”。强化城市总体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突出市镇两级政府统筹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主体作用,出台《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建立实现五大发展理念的总规指标体系,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体检和督导工作机制。完善城乡规划管理技术标准,健全“城市总体规划—园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三级法定规划体系,推动次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等规划编制和实施。建立“三规合一”空间信息平台,实现多部门协同审批,逐步实现与环保、林业、交通、市政、公共服务设施、城市更新等专业规划的“多规融合”。(市规划局、市发改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各镇街、园区等负责)

(二)严格实施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做好市域生态控制线修编,加快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构建“三带、三核、多片、多廊”的市域生态空间格局。加强重点领域规划环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政策,实施“三个不批”环保审批制度,严控重点污染企业准入。做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基础评价,加强城乡规划“三区四线”(即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绿线、蓝线、紫线和黄线)管理。(市环保局、市发改局、市规划局等负责)

(三)编制一批高水平专项规划。加快编制滨海湾新区、中子科学城、中心城区“两轴三节点”、环同沙地区、“三江六岸”地区、广深高速沿线环境品质提升等重点专项规划。完成第三轮轨道线网、市中心区慢行系统专项规划编制,适时启动寮步高铁始发枢纽站规划研究。理顺重点专项规划财政审核标准和机制,提高重点专项规划前期费用资金保障水平。(市规划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TOD轨道办、滨海湾新区、松山湖等负责)

四、加快补齐突出短板,改善美丽东莞建设薄弱环节

(四)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截污管网建设,同步开展接水通水工程,2018年新建截污管网不少于1300公里,到2020年全市截污管网总长度达5000公里。加大工程治污力度,2018年底前完成6家污水处理厂改扩建、35家提标改造以及首批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厂网一体化改革,到2020年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全面落实河长制,实现对全市河湖的精细化管理和保护。实施考核断面水质保障工程,完成44条重污染河涌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到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176条河涌整治任务,基本消除黑臭现象。(市环保局、市水务局、水投集团等负责)

(五)全面加强大气、土壤、固废污染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臭氧、PM2.5协同治理,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VOCs污染整治。深入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构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实施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制度,完成石碣、麻涌、洪梅土壤修复试点工程。加快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东南部卫生填埋场、立沙岛危险废物处置等项目,2020年危废处置能力达60万吨/年。推进建筑垃圾和余泥渣土消纳场建设。出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分批推进垃圾填埋场清理整治和全面处理渗滤液,率先实现原生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等负责)

(六)加快引导落后产能整治退出。着力抓好落后产能清退工作。积极开展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试点。建立绿色低碳产品标识管理制度,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和碳标签认证。推进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加快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示范。发展绿色金融,加强绿色技术创新的研发设计和产业化应用。实施用能单位能效倍增行动,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诊断、碳排放核查、能效对标、技术改造、绿色金融、清洁生产和创建绿色工厂,实现能效倍增,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101万吨标煤以下,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505万吨以下。(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等负责)

(七)着力抓好交通拥堵治理。建立城市交通治理“1+3”工作机制,加快编制《城市交通发展白皮书》,实施交通治理年度行动计划。采取优化公交网络、提升公交运行效率、道路微循环改造、增加次干道路密度、加密次支道路网、打通断头路等措施,灵活应用“潮汐车道”等新型交通组织,推动环城路等7个拥堵节点改造。加快构建精细化品质化综合交通体系。全面动工建设轨道交通1号线,力争完成轨道交通2号线三期工程立项,加快轨道交通2号线和莞惠城际沿线配套接驳设施建设,推动轨道交通1号线沿线配套公交场站规划落地。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为市民营造良好的电动汽车使用环境。统筹制定导向明确的停车政策,合理规范共享单车管理。适度规划建设一批“P+R”停车场,完善以人为本的一体化慢行交通系统。(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TOD轨道办、市城管局、市发改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建局、交投集团等负责)

(八)坚决打赢“两违”治理攻坚战。加快历史违建信息普查,全面摸清东莞历史遗留违法建设底数,积极探索历史遗留违法建设分类处理的新途径。强化镇街(园区)政府“两违”整治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镇街(园区)政府的督导考核。加大“两违”常态化综合整治力度,连续3年开展“两违”联合执法百日行动,严控新增“两违”,加快消化存量“两违”,力争到2020年累计完成存量违法建设治理量1000万平方米以上。(市城管局、市国土局、各镇街、园区等负责)

五、不断提升品质内涵,推动美丽东莞建设加快跃升

(九)加快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对标国内外一流城市高品质核心区的建设标准,加快推进鸿福路、东莞大道核心地段综合品质提升,以及鸿福路站、旗峰公园站、东城站等轨道交通节点周边环境提升系列工程,重点完善慢行系统与空间品质、梳理市政设施布局、修缮公共空间环境。加快南城国际商务区、黄旗山南部、挂影洲产城融合示范区等重点单元的规划建设,推进中心城区街道品质“微改造”工程。加强中心城区、松山湖、滨海湾新区“三心”之间的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网络联系,实现城市功能有机疏散、错位发展。(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TOD轨道办、市城建局、有关镇街、园区、东实集团等负责)

(十)全域建设魅力小城和文明美丽村居。进一步加强统筹规划,制定魅力小城建设标准,编制魅力小城设计技术指引,2018年每个镇街(园区)完成1条道路的整治和启动1个片区的综合提升。把握国家和省政策机遇,规范指导,积极扶持培育一批“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美丽特色小(城)镇,成为创新创业平台、新型城镇化载体。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文明美丽村居“五大工程”建设,统筹推进新东莞美丽幸福村居连片示范建设和基层文明创建各项工作。到2020年,魅力小城10个示范片区建设初见成效,建成美丽幸福村居连片示范区3个以上,80%以上村(社区)建成文明美丽村居。(市规划局、市发改局、市文明办、市农业局、市住建局、各镇街、园区等负责)

(十一)着力推动滨海、滨水空间环境品质提升。依托城乡山水海脉络,合理布局城乡公共生活空间。开展东莞特色水系空间概念规划,注重水环境综合整治、滨水特色空间塑造、城市功能完善和周边土地综合开发的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环同沙、“三江六岸”、水乡河网、东引运河—寒溪河水系等地区规划及环境提升工程,推动三界坊、龙湾片区等项目的综合开发。将截污治污与河岸整治修复、绿化美化、景观灯光改造相结合,依托“小山小湖”社区公园,建设一批水活景美、便民利民、富有岭南文化特色的“亲水公园”和“街心公园”。重点推进滨海岸线走廊景观打造,推进东江、运河两岸(市区段)等岸线景观整治示范工程,提升示范区生态宜居指数和土地价值。对海洋岸线实行分级分类管理,2020年前完成海岸线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6公里以上。(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镇街、园区等负责)

(十二)大力推进广深高速创新带“1+1+11”示范建设。以广深高速公路、滨海湾新区及沿线11个镇街为重点,成立专项小组,制定示范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实施133项环境提升专项工程。率先启动与广州、深圳接壤地段环境提升工程,加强与广州、深圳地铁的互联互通,高标准推进滨海湾新区规划设计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水乡新城等5个省级创新节点和南城水濂片区等8个市级创新节点,以及沿线14个产业类连片改造项目建设。抓好高速出口到各创新节点沿线创新氛围营造,形成“串珠成链”创新空间。(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科技局、市TOD轨道办、市发改局、有关镇街、园区等负责)

(十三)加快城市更新改造和TOD综合开发。健全城市更新局工作机制,出台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修编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组建市属企业牵头的城市更新基金。制定与连片更新改造相适应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8个连片改造项目。出台新型产业用地(M0)政策,推进一批“工改M0”试点项目。加快东莞火车站、虎门高铁站、东莞西站、松山湖北站、深茂铁路滨海湾站等TOD开发,划定首期轨道站点TID项目用地范围,在具备条件的轨道交通站点车辆段实施预留发展用地、上盖物业开发,提前介入、科学策划新线车站地下空间,提高轨道交通综合经营能力。(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TOD轨道办、有关镇街、园区、东实集团等负责)

(十四)完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紧密型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建设5所区域中心医院。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市镇医院医联体建设,鼓励镇街医院向专科医院、医养结合机构转型。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到2020年力争新建(新增)公办中小学42所、公办幼儿园103所,创建品牌学校100所。构建科学的住房体系,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出台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出台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中心城区、松山湖、滨海湾新区、水乡新城建设一批人才公寓、高层次人才社区。推进城市主干道及快速路建设,加大现有主干道修缮维护力度。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和设施免费开放,加快打造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局、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市体育局、市城建局、各镇街、园区、东实集团等负责)

(十五)大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出台《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完善《东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指标体系,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动文明创建向乡村延伸。加快城市“六乱”和违章广告、生活噪音等综合整治。实施供水、供电、供气、光纤基础设施升级工程,推动“填坑补绿”行动,抓好道路设施、园林绿化等改造提升。加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和旅游景点等区域管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及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市城管局、市文明办、市水务局、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市经信局、东莞供电局、有关镇街、园区、东实集团等负责)

(十六)大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加快推进“智网工程”信息系统二期项目开发,完善市镇村三级指挥调度体系,夯实美丽东莞建设信息化、网格化及智慧化管理支撑。探索数字城管系统对接融入“智网工程”,先易后难推动城管事项尽快纳入全市网格化管理系统。加速完成人员整合,逐步推动网格管理员由网格管理中心统一归口管理。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扎实推进“平安东莞”建设,加快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雪亮工程)建设,推动“一标三实”等基础信息采集,优化公安勤务模式,严打“两抢”等突出违法犯罪,构筑严密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抓好消防、交通、危爆物品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整治,群防群治,构建美丽东莞社会治安治理新格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办等负责)

(十七)全面加强“两区一园”等生态环境保护。加快“两区一园”保护建设,优化整合5个林业自然保护区,推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违法项目清理。全面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扎实开展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品质提升工程,启动黄江巍峨山等一批镇街森林公园、东莞植物园二期工程、谢岗银山和企石东丫湖等湿地公园建设,加快农业产业园、农业公园和小型农业园建设。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完善城市绿化管理法律法规,到2020年建成国家园林城镇3个以上、省园林城镇12个以上。落实森林小镇建设工作方案,到2020年建成广东省森林小镇14个以上。(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城管局、有关镇街、园区等负责)

六、彰显提升品位形象,增强美丽东莞建设活力特色

(十八)大力加强城市宣传推介。完善城市宣传策划,加强与境内外主流媒体宣传合作,讲好东莞故事,传播东莞声音。完成新版城市形象宣传片制作,突出展示完善产业链条、良好生态本底等优势。依托国际科技合作周、智博会、海丝博览会、2019年男篮世界杯等重大国际性活动推介城市亮点,宣传东莞国际化和现代化的城市形象。精心策划历史文化名城等城市主题外宣活动,创新活动形式,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形成“全市一盘棋”的整体宣传效应。(市府新闻办、市文广新局、市外事侨务局、市规划局、市旅游局等负责)

(十九)打响现代生态都市城市品牌。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进一步深化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争取更多重量级生态牌匾落户东莞。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创建活动。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提高居民的环境意识和参与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加大对东莞优越的生态环境、休闲健康的生活方式宣传推广力度,把东莞打造成为中国工业城市绿色发展的样本和典范,提高东莞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市发改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等负责)

(二十)打造特色多元的旅游目的地。积极推进麻涌、樟木头、清溪、寮步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支持谢岗申报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带动全市旅游业加快发展。盘活辖区内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海岸线,积极打造“依山、傍水、面海”生态旅游城市品牌。擦亮“篮球城市”“龙舟之乡”“游泳之乡”运动品牌,推动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融合发展,做旺体育旅游市场。支持利用工业优势开发工业旅游项目,积极发展工业观光、购物、考察。挖掘莞香(沉香)文化、粤剧、龙舟、醒狮、麒麟、客家山歌等传统艺术资源,应用标准化推进传统技艺和风俗活动有效传承,持续举办和创新开展具有东莞特色的文化旅游项目。依托威远炮台、虎门销烟遗址、鸦片战争博物馆等一批历史文化载体,打造“近代史开篇之地”历史文化旅游品牌。依托茶山南社、牛过蓢古村落、石排塘尾古村落文化旅游资源,打造古村落历史文化旅游品牌。继续推动旅游行业软实力提升,加强旅游市场整治和行业监管,大力实施管理、服务、素质提升工程,着力保障游客的安全和权益,吸引更多游客选择东莞作为旅游目的地。(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体育局、市经信局等负责)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美丽东莞建设体制。建立美丽东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协调推进美丽东莞建设工作。按照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实施的原则,各镇街(园区)、有关部门抓紧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和年度行动计划,建立美丽东莞建设项目库,抓紧实施一批补短板工程,建设一批品质提升示范项目,打造一批城市管理样板。积极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创新建设项目定价等技术标准以及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积极探索和推广PPP、EPC等新型建设模式,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环节和流程,采取提前介入、并联审批等方式推动项目建设提速提效,善于用改革的方法破解美丽东莞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对美丽东莞建设的评估和督导,不断改进美丽东莞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市规划局、市发改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负责)

(二)加快完善城市经营机制。树立城市经营理念,深化美丽东莞建设投融资研究,加强对土地储备的协调领导和规划统筹。全面摸清存量建设用地情况,加强对TOD等重点区域土地储备及整合。深化在库储备土地城市规划,提升土地价值。设立美丽东莞建设示范性项目竞争性奖励专项资金,探索建立市、镇、村利益共享与分配机制。用好200亿元莞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基金,统筹发展市镇两级政府引导基金。进一步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自主参与城市品质内涵提升。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绿色支行、绿色金融事业部,积极支持本土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上市挂牌融资和再融资。加快推动东实、水投、交投加快资产证券化步伐。(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金融局、人行东莞中支、东莞银监分局、市国资委等负责)

(三)搭建美丽东莞建设专业服务资源池。建立需求导向型的区域规划模式,组建涵盖城市规划、生态环保、运营管理、建筑设计、绿色低碳等领域的专业服务资源池。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资源池内专业机构、专家顾问开展城市经营、交通拥堵治理、绿色循环经济发展等重大专项研究,为美丽东莞建设“诊断把脉”。建立健全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和人才保障体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专业人才积极性、创造性,为美丽东莞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持。(市规划局、市发改局、市人力资源局、市人才办等负责)

(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美丽东莞建设。动员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参与美丽东莞建设,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完善美丽东莞建设的决策机制,更加注重发挥民意调查、社会听证的作用。加强灾害性天气和环境污染事件的预测预报预警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极端天气和生态环保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发挥环保志愿者组织、民间环保组织、新闻媒体等的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市府新闻办、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局、市文广新局、市气象局等负责)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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