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7〕123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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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7〕123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


东莞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37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动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便捷高效、透明规范的政务服务需求为导向,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互联网思维,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提升政务服务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和智慧化水平,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努力为东莞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打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与协调推进相结合。以全市一盘棋的思路谋划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全市政务服务资源,建立统一的制度标准和运作规范,加强部门联动和政策协调,形成全市线上线下相结合、市镇村三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

问题导向与需求导向相结合。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以解决群众企业最关注和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为导向,推动政务服务方式、流程等改革创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切实提高工作实效和群众获得感。

信息共享与安全保障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优势,构建跨层级、跨部门一体化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重视网络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通过提升技术能力和完善管理机制等方式,全面保障平台运行和数据安全。

优化服务与强化考核相结合。坚持以用户为中心,通过技术创新、强化规范等方式,改进政务服务过程,提升企业和群众用户体验。同时,注重办事效能和全过程监测,加强政务服务水平的考核评估,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

开放创新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运用互联网思维,推动政府数据统一开放,鼓励公众和社会机构参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大力推进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工作,构建政府、公众、企业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各项部署要求,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着力完善我市政务服务体系,到2020年底前,推动互联网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全面完善政务信息资源采集、更新、共享、交换、利用机制,全面建成“门、网、端、线”一体化的政务服务平台,打造市级统筹、部门协同、多级联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务服务新体系,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使东莞成为广东省乃至全国政务服务的先行区和示范点。

——服务事项标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现标准化管理、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使线上线下、各镇(街道、园区)在办理同一事项时,采用一套办理要求、实行一个办理流程、满足一个办理时限等,为企业群众提供无差异、规范化的政务服务。

——办事过程简便快捷。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形成以网上办事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务服务模式;企业群众到政府办事跑动次数大幅减少,除特殊情况外所有办事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办事流程更加简便,业务办理更加快捷。

——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打通数据壁垒,电子证照在各政务服务事项中大范围使用,基本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在各部门、各层级、各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打造完善的人口、法人基础数据库,为优化再造服务流程提供基础支撑,以“信息跑腿”代替“群众跑腿”。

——服务平台融合完善。完善覆盖全市各镇(街道、园区)的综合服务中心网络,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综合服务中心;基本实现部门自建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二、重点任务

(一)明确政务服务事项标准

1.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按照省《行政审批事项编码规则》、《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和《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等标准,统一规范市镇两级行政许可事项,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标准的编制和录入。对接省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建设我市行政许可事项管理模块,加快与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部门自建审批系统的对接,实现行政许可事项标准进厅入网。(市编办、市政务服务办牵头)

2.推动公共服务标准化。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依据法定职能在已入驻网上办事大厅公共服务事项的基础上,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在2017年底前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编码管理。简化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能主动提供服务的事项,应转变服务方式,取消申请环节,由政府部门主动上门服务,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园区)政府配合)

3.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依托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和各镇(街道、园区)综合服务中心,集中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标准、办事指南、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涉及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逐步推进政务服务办理程序、进度、结果网上实时查询,实现办理过程全公开、全透明。(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市法制局、市府新闻办、市编办,市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园区)政府配合)

(二)推动政务信息共享应用

4.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建设完善全省统一的政务电子证照系统地市部署版,编制电子证照通用目录,加快开展政府存量和增量纸质证照及相关证明、批文、鉴定报告、办事结果等材料向电子证照转换。各部门审批业务系统作为市政务电子证照系统的组成部分,实现与市级政务电子证照系统的互联互通。重点围绕民生服务、投资审批、工商登记、完税服务等领域,推动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过程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开展网上验证核对。完善电子档案存储、读取管理,推进无纸化审批。(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市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园区)政府配合)

5.推动证明材料共享复用。进一步精简申办材料和证明文件,凡是市电子证照库已有材料均不再要求申办人提交。制定《东莞市政务部门简化证明材料的实施办法》,梳理编制《东莞市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共享目录》,凡列入《东莞市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共享目录》中的材料,市各有关部门应自行核查获取,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推动以公民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标识,实现办事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存储、可重复使用,避免群众和企业办事时重复提交相关材料、证明和证件。切实抓好信息惠民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市政务服务办、市发改局牵头,市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园区)政府配合)

6.深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按照《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试行办法》及有关实施细则,推动我市各部门、各镇(街道、园区)之间的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建立市级信息资源共享绩效评价制度,推动政府部门信息资源按需共享。加快政务信息资源归集整合,不断更新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形成市镇村三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根据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全面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归集共享工作,建立健全人口、法人基础数据库。(市政务服务办牵头)

7.推进政府数据应用创新。完善“数据东莞”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构建全市统一的大数据应用支撑体系,为各部门开展大数据应用提供支撑。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优先推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等领域数据开放,方便全社会开发利用。推动各部门创新大数据应用,重点在政府决策、社会治理、民生服务和城市管理等领域形成大数据应用示范,以大数据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市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创新简化政务服务流程

8.推进网上全流程办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优化简化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推进办事材料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对跨部门办理事项,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的关联分析,大力推进面向服务对象的主题服务建设,对同一主题,按照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的要求,整合优化相关事项的申请材料和表单,实行前台多事项一表式申办受理,后台多部门并联办理。(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市各有关部门配合)

9.推广“网上审批中心”模式。推广市工商局“全程电子化+审批中心”登记改革模式,按照“人员相对集中、审批相对集中、管理相对集中”的思路,市各有关部门探索建设网上审批中心,整合和规范事项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办理环节,推动部门内部审批职能、跨层级审批职能向一个中心集中。依托网上审批中心,探索将依据法律法规不能下放审批权限的事项,逐步简化为一级办理,取消镇街部门受理和初审环节,直接由市一级部门网上审批中心受理和审批,实现政务服务的资源汇聚和合理分配。(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市各有关部门配合)

10.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全面梳理、分类要求、分步快走的原则,以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量大面广的事项为重点,分期分批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办理事项。建立“最多跑一次”督查制度,市政务服务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到2017年底,实现95%以上办事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50%以上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法定时限压减50%以上。到2018年底,实现除特殊情况外所有办事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市各有关部门配合)

11.建设“网上中介超市”。依托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以投资建设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为重点,建设“网上中介超市”,打造公平规范的中介服务供需平台,为投资建设项目提供业务咨询、中介选取、信息发布等服务。建立和完善中介机构信用管理体系,对纳入“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实行信息库管理,引入信用排名竞争和红黑榜公布机制。推动中介服务行为规范化,实行中介机构“统一承诺服务时间、统一明确收费标准、统一签订规范合同、统一行业服务行为”管理制度。2018年底前,初步建成“网上中介超市”,形成中介服务行为规范清单。(市政务服务办、市发改局牵头,市各有关部门配合)

12.建立网上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借鉴非税收入网上缴费平台建设经验,搭建我市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制定业务接入实施指南和技术规范,全面推动各类公共缴费网上收缴,为缴费人提供通过政务服务门户的“一站式”支付服务。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率先纳入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医疗、教育、交通、税务、水电等缴费事项。整合银联、微信、支付宝、银行网点柜面等线上线下各类支付渠道,简化政务服务缴费环节,实现缴款方式多样化、缴款途径便捷化。探索建立票据供应体系,依托银行网点、综合服务中心等,向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取票途径。(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市财政局,市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融合升级政务服务平台

13.深化“一门式”政府服务中心建设。研究建设市级政务服务大厅。推动未进驻镇(街道、园区)综合服务中心的部门和事项加快进驻,按主题分类设置综合窗口,加强“一门式、一窗式”建设,提升镇(街道、园区)、村(社区)两级基层政务服务支撑能力。完善配套设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构加强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到2017年底,实现33个镇(街、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80%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服务中心;到2018年底前,力争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综合服务中心,实行“一窗通办”。(市政务服务办、各镇(街道、园区)行政服务中心、涉及政务服务相关部门牵头)

14.推动“一网式”服务平台建设。升级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整合导航、申办、认证、查询与评价等服务功能,形成全市统一的“一张网”。加强与省统一身份认证、省统一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对接联动,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推进场景式导航和交互式导航服务,针对不同身份和需求,快速感知用户办事意愿和定位办事入口,提供简明、形象、动漫的导航功能。强化业务提醒,建设统一短信验证接口,为各部门电子化审批业务提供统一的手机号码验证。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专属网页建设运营经验,进一步拓展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的特色服务功能。2018年底前,全市普及企业专属网页及市民个人网页。(市政务服务办牵头)

15.积极推进便民事项多端服务。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延伸,以简单且需求量大的个人事项为主,建设推广自助办事终端,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多样性、便捷性。加强便民服务网点建设,探索将政务服务延伸至学校、医院、邮政服务点等,提供水电费缴纳、出入境证件申请与续签、车辆年审、车辆违章处理、参保凭证打印、个税清单打印等自助服务。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建设,梳理各部门手机可办理业务,按要求逐步接入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重点推动工商、交通、税务、海关、教育、医疗、户籍、出入境、二孩等热点服务事项的移动办理。加快对接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平台,推动更多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实现手机“查、缴、办”一站式服务。2018年底前,全市普及省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市各有关部门配合)

16.拓展12345政府热线服务功能。推动政务服务咨询从12345政府服务热线向网站、微信、微博、短信等移动终端和网络渠道延伸,完善政务服务咨询体系建设。重点推动12345政府服务热线从传统“语音服务模式”向“网络服务为主,电话服务为辅”转型发展,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政务服务咨询。依托政务服务咨询体系,逐步健全全市政务服务咨询信息知识库,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推行网上办事过程智能在线咨询服务。(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17.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整合。推进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与实体政务大厅融合,逐步整合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和政府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后台业务系统之间无缝对接,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加强市各有关部门业务审批系统与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的数据交换与业务共享,解决基层窗口多系统操作及重复录入问题,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市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园区)政府配合)

(五)强化政务服务体系支撑

18.加强网上办事效能在线监管。建立健全市网上办事效能监管平台运行机制,建设市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监管系统,完善在线实时监管、综合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监测指标体系和功能建设,逐步实现在线监管全流程公开(除投诉举报办理外),推动部门依法行政,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市政务服务办、市监察局牵头,市编办配合)

19.建设政务服务数据交汇平台。依托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以服务对象为核心,建设涵盖服务对象数据、服务流程数据、业务办理资料数据、历史记录数据的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交汇平台。运用“互联网+”手段,整合分析网上办事大厅群众行为数据、政务服务数据库等资源,形成方便为市民和企业服务的数据资源体系。通过数据分析,进一步精简事项环节,优化事项流程。积极利用大数据挖掘技术,开展跨领域、跨渠道、跨时间的综合分析,精准把握群众要求和办事行为,实现主动为群众服务。(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市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园区)政府配合)

20.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完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构建市、镇(街道、园区)两级电子政务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信息容灾备份系统建设,提高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理技术能力。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建立电子政务系统上线前安全测评和风险评估、运行中定期检测的长效机制。(市网信办、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办牵头,各镇(街道、园区)政府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东莞市政务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全市政务服务改革工作,由市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日常工作由市政务服务办承担。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要参考市的做法,相应成立政务服务改革工作领导机构,统筹推进本镇街、本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市政务服务办负责加强对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务服务办、市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园区)政府牵头)

(二)加强督查保障。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重点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效能、政务数据共享、政务服务配合、信息安全等方面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定期公开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效,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约谈和督办。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推动各镇(街道、园区)、各部门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完善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群众反响好的大力宣传推广。(市政务服务办、市政府督查室牵头)

(三)加强培训推广。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业务培训,推动我市各级领导干部学网、懂网、用网。把“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信息技术又精通政务服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支持镇(街道、园区)探索和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模式、实施路径和应用场景,定期交流、研讨及分享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带动效应,共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强宣传推广,调动公众、媒体、专家、第三方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改进政务服务的积极性。(市政务服务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局牵头)

(四)加强经费保障。支持市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市网上办事大厅等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运行维护。各镇(街道、园区)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本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市政务服务办、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牵头,各镇(街道、园区)政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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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东莞市, 东府, 东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