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7〕104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化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17〕104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全面
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提升开办企业
便利化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化水平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
东莞市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提升
开办企业便利化水平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进“多证合一”改革部署,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构建科学市场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17〕74号)要求,全面实施企业“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化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充分利用作为2017年优先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试点地区的政策红利,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及“两证整合”改革的基础上,将涉及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以下统称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简化企业开办流程,在全市启动“一照一码”条件下具有东莞特色的“多证合一”改革,力争东莞开办企业便利度水平继续保持全省前列,为全市构建开放型经济综合试点试验工作摸索可以复制推广的经验。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工作
1.梳理整合涉企证照事项范围。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涉企证照事项,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大幅度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责任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商务局、东莞海关、东莞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及其他涉企证照被整合部门)
2.创新“一网通办”登记新模式。以“五证合一”工作机制及技术方案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市网上办事大厅“一网通”系统,完善“一网通”信息填报功能、实现涉企证照信息共享,打造“自主填报、一网采集、信息共享”的“多证合一”登记新样板。申请人根据开办企业全景式路线图指引,在申请工商登记同时,通过市网上办事大厅“一网通”系统,自主填报涉企证照信息,包括填报银行开户许可申请信息、涉税信息、社保缴费登记信息及公章刻制所需信息等,对应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实现所需信息采集。企业通过网上补录涉税、社保、银行开户、刻章等信息,不再另行办理“多证合一”涉及的被整合证照事项,实现涉税信息网上办结,实体大厅“零跑动”,印章刻制和银行开户只跑一次。(责任单位: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及其他涉企证照被整合部门)
3.做好“一照一码”新旧执照对接及应用工作。已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企业在市网上办事大厅自主补录相关涉企证照信息;企业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工商部门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领取的“一照一码”纸质及电子营业执照将作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实现在全市各部门、各行业间的互认和应用。(责任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及其他涉企证照被整合部门)
(二)着力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1.拓展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业务覆盖面。将全程电子化改革的适用范围由内资公司扩展到个体工商户,实现个体工商户名称自主申报、开业、变更及注销等工商登记业务的全程电子化无纸化办理。(责任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试行个体户名称自主申报制改革。简化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程序,在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中实行“名称自主申报”,全面开放名称数据库,由个体户自主查询和自主确定名称,登记机关只作形式审查。(责任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开发经营范围自主生成系统。探索“经营范围”智能申请模式,开发自主生成系统。通过行业名称自动关联、使用热度推荐及系统指引选择的方式,使企业自主生成规范、精准的经营范围,提高业务受理通过率和审批效能。(责任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4.推进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提高个体工商户注销简便度,工商部门主动注销长期未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户,清理僵尸企业;由法定继承人代为办理已死亡经营者的个体户注销手续;简化普通个体户注销业务流程,做到即来即办结。(责任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5.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的普及应用。在全市范围内,向新设内资有限公司免费发放的电子营业执照。鼓励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广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及其他后期可能参加合作的其他银行拓展发放兼具金融功能的电子营业执照。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年报、全程电子化登记等业务的基础上,探索其在东莞市网上办事大厅等其他政务场景的应用,并利用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功能,推广在商务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
6.授权松山湖片区直属分局办理外资企业登记业务。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园区统筹组团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17〕9号),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前移、在松山湖(生态园)设置片区直属工商分局的基础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直属分局以市局名义直接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协调做好与市商务局的外资业务对接工作,促进片区实现集约高效、更快更高水平发展。(责任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商务局)
(三)全方位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水平
1.制作业务办理全景式路线图。梳理涉及开办企业的后续手续和经营许可办理须知、涉及部门、办理地点、办理时限、可供选择的办理方式、可供参考的填写样式、文书样本和多渠道的办事进度查询方式等,制作企业办事关联连贯的全景式的路线图,通过政府办事大厅、网站、微信、微博及媒体予以公示,提高开办企业的可预期性。(责任单位: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及其他涉企证照被整合部门)
2.提升企业咨询服务体验。各整合部门按照12345政府热线相关规定文件,将工商业务咨询电话、业务办理进度查询电话等涉企证照登记的咨询电话整合到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及时更新、补充、完善对应业务咨询问题数据库,安排专人负责每天回复新增问题,确保为企业提供高效、精准的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及其他涉企证照被整合部门)
3.开通网上预约及进度查询服务。在开办企业涉及的工商、税务、社保、公安、银行等部门开通网上业务办理预约服务及进度查询功能,企业按照预约时段免排队办理企业开办相关业务,并通过业务号随时查询办理进度。(责任单位: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公章刻制只跑一次。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积极推进公章刻制备案管理。公安机关优化企业印章刻制流程设计,企业只跑一次即可完成公章刻制。新开业的用章企业根据市网上办事大厅“一网通”系统公布的名单选择任一公章刻制企业,在刻制印章时当场填报有关资料;公章刻制企业将资料报公安机关取得许可完成公章刻制,并将公章和备案回执送达用章企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推行银行开户许可证并联审批方式,银行开户只跑一次。改进优化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办理流程,银行部门通过企业自主填报、部门信息共享方式,获取企业开户许可证申请信息,为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进行预审,在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及公章后,到商业银行网点同时提交开户许可申请和开设账户(未激活),并签订《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三方协议书》,待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批准后,开户银行自动为企业激活该银行账户,实现企业只跑一次即可完成开户与开户许可申请审批。(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推行商事登记银政合作模式。按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合作银行的战略协议内容,企业委托合作银行机构网点代为申请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业务,通过“银政通”系统报送工商部门审核,登记成功后代办银行同时向企业免费发放具有金融卡功能的电子营业执照。(责任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
(四)强化落实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1.加强个人身份信息核查力度。根据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行政审批中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的通知》,公安部门应当加快实现公民基本信息共享,为政府部门及商业银行提供校验服务,增强数据核验实用性,提供有关个人身份证件信息“有效期”校验服务,减少冒用他人失效(遗失、更换或过期)身份证办理工商登记和银行开户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
2.规范集群登记履职履责行为。组织企业集群注册登记制度改革情况专题调研,对《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试行办法》进行评估,为修改完善相关规定做好准备工作。开展已设集群企业专项规范治理行动,全面梳理企业经营状况,严厉查处虚假申报、逃税骗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暂停相关托管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及新设集群企业资格。加强人员新设集群企业身份审核,通过公安部门提供的个人身份校验系统严格核实身份信息,杜绝冒用他人身份现象的发生。(责任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公安局、市法制局)
3.完善企业信息共享及联合惩戒机制。各部门及时归集整合涉企证照信息,将各自掌握的企业基本信息、经营信息、良好信息、警示信息及其他信息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关联整合到同一企业名下,依托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集中公示。探索推进“黑名单”应用管理,对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相关负责人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取消其参加评先评优资格,依法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及其他涉企证照被整合部门)
三、推进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17年6月)
开展前期调研,结合国家和省的改革要求,分析各地方的先进经验做法,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提出符合我市工作实际的具体措施;编订任务分解表,突出改革工作重点,全面细化各项改革工作任务,将各项改革工作任务具体到责任单位;制定具有全局性、前瞻性的可复制推广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
组织召开由各相关部门参加的改革工作会议,对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化水平改革工作作动员部署;协调落实各项人财物保障工作,改造升级各数据信息应用平台及有关设备,更新有关办事指南和申请材料样式,培训有关人员(本部门、商业银行、刻章单位等),确保各项工作于2017年8月1日有序推进落实。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9月)
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化水平改革工作,并组织各有关部门利用媒体、政务网站、各办事大厅等载体开展系列宣传解读,提高政策宣传覆盖面;不定期组织召开推进工作会议,集中讨论、研判、分析,协同解决当前有关改革工作遇到的问题,科学部署下一步工作。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7年10月至12月底)
总结东莞在全省营商环境便利化评估排名及“多证合一”改革情况,寻找工作短板,优化调整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完善各项改革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解放思想,认识到位
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化水平,是国务院和省政府进一步落实“放管服”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东莞全面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政策支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束缚,切实解决各类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简政放权措施协同配套不够等突出问题,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要坚持便捷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通过改革将各部门的信息、服务和监督等编制成网,以有效监管保障便捷准入。
(二)整体统筹,协同到位
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涉及面广、部门多、推进难度大、协同要求高。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对改革重大事项进行会商沟通,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具体改革事项要责任到人,制定改革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各项改革全面落地。
(三)广泛宣传,保障到位
各部门提前部署制定改革工作宣传方案,编制有关宣传解读材料,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及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媒介作用,加大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化水平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动向,提升社会公众改革红利的获得感、认同感。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改革工作,做好有关人财物等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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