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7〕69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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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7〕69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


东莞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

结构升级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广东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粤质监质函〔2017〕290号)》等文件精神,为更好发挥品牌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中的引领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规模与效益倍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按照国家、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部署,积极探索有效路径和方法,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企业主体作用、政府推动作用和社会参与作用,围绕优化政策环境、助推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夯实品牌基础建设,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加快构建个性化、层次化、多元化的供给市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扩大和升级消费需求,为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提供持续动力。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品牌建设基础进一步巩固,自主品牌和知名品牌数量显著增加,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品牌价值和效应明显提升,品牌建设成果有效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培育形成一批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发展壮大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产业集群,逐步树立“东莞制造”和“东莞服务”安全诚信优质的新形象。形成数个影响力强的质量品牌,培育一批细分行业领军企业,获得中国质量奖或提名奖企业达1家,中国商标金奖企业达1家,广东省政府质量奖企业达8家。获得“广东优质”认证产品达10个,有效期内省名牌产品达200个,中国驰名商标达80件,广东省著名商标达300件,东莞制造·知名商标600件。全市加工贸易企业新增境内外注册商标4000个,委托设计(ODM)+自有品牌(OBM)产品出口占比提升至75%以上。培育农业类省名牌产品12个,“三品一标”农产品18个。率先在东莞启动消费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试点工作,培育龙头示范企业50家。全市建立1-2个服务于物流标准化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培育5-6家物流企业运用标准化托盘进行作业,培育5-8家物流或冷链企业,实现物流企业最佳运输效率和标准化,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获批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2个以上,建成国家级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2个以上,建设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2个以上。基本实现东莞产品向东莞品牌转变。

二、重点工作

(一)夯实品牌基础建设

1.构建现代产业标准体系。制定落实《东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十三五”规划》,推动科技创新与标准化同步发展,发挥先进标准在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过程中的桥梁作用。利用云计算、信息传输线缆及连接件、制鞋等广东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落户我市松山湖的契机,探讨研制一批地方标准。推广应用省质监局制定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智能机器人、可见光通信技术及标准光组件、太阳能光伏、半导体照明(LED)、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的相关标准。继续推进我市联盟标准(团体标准)工作,在家具、线缆、毛织、制鞋等优势传统产业加强标准联盟组织建设。开展物流、人才服务、养老服务、电商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产业链的关键要素与产业标准化管理模式分析,探索完善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负责)

2.加快标准化工作改革与国际化进程。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按照广东省标准化改革工作的要求,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支持虎门信息传输线缆标准联盟制定的联盟标准中重要指标与国际标准接轨。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不断拓宽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的领域。(责任单位:市质监局负责)

3.深化物流标准化试点。应用推广标准托盘,以试点企业为载体推广标准托盘及循环共用,支持使用和更新标准化周转箱、笼车等标准化物流设备,以标准托盘应用推广为抓手,促进提升相关配套仓储配送设施设备的标准化水平。对无法通用、不符合相关标准规格的配套物流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包括通用仓库、配送中心、货架叉车、月台、管理信息系统的改造等,促进上下游设备衔接,逐步形成相互配套、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托盘应用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质监局负责)

4.强化计量基础支撑作用。进一步满足产业设计、研发、生产、检测各环节的计量需求,对东莞重要产业提供更加有效的计量技术支撑。按照广东省“十三五”计量发展规划中构建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的要求和《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管理规定(试行)》,围绕“东莞制造2025”的发展方向,对东莞各类产业的量值溯源需求进行调研,加快产业计量中心建设。加强计量标准建设和计量技术研究,重点完成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东莞计量院CNAS扩项评审,组织专业室开展新建标与标准复查。参照国家、省计量发展方向,分阶段建设一批支撑本地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履行计量监督职责的计量标准。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推广ISO10012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质监局负责)

5.提升认证认可服务水平。利用现有财政支持政策,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和发展需要,开展各类自愿性认证活动。指导符合高标准、高品质要求的产品和企业参与“广东优质”认证。加强认证认可体系建设,针对地方产业特色和优势,联合国内检测认证机构开发先进制造能力评价等针对性认证项目,借助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手段,促进产业发展优质资源的集聚和辐射,打造区域综合质量认证品牌,树立东莞产品和服务的整体形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密切合作,推动我市检验检测实验室与境外认证实验室实现国际互认,为企业出具国际互认的检验检测报告,降低企业检测认证成本,为“东莞制造”走向世界提供有效技术支撑。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认证活动秩序。(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牵头,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东莞检验检疫局负责)

6.加强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建设。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通过资本、市场运作等手段开展并购重组,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延伸产业价值链,实现规模化发展。合理配置资源,以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区域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为导向,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接轨国际的质量技术服务体系。推进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着力构建集技术研发、分析试验、标准研制、培训咨询功能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新建智能制造装备、生态家居、电子信息配件等多个国家级或省级公共检测服务平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创新机制和模式,积极推进检验检测服务业信息共享,构建企业及其产品的信息数据库,为质量监管及品牌建设工作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局、东莞检验检疫局负责)

7.推进质量技术创新。支持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围绕市场需求和关键技术建设技术交易中心、孵化平台、测试中心等服务平台,推动行业创新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针对消费趋势和特点建设产品设计创新中心,推行平台化、模块化、系列化的产品设计理念,普及数字化、智能化、协同化的先进设计技术与工具,提升新产品开发能力。引导企业树立“生产一代、试制一代、研发一代和构思一代”的产品生产理念,鼓励技术、工艺、性能、品种、品牌等方面差异化竞争,不断提升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引导企业强化互联网思维,利用大数据挖掘市场需求,推广实施精准营销,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实现市场要素高效利用。选取服装、制鞋、家具等典型消费品行业,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柔性制造、大规模个性定制、O2O(线上线下)等新型服务型制造模式,汇集掌握大众个性化的质量需求,推动形成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制造和产业组织方式,全面提升供给水平。在全省率先出台智能制造专项扶持政策,加大财政、用地、金融和人才等方面政策扶持力度,发挥“机器换人”等专项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全面激发以减员增效提质为核心的技术改造需求。(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负责)

8.加强商标品牌培育。鼓励中小企业培育和优化商标品牌,丰富品牌内涵,挖掘商标经济价值,创建自主品牌。鼓励企业特别是加工贸易企业通过国内注册拓展国内市场,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商标国际注册,获得国际市场“通行证”,实现“走出去”的发展战略。有针对性的分行业、分区域指导各层次企业积极创建各级政府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及东莞制造·知名商标等质量荣誉,综合运用经济、财政、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培育一批品质卓越、技术自主、管理先进、美誉度高、带动力大、竞争力强、比肩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质量品牌标杆企业。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农产品认定工作,开展“公司+商标+农户”的产业经营模式,利用现代流通和营销体系,提升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品牌效应,以荔枝、香蕉等东莞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培育东莞特色农产品品牌。(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

9.积极打造区域品牌。总结、提炼、推广虎门镇“全国服装(休闲服)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长安镇“全国五金模具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出口玩具、婴童用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经验,组织质量基础扎实、品牌建设有效、质量诚信优秀、公共环境良好、发展特色鲜明的产业聚集区申报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国家级或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等区域质量品牌。利用我市农产品品牌生产、加工集聚优势,推动东莞荔枝、麻涌香蕉、石碣蔬菜、麻涌粮油等农业区域品牌建设。充分发挥知名品牌在优化要素合理配置中的作用,促进行业优质资源的集聚,不断提升区域品牌价值,推动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局、东莞检验检疫局负责)

10.增强品牌建设软实力。依托东莞质量与品牌发展研究院,深化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开展品牌基础理论、价值评价、发展指数等质量品牌方面的课题研究,培养更多品牌建设、管理和推广人才。将品牌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搭建管理交流平台,针对企业实际需求提供质量分析、检测认证、标准计量、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等定制化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品牌研究、咨询、宣传、维权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发展一批品牌培育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建设一批专业化服务平台,提供设计、营销、咨询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市质监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东莞检验检疫局负责)

11.大力加强品牌保护。发挥各类行业协会、调解中心、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组建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队伍,推进商标专用权纠纷社会预防和调解工作。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特别是侵犯驰名商标、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东莞制造·知名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净化企业品牌发展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经信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负责)

(二)推动供给结构升级

1.推出一批制造业精品。深入实施优质制造工程,联合重点产业专业镇、产业联盟等开展“东莞质造”为主题的质量提升系列活动。推进广东优质产品质量国际比对研究提升工程,选取我市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及较高质量水平的支柱产业产品,针对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质量等级和性价比排名,分析产品的关键质量优势、缺陷及风险,了解我市企业自主品牌产品质量状况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差异,提出质量改进提升建议。加快先进制造业企业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水平。着力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继续用好每年2亿元的财政资金,对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的项目进行一定比例的资助,并引导企业投入购置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等先进设备,推广先进成型和加工方法、在线检测装置、智能化生产和物流系统及检测设备,全面提高我市工业企业的生产制造水平。深入推动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行动计划,通过支持规上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研制先进适用工艺装备,开发适销对路新产品,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加强智能制造装备、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质量安全水平和性能可靠性研究,开展质量技术改造和攻关项目及相关课题研究。推广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以及各级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的质量理念和管理方法。鼓励企业制定实施先进质量管理和过程控制标准,采用先进质量工程方法,提高质量在线监测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引导企业加强从原料采购到生产销售的全流程质量和品牌管理,建立完善质量、品牌、环境等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负责)

2.提高生产生活服务品质。加快构建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与现代城市建设相融合的生活性服务业体系。加快制定商务创新发展“1+X”财政资金扶持办法,支持外贸综合服务、跨境电商、服务外包等新业态做大做强,提升核心竞争力。在电子商务、交通运输、现代物流、邮政通信、文化体育、餐饮住宿、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领域,制定一批服务质量标准,推进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不断拓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领域,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动现代服务业规模化和品牌化发展。支持生活服务领域优势企业整合现有资源,形成服务专业、覆盖面广、影响力大、放心安全的连锁机构,打造生活服务企业品牌。以提升顾客满意度为重点,引导规模以上服务企业普遍建立或者实施服务质量标准,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拓展提升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医养结合,加快发展护理型养老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全方位进入养老服务领域,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提高品质养老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质监局、市卫生计生局、市民政局负责)

3.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工程。以玩具和婴童用品为试点,依托出口玩具、婴童用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本土电商平台,构建“企业综合评估、产品标准比对、过程有效监管、权威机构检测、产品质量追溯、社会共同监督”六位一体的东莞消费品“三同”工程体系,统筹利用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资源,创新监管手段,搭建有公信力的消费品“三同”公共服务平台和有影响力的“三同”产品交易平台,重点培育一批质量基础实、创新能力强、执行标准严、品牌效应大、社会信誉好的“三同”企业,在主流的线上线下交易平台开设“三同”产品专区,推动实现内外贸融合发展,满足消费升级需求,促进消费回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东莞检验检疫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负责)

(三)引领需求结构升级

1.努力提振消费信心。统筹利用各种资源,建设有公信力的产品质量信息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发布产品质量信息,为政府、企业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提供服务,为消费者判断产品质量提供真实可信的依据。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支持消费者委员会等消费者组织开展社会监督,配合新闻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消费维权合力。跟进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要求,提高企业违法违规和失信成本,激发消费者主动维权意愿。推进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探索开展产品质量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建立完善符合市场规则的产品质量安全多元救济和产品侵权责任制度。落实“红黑榜”制度,定期发布产品质量、旅游经营服务等方面的不良信息记录,督促企业坚守诚信底线,树立企业良好形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局负责)

2.大力培育宣传自主品牌。按照区域品牌与企业品牌双轨并进的原则,以东莞品牌展销中心为载体,以“三同”工程建设为保障,以品牌辅导和品牌发布为手段,提升加工贸易企业创建推广品牌的能动性和主动性。加大对我市工业、农业、服务业名优品牌的宣传推介力度,在各级主流媒体宣传我市的名优品牌及各级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增进公众对东莞质量的信心。扩大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网络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产品出口,组织品牌企业参加交易会、博览会、广货网上行、商标节等活动,不断提高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及社会影响力,结合“一带一路”战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开展中国品牌海外推广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质监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

3.推动居民消费升级。充分发挥新兴媒介、行业组织、群众团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提高全民质量法律意识,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质量科普和诚信道德教育,新增一批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并开展质量主题活动,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继续办好全市消费促进月活动,结合各镇(街、园区)产业优势和风俗文化特点,充分发挥各有关商协会、大型商贸流通零售企业和大中型批发市场的作用,深挖消费潜力。鼓励传统出版企业、广播影视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加快发展数字出版、网络视听等新兴文化产业,扩大消费群体,增加互动体验。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基地监管,发展农业采摘、休闲旅游等家庭农场和农业基地。推进旅游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加快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开发,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探索建设康养旅游基地,提供养老、养生、旅游、度假等服务,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满足高品质健康休闲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农业局、市体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净化市场环境。建立更加严格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大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力度,提高执法的有效性,追究执法不力责任。加强对自主品牌的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有效预防和制止各类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二)加强制度建设。清理、废除制约自主品牌产品消费的各项规定和做法,形成有利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的体制机制。健全商标品牌快速维权机制和重点企业商标保护直通车机制,加强商标品牌快速维权工作,加大对商标违法侵权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建立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黑名单制度,大幅提高失信成本。

(三)强化政策保障。在金融、财政、科技等方面出台品牌发展支持政策,形成强有力的政策导向。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支持自主品牌发展。进一步完善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体系,落实各项质量品牌奖项激励作用,推动产品和服务质量创新升级。

(四)强化组织落实。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联动互动,形成齐抓共建的良好氛围,深刻理解经济新常态下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的重要意义,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尽早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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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东莞市, 东府, 东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