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7〕54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东莞市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东莞市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2 22:08:39

东府办〔2017〕54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东莞

市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

采购限额标准》及《东莞市2014年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

额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鉴于《东莞市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东府办〔2012〕9号)及《东莞市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东府办〔2013〕163号)适用期已过,市政府决定,2012年1月20日印发的《东莞市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东府办〔2012〕9号)及2013年12月25日印发的《东莞市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东府办〔2013〕163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50063.html

本文关键词: 东莞市, 东府, 东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