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7〕54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东莞市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东莞市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2 22:08:39
东府办〔2017〕54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东莞
市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
采购限额标准》及《东莞市2014年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
额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鉴于《东莞市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东府办〔2012〕9号)及《东莞市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东府办〔2013〕163号)适用期已过,市政府决定,2012年1月20日印发的《东莞市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东府办〔2012〕9号)及2013年12月25日印发的《东莞市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东府办〔2013〕163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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