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6〕102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众创金融街小额贷款公司准入审核办法〉的通知》
东府办〔2016〕102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众创
金融街小额贷款公司准入审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众创金融街小额贷款公司准入审核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9日
东莞众创金融街小额贷款公司
准入审核办法
为做好东莞众创金融街小额贷款公司准入审核工作,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和《关于建设东莞民间金融街的批复》(粤金函〔2013〕4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东莞众创金融街小额贷款公司准入审核办法如下:
一、审核人员
(一)设立由市府金融工作局牵头组成的东莞众创金融街小额贷款公司准入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准审委”),准审委由市府金融工作局以及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监分局、南城街道和外聘专家组成,委员共11人(其中市府金融工作局、南城街道各2人,其他单位及外聘专家各1人)。准审委委员由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准审委工作由市府金融工作局负责。
(二)准审委的职责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审核东莞众创金融街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是否符合相关条件;依法依规对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提出审核意见和打分。
二、审核流程
众创金融街内拟设的小额贷款公司由南城街道金融办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府金融工作局。拟设小额贷款公司在准审委会议召开前提交验资报告。市府金融工作局根据工作进度提请召开准审委会议。市府金融工作局在准审委会议召开5个工作日前,将会议通知、小额贷款公司相关申请材料送达准审委成员单位。召开准审委会议时,委员自行将小额贷款公司相关申请材料带回审核现场。审核采取打分方式进行,流程如下:
(一)抽签环节。确定召开准审委会议日期后,市府金融工作局通知拟设小额贷款公司代表到会并进行现场抽签,确定准入审核顺序。召开准审委会议时,1次安排1家拟设小额贷款公司相关人员(不超过3人)入场。
(二)陈述环节。由拟设小额贷款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进行陈述,简要介绍主发起企业、其他股东、高管团队、风险控制、经营理念和发展规划等情况。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问答环节。准审委委员就拟任法定代表人陈述及申报材料涉及的有关情况进行提问,由拟设小额贷款公司参会人员进行回答。时间不超过20分钟。
(四)打分环节。采用记名打分制,准审委委员根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结合陈述和问答情况对审核要点逐一进行打分,填写完毕打分表后提交工作人员。
(五)计分环节。待所有拟设小额贷款公司准入审核完毕后,工作人员将准审委11位委员对每家拟设小额贷款公司评定的分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取剩余9个分值的平均分作为拟设公司的最终得分。分数低于70分视为不合格。
三、审核方式
准入审核采取打分制,对拟设小额贷款公司的各申报资格事项赋予一定的分值,每次评分总分为100分。每位准审委委员对照主发起人实力、其他股东实力、高管团队资质、经营理念和发展规划、风险控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六方面,并结合拟设小额贷款公司的现场陈述和问答情况,对拟设小额贷款公司设立资格和综合实力情况进行打分。具体评分指导标准由准审委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另行制定。
四、结果公布
(一)工作人员计算分数并核对,向11位准审委委员公布并由各委员签名确认各拟设公司的最终得分。
(二)打分结果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市府金融工作局按照排名先后(不超过审批限额)将最终得分不低于70分的拟设小额贷款公司列入通过审核名单。
(三)已通过审核并按时提交验资报告的小额贷款公司,由市府金融工作局在15个工作日内向省金融办提出备案。
(四)拟设小额贷款公司经省金融办备案通过后,市府金融工作局应于5个工作日内制发核准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文件。
(五)核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由市府金融工作局在网站上公布。
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市府金融工作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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