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2016〕78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东莞市中心定点屠宰场股份有限公司为生猪定点屠宰场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2 22:24:59
东府〔2016〕78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东莞市中心定点
屠宰场股份有限公司为生猪定点
屠宰场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现场审查验收,东莞市中心定点屠宰场股份有限公司的生猪屠宰场建设项目符合《广东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粤办函〔2009〕49号),以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8年第13号)和《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62号)规定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应具备的条件,市政府决定批准其为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名称:东莞市中心定点屠宰场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梁景棠,厂址:东莞市万江街道小享社区大洲,定点屠宰代码:A13110101),给予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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