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2016〕24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东莞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东府〔2016〕24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东莞市2016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起步之年。全市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政策措施,按照“三个走在前列”的战略部署,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扩大开放,坚持稳中求进,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确保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8.5%;人均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其中,工业投资和技改投资分别增长10%和20%,重大项目完成投资37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左右;进出口总额增长3%左右;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2.4%;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10%;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100家;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37.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左右;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48.0%;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左右;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60%;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6.5%左右;民营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48.5%;实际引用外资金额增长3%以上,引进内资实际投资金额增长15%;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95天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下降幅度: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合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下降2.08%、2.07%、2.53%和2.3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幅度控制在3.0%以内;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
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实施创新驱动,集聚发展新动力
(一)打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加快完善配套政策,在科技金融结合、新型科研机构建设、人才引进、产学研结合、国际及粤港澳合作、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争取建设成为开放创新先行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协同创新示范区和创新创业生态区。
(二)加快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
重点实施高企“育苗造林”行动计划、企业研发投入普惠计划、发明专利倍增计划等三个计划,进一步做好高企认定(复审)和培育入库工作,争取全市高企数量达到1100家,高企培育入库数量达到700家以上。
(三)加快建设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
依托高新园区、新型研发机构、专业镇、大型龙头企业建设各类型高质量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新型孵化业态和模式,健全“前孵化器—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的孵化链条,推动孵化器提升服务能力和营运水平。建立优秀创业项目的筛选、培养机制,提升进入孵化器人才、项目的质量,努力提高孵化器对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在孵企业的毕业率。
(四)加快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推动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让转化收益奖励等机制体制改革的实施,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重点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成为高水平的孵化器,推动其科研成果加速孵化和产业化。加强省创新科研团队的引进,争取引入更多高水平的创新创业项目在我市实施产业化。加快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搭建新型研发机构与行业协会、企业的沟通合作平台,每季度召开一次展示对接会,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成为服务转型的助推器。
(五)加快推进国家重大科学装置散裂中子源项目建设
谋划布局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促进散裂中子源相关产业应用延伸。五年投入35亿元,以超常规力度支持东莞理工学院创建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加快建设成为以智能制造学科群为龙头的区域创新发展高地。
(六)加快壮大科技金融实力
以建设省内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综合实验区为契机,鼓励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引导各类股权投资基金集聚发展;加快运作创新创业种子基金,扶持初创型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创新发展;构建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优化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进一步扩大科技金融试点范围,分散企业创新风险。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实现优质科技企业、科技项目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有效匹配对接。
(七)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力度
重点实施创新人才引智计划,进一步完善招才引智机制,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加快释放人才活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局面。探索建立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创新人才互动交流机制。
二、加力推进改革攻坚,打造发展新优势
(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按照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总体要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增加有效供给。以节能、降耗、减排为重点,加强对企业执行产品质量标准、能耗限额标准和环保监测标准的监督检查,淘汰落后产能。提倡产能重组合并,鼓励优质企业收购关联企业,实现强弱兼并、强强联合。合理把握房地产开发进度与节奏,解决结构性商品房库存问题。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落实企业税费减负政策,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降低企业的税费负担。暂停收取公共资源交易的服务费、场地使用费,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加大对企业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投资项目的贷款贴息补助力度,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加快发展休闲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鼓励设立跨境电商体验店,增加优质服务和产品的有效供给。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建立行政权责清单制度,明确政府职能边界。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三)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全面推开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推广实施“一网通”登记注册制度改革,规范基层市场协管队伍建设,积极推进部门协同监管和信用联合惩戒,持续激发新的改革红利。
(四)进一步深化“三互大通关”改革
继续探索在集中检疫出口、期货保税交割、“先进区,后报关”、“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分线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创新。逐步打破内贸和外贸的制度性和区域性限制,构建陆运、水运、跨境电商三位一体的“三互大通关”体系。
(五)深化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
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清单、政府监管清单的“三单”管理。
三、强力推进重大项目,培育发展新产业
(一)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进一步强化重大项目、重大平台的集聚支撑作用。继续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督导通报制度等,推动198个重大建设项目如期开工,完成年度投资计划370亿元的任务目标。
(二)加快推动重大平台建设
加快水乡新城及周边配套基础道路设施建设,加快银瓶合作创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纵深推进电网“大会战”等基础电力设施建设,保质保量完成“三个一批”项目建设任务。
(三)大力发展“四新经济”
推动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融合创新,实施服务型制造千家培训计划,每年推动800家企业参与专题辅导和接受信息管理服务。支持纺织、服装、制鞋、玩具、家具等直接面向消费者行业的骨干企业,建立柔性、快速响应、定制化生产模式。引导和培育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带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大力鼓励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电子商务发展,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的O2O模式规模化、集群化发展,逐步打破内外贸制度性和区域性限制,争取在全市形成大贸易、大流通、大市场的格局。进一步加快推进服务型制造实施工程,全面推动制造业的服务转型。打造一批定制化生产、系统集成商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等示范项目,推动形成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制造、服务新方式。
(四)大力推动智能制造工程
进一步加快智能装备制造业培育,积极发挥大连机床等新引进项目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快建立智能装备制造孵化器,力争2016年全市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增长30%。实施东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奖励,切实引导我市企业强化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培育。
(五)持续推动企业技改
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面实施“机器换人”,力争2016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20%以上。鼓励和支持电子信息、电气机械等重点行业开展工业机器人应用示范,认定一批“机器换人”项目标杆。
(六)创新融资租赁扶持机制
通过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和融资租赁的模式创新,三年内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20亿元以上的技改融资支持。
(七)抓好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加强顶层设计,优化大数据平台功能和数据整合,打造高效的企业信息反馈网络,更好地服务企业。
四、着力扩大开放合作,构建发展新格局
实施外贸优化升级计划,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主动对接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同步推动“引进来”和“走出去”,积极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加强区域合作,推动外经贸转型升级。
(一)加快中外贸易产业园区和水铁联运大通道建设
大力推动广东铁路国际物流中心项目建设,推动发展国际铁路联运业务,积极推动“粤新欧”专列货源量质齐升,进一步开通“粤俄”、“粤欧”、“粤亚”等国际货运班列。积极推进中俄贸易产业园建设,拓宽广东与俄罗斯的战略合作平台。积极实施虎门港与石龙铁路货运站的海铁联运,打造虎门港与石龙联运至中亚的物流线路,构建连接“一带一路”国家的国际物流大通道。抓好华坚埃塞工业园、中俄贸易产业园等一批境内外经贸合作产业园建设。
(二)加快搭建国际贸易交易平台
积极推动珠宝交易场所、盟大集团“大易有塑”交易平台建设。继续推进海博会、加博会市场化运作,加快打造东莞“硅谷先进制造中心”,加强与发达国家开展工业4.0合作,积极搭建一批全球性的珠宝、塑胶、机电等产品展销中心、交易平台。
(三)积极推动对接广东自贸试验区
积极借鉴、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成功的改革试点经验,制定出台推进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金融国际化、审批便捷化等配套改革政策,主动接受自贸试验区的产业带动辐射,推动一批对接项目落地。
(四)大力推进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
全力打造大朗毛衫国家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提升广东省松山湖电子信息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规格,促成长安五金模具、厚街家具、虎门服装等产业集群升格。
五、大力推动绿色发展,营造发展新环境
(一)积极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
完成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主要节能减排指标再下降20%。实施绿色制造工程。以“三个强化”为导向,加快形成制造业绿色发展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切实增强制造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绿色供应链工作试点城市
推动加入APEC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引导企业按照绿色供应链的要求,对生产、流通全过程进行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推进绿色发展。
(三)开展千家工业企业节能低碳行动
推进电机能效提升和注塑机改造,扶持一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加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应用推广,创新开展重点行业的能效对标。
(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加快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五)实施新一轮治污行动
深入贯彻实施国家“气十条”、“水十条”以及即将颁布的“土十条”,进一步完善全市水、气、土、重金属等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体系,持续改善全市环境质量。实施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完成麻涌新沙港片区、虎门港立沙岛片区等集中供热项目及配套供热管网建设,关闭一批分散燃煤锅炉。加快污水处理厂及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基本完成虎门、麻涌、石碣、樟木头、凤岗、塘厦、谢岗、清溪、桥头9个镇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全面推进茅洲河流域综合整治,实施截污治污、河涌治理、界河整治等一系列项目,改善水质环境,确保取得实效。
(六)推动低碳发展
加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的管理和考核,建立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和报告制度,积极融入全国统一的碳市场。
六、努力改善社会民生,共享发展新成果
结合新型城镇化改革,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力度
投入6.8亿元对就读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给予财政补助。投入2亿元对民办学校给予财政帮扶。
(二)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完善社保扩面征缴工作机制,推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继续有效增长。开展好大病医保经办模式调整,研究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参保全覆盖的实施方案。积极探索药品耗材供应改革,降低医用耗材采购成本,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健康养老服务等健康服务业发展壮大。
(三)加大文体事业发展力度
举办东莞松山湖国际马拉松赛,做好欧亚明星乒乓球对抗赛承办工作。不断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启动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大力推进文化馆数字化建设,推动公共文化设施的整合利用,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保护利用文化遗产,争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加大版权保护力度,推进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
(四)加大公共安全保障力度
继续大力推进“十打十治”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运输、仓储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推动“智慧安监”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构建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智能天网”建设应用,重点打击“两抢一盗”、诈骗、涉毒等违法犯罪。大力开展以案说防工作,全面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五)加强区域合作
继续深化莞穗合作,做好对口帮扶广西河池、重庆巫山等工作,继续推动援疆、援藏、援川工作。
附件:东莞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docx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3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