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2016〕42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东莞市文物护单位逆水流龟村堡保护规划〉的通告》

浏览量:          时间:2018-12-22 22:29:46

东府〔2016〕42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东莞市文物护

单位逆水流龟村堡保护规划》的通告

《东莞市文物保护单位逆水流龟村堡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根据《文物保护法》、《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严格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做好《保护规划》的组织实施和文物保护、管理、展示等工作。

二、《保护规划》详细信息请查询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网址:http://wgx.dg.gov.cn/)。

三、《保护规划》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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