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2016〕1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打造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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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打造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的意见




东府〔2016〕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工作部署,落实《关于实施“东莞制造2025”战略的意见》(东府〔2015〕1号)任务要求,加快推动东莞制造业转型升级,现就大力发展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打造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大力发展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的重要意义,加快催生东莞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的新动能

东莞经济发展已经进入转方式、调结构、增动力的新常态,面对传统动力减弱及区域竞争加剧,必须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加快形成新的发展动力和竞争优势。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构建新型制造体系,大力发展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等十大重点产业,培育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和经济区,这为东莞制造业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机器人产业集多学科先进技术于一体,被誉为制造业皇冠顶端的明珠,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科技创新与制造业水平的重要标志。作为全国制造业大市,东莞发展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具有坚实的产业基础和巨大的市场潜力。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国内率先大规模实施“机器换人”计划,率先强力推进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发展,形成了较为突出的先发优势,成为国内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发展的重要策源地。我市必须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旗帜鲜明地高举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发展大旗,加速引领东莞制造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促进人口红利向机器人红利转变,全面增创东莞制造发展新优势,努力把东莞打造成为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增添更大的动能。

二、明确大力发展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工作部署,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东莞制造2025”战略,以发展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为突破口,全面实施“机器人智造”计划,在需求侧和供给侧共同发力,推动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引领制造业转型升级,努力把东莞打造成为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对机器人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释放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力量。注重发挥政府在产业规划、政策引导、优化环境、扶持服务等方面积极作用,推动机器人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2.激发需求,以需引供。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实施机器人应用示范,改造提升东莞传统优势产业,形成强劲的需求性增长动力,有效带动机器人企业集聚发展,做大做强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形成东莞新的优势支柱产业。

3.创新驱动,龙头带动。加强机器人创新体系建设,围绕机器人整机和关键零部件,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和成果转化水平,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大力引进培育机器人骨干企业,带动发展与之配套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和协调发展。

4.全链布局,集群发展。坚持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殊机器人同步推进,本体企业、零部件企业、系统集成商、服务提供商并举发展,加快完善机器人全产业链条,健全协作配套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集群发展水平。

(三)目标任务。到2020年,构建起产业特色鲜明、企业集聚发展、配套链条完善、公共服务齐全的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链,机器人广泛应用于制造领域和服务领域,东莞建成中国机器人产业先行市,成为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

——产业规模快速增长。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30%,带动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超过55%和45%。

——推广应用实现突破。工业机器人在电子、机械、食品、纺织、家具等行业普及应用,服务机器人在家政服务、养老助残、医疗康复、教育娱乐等领域初步应用,每万名员工使用机器人台数提高到120台以上,国产机器人本地市场占有率超过50%,其中莞产机器人本地市场占有率超过25%。

——创新能力有效提升。建成一批机器人国家级和省级企业研发中心,部分关键零部件研发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工业机器人平均无故障时间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机器人研发经费支出占该行业生产总值的比例超过4%。

——产业配套链条完善。建成2-3个工业机器人产业园和10个智能装备特色产业基地,集聚一批机器人自主品牌和知名系统集成服务商,培育一批机器人产业名牌产品,形成覆盖本体、伺服电机、减速器、控制器、系统集成等较为完备的机器人产业体系。

三、全面实施“机器人智造”计划,大力发展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

(一)突出应用先行,积极推动制造业智能化改造

1.深入实施“机器换人”计划。未来五年市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2亿元的普惠性“机器换人”专项资金,采取拨贷联动、租赁补助、事后奖励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利用机器人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实现减员、增效、提质、保安全。(市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和各镇街、园区负责)

2.鼓励重点行业机器人应用示范。鼓励电子、机械、食品、纺织、家具、鞋业、化工等行业开展“机器换人”,抓好一批典型应用示范工程,建立典型行业机器人应用标准模型、应用标准和规范,力争五年内完成“机器换人”项目2000个左右,带动超过5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市经信局、科技局、质监局和各镇街、园区负责)

3.构建工业4.0智能制造模式。鼓励企业运用智能设备和“大物移云”技术,开展关键环节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构建“自动化生产线+工业机器人+专用网络”的工业物联网,形成联网协同、智能管控、大数据服务的智能制造模式。(市经信局、科技局、商务局负责)

4.实施3C产业智能制造示范工程。推动国产机器人、数控装备、控制系统在3C产业深度应用,建成一批高水平柔性制造单元、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按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的15%—20%予以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0万元。(市经信局、财政局负责)

5.强化融资租赁促进“机器换人”。创新融资租赁扶持政策,省市各出资1亿元合计2亿元设立专项资金,用于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贴息补助及设置融资风险池。引导东莞装备制造企业加大与融资租赁机构合作,探索给予本地装备制造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贴息及融资租赁公司风险补偿等扶持。力争五年内为企业提供50亿元以上的技改融资支持。设立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基金,鼓励各类投资引导基金及金融机构在莞集聚,促进“机器换人”和机器人产业发展。(市经信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负责)

6.开展“双零”技改信贷计划。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开展“零首付、零门槛”技术改造信贷计划,创新采取设备金额80%由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支持、20%由融资租赁公司承担的方式,解决中小企业技改资金难题。(市经信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负责)

7.鼓励企业采用莞产机器人。对购买莞产智能装备实施“机器换人”的,资助标准提高至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的15%,对购买莞产机器人实施“机器换人”的,资助标准提高至设备和技术投入总额的25%,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政府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莞产机器人产品和技术服务。(市经信局、财政局负责)

8.实行莞产机器人试用计划。推动莞产机器人在部分企业先行试用,市财政给予试用企业租金、电费、后续维护等资金补助。搭建莞产机器人展示推广平台,定期发布“东莞智造精品”目录,促进莞产机器人批量化应用。(市经信局、财政局负责)

9.引导推广应用服务机器人。鼓励机器人应用拓展至交通、家居、健康、应急等生活服务领域,推广应用养老助残、医疗康复、教育娱乐、安防排爆等服务机器人,打造机器人无所不在的全应用示范区。(市经信局、科技局、交通局、卫生计生局、教育局、安监局负责)

(二)突出产业培育,紧贴需求做大做强机器人产业

10.优先发展3C制造业机器人。适应我市庞大的电子信息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以3C产业智能制造示范工程为突破口,重点开发高速钻攻中心、五轴联动高速加工中心、PCB生产设备、电子器件与整机装联设备、PSA贴敷机以及机器人化智能检测装配生产线等,提高莞产机器人智能装备使用比例。(市经信局、科技局、发改局负责)

11.重点发展先进适用工业机器人。加快低成本、高可靠性、易于集成的先进适用工业机器人发展,实现多关节工业机器人、并联机器人、移动机器人的系列化设计和批量化制造,提高工业机器人的性价比,使莞产工业机器人在焊接、搬运、喷涂、加工、装配、检测、清洁生产等方面实现规模化集成应用。(市经信局、科技局、发改局负责)

12.大力发展高档数控机床。针对我市电子、机械、纺织、家具等产业通用及专用设备需求,开发高档数控机床、先进成形装备及成组工艺生产线,引导企业重点发展高速、精密、智能、复合数控金属加工机床,高效、精密电加工和激光加工等特种加工机床,柔性加工自动化生产线,伺服压力冲压机及智能冲压生产线。重点开发多轴、多通道,高精度插补、动态补偿和智能化编程,具有自监控、维护、优化、重组等功能的智能型数控系统。(市经信局、科技局、发改局负责)

13.突破发展增材制造(3D打印)装备。重点突破高性能大型关键构件高效增材制造工艺、成套装备、专用材料及工程化关键技术,发展激光、电子束、离子束及其它能源驱动的主流工艺装备,攻克材料制备、打印头、智能软件等瓶颈,打造完善的增材制造装备产业链。(市经信局、科技局、发改局负责)

14.加快发展服务机器人。重点发展智能代步、安防监控、家政服务、健康照护、教育娱乐、特种检测等服务机器人产品,突破多模态人机交互、自主导航、环境理解、智能决策等核心技术,提高服务机器人的智能水平、精细度、稳定性和适应性。鼓励开发贴近民生、适合民用的服务机器人,丰富服务机器人产品线,推进服务机器人进入千家万户。(市经信局、科技局、发改局负责)

15.战略性发展医疗康复机器人。突破精细介入感知技术、快速个性化组织建模与治疗等关键技术,支持手术机器人、护理机器人、下肢外骨骼机器人、辅助内窥镜操作机器人等医疗康复机器人的研发及产业化,建立一批临床测试和应用平台,促进医疗康复机器人的临床实验和应用示范。(市经信局、科技局、发改局、卫生计生局负责)

16.差异化发展特种机器人。针对危险场合及特殊行业的应用需求,支持无人机、无人艇、电站检测维护机器人、救灾机器人、海底作业机器人、空间机器人等特种机器人的研发及产业化。鼓励开展特种机器人前沿基础技术研究,提升设计研发能力和集成创新水平。(市经信局、科技局、发改局负责)

17.布局发展下一代机器人。积极满足以小批量定制、个性化制造、柔性制造为特征的智能制造需求,研发可以完成动态、复杂作业使命,可以与人类协同作业的新一代机器人,加快布局柔性机器人、微纳机器人、网络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机器人,抢占下一代机器人发展制高点。(市经信局、科技局、发改局负责)

(三)突出全链布局,加快完善机器人产业配套体系

18.促进工作母机类制造企业发展。参照省政府支持珠江西岸发展装备制造业做法,综合采用股权投资、贷款贴息、首台(套)奖励等方式,支持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关键技术、有市场前景的工作母机类制造企业发展,加快改变“买装备造产品”的生产制造模式。(市经信局、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负责)

19.壮大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优化本体设计技术,提高整机的控制性能、人机交互性能、可靠性以及环境适应性,推动机器人本体制造骨干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本体制造企业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扩大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引导本体制造企业直接为客户提供智能工厂一体化解决方案,向服务型制造企业转变。(市经信局、科技局、商务局、质监局和各镇街、园区负责)

20.提升机器人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支持机器人减速器、伺服电机、伺服驱动器、控制器、传感器等五类关键零部件企业做专做精,加大材料、设计、加工、装备等多方面研发力度,提升关键零部件的性能可靠性和批量生产能力,打破依赖进口受制于人的局面。(市经信局、科技局、商务局、质监局和各镇街、园区负责)

21.培育发展系统集成服务商。引导集成应用领域的优质企业延长产业价值链,提升系统集成能力,从提供设备向提供系统集成总承包服务和整体智能工厂解决方案转变。在重点开展“机器换人”的电子、机械、食品、纺织、服装、家具等每个领域,培育5-10家专业化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市经信局、科技局、商务局和各镇街、园区负责)

22.建设机器人检测认证平台。整合高校院所和专业检测认证机构的试验检测能力,建设一批整机性能、关键零部件、安全性能、工艺性能检测认证平台,提供一站式机器人综合检验检测服务。重点依托东莞理工学院科技创新研究院建设机器人性能与质量检测中心,依托东莞市质检中心建设广东省质量监督智能机器产品检验站。(市质监局、经信局、科技局、东莞理工学院负责)

23.发展机器人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发展机器人产业技术服务、教育培训、融资担保、设备租赁、知识产权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快培育一批机器人应用综合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从改造设计、设备选型、融资担保到财政补贴申请的一揽子解决方案,打通机器人应用“最后一公里”。(市科技局、经信局、商务局、民政局和各镇街、园区负责)

(四)突出技术引领,有效提高机器人技术自给率

24.建好广东省智能机器人研究院。立足服务全省乃至全国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建设智能机器人共性技术与功能部件研发中心、智能机器人集成技术与服务中心、智能机器人公共试验与检测服务中心、智能机器人产业孵化与投资服务中心、智能机器人人才引进与培养中心,构建机器人核心技术专利池、高端人才聚集地、机器人产业技术创新高地。(市科技局、经信局、财政局、松山湖管委会负责)

25.建好东莞松山湖国际机器人研究院。重点发展面向3C产业的新一代工业机器人,加快发展服务、家庭、医疗以及消费机器人,聚焦突破核心技术、累积核心知识产权、研制高端新产品、引进高端创业团队,推动建设创业俱乐部、创业学院、孵化器、机器人学院、智造坊、机器人产业园区等。(市科技局、经信局、财政局、松山湖管委会负责)

26.实施机器人重大科技专项。积极承担国家、省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承担重大科技专项,每年重点支持一批机器人领域科研项目,单项最高支持1000万元,加快突破一批机器人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市科技局、财政局负责)

27.构建机器人协同创新体系。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机器人智能装备创新平台,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战略联盟,新建和完善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创新中心和服务中心,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市科技局、经信局负责)

28.发挥高校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作用。投入35亿元推动东莞理工学院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实施智能制造领域新型学科专业群建设工程,加强与本地机器人企业的产学研合作。搭建新型研发机构与机器人企业紧密合作平台,加大机器人产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市科技局、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管委会负责)

29.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机器人技术融合。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同机器人技术深度融合,组织研发具有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功能的机器人,提高机器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市科技局、经信局负责)

30.加快发展机器人企业孵化器。鼓励现有科技企业孵化器吸纳机器人项目入驻,优先提供孵化空间、创业辅导、开放实验室、融资支持等服务。加快机器人企业孵化器建设,建立优秀创业项目筛选培养机制,探索互联网孵化、异地孵化等新型孵化器模式,将孵化器打造成为机器人技术创新和企业成长的重要载体。(市科技局、经信局和各镇街、园区负责)

31.发展“四众”平台支持机器人技术创新。加快制定出台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扶持政策,在平台认定、场所租赁、经营活动、项目孵化等方面给予奖励补贴。支持广东省智能机器人研究院与大连机床集团联合建设国家级智能机器人众创空间。加快建设机器人科技众包平台,通过众包准确搜集东莞机器人产业科技需求,以线上线下方式广泛发包,充分汇集众智为机器人企业提供解决方案。(市科技局、财政局负责)

32.积极参与机器人智能装备技术标准建设。开展行业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及重点应用标准的研究推广,鼓励企业参与机器人行业标准制定,争取国家级、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落户东莞。建立机器人智能装备相关产业标准联盟,制定一批能够体现东莞智能机器产业水平的联盟标准,加强机器人标准的宣贯、培训和应用。(市质监局、经信局负责)

33.加大装备首台(套)政策支持力度。对经认定的机器人智能装备东莞首台(套),单台奖励销售价格的15%—20%,年度最高奖励1000万元。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按照不超过3%的费率和年度保费的5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市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负责)

34.加强国际机器人技术交流合作。发挥中国(东莞)国际科技合作周、高层次人才活动周等平台作用,引导机器人企业与国际优势企业、高端研发机构建立合作交流机制,推进机器人技术的深度合作。积极吸引国内外智能制造高端人才携带项目、技术、创意来莞发展。(市科技局、经信局、质监局、人才办、人力资源局负责)

(五)突出集群发展,着力打造千亿机器人产业基地

35.构建“一核一环、组团发展”机器人产业空间布局。推进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集聚发展、协同发展,构建“一核一环、组团发展”的产业空间布局。其中,“一核一环”就是以松山湖高新区为中心打造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核心区,在周边地区形成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发展带;“组团发展”就是围绕各行业智能装备需求,构建以装备应用企业和装备制造企业为主体的供需组团。(市发改局、规划局、经信局、科技局和各镇街、园区负责)

36.加大国内外先进机器人企业招引力度。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智能装备制造企业,有重点地开展点对点招商对接,力争引进若干家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龙头企业。编制《东莞机器人产业供应链目录》,加强与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中国机器人产业联盟的沟通联系,组织产业专题推介活动,充分利用东莞庞大市场需求吸引机器人企业落户。(市经信局、商务局、发改局和各镇街、园区负责)

37.高标准建设东莞松山湖国际机器人产业基地。加快核心园区的机器人研究院、孵化基地、机器人产业园三大功能区建设,发挥其吸引创新团队、掌握核心技术、转化优质成果、集聚金融资源、培育龙头企业的优势,打造成为产业规模优势明显、创新活跃的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集聚中心。(松山湖管委会、市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负责)

38.加快建设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发展大型精密模具夹具、大型精密高速数控加工设备、工业机器人、汽车及零部件检测试验设备等高端装备制造业,建成智能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汽车产业集聚区和科技研发集聚区。(谢岗镇、市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科技局负责)

39.实施机器人企业育龙工程。整合产业资源,集中力量扶持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主导产品、技术创新活跃的机器人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大连机床集团等新产业、新项目、新供给在莞植入高附加值产业环节。鼓励机器人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优先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实施全程动态跟踪服务。(市经信局、科技局、质监局负责)

40.鼓励机器人企业兼并重组。鼓励机器人企业通过兼并、并购、联合、参股等方式,纵向整合产业链上游关键零部件、中游整机和下游应用等资源,跨界整合互联网、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关联行业企业,获取市场知名品牌、营销渠道、高端人才等资源,加快发展成为具有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市经信局、商务局、金融工作局负责)

41.支持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积极打造机器人企业上市直通车,建立上市企业资源库和金融机构对上市企业资源库授信渠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机器人骨干企业上市、挂牌,对成功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给予50-700万不等奖励,打造东莞机器人智能装备上市板块。(市金融工作局、财政局、经信局负责)

42.积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鼓励从事配套件和零部件生产的机器人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在融资担保、科技奖励、科技计划立项、技术改造立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面给予支持。(市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负责)

43.加快培育机器人自主品牌。鼓励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机器人企业创建自有品牌,推动注册商标、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申请认定,提升品牌附加值和影响力。实施发明专利倍增计划和专利导航工程,鼓励机器人企业开展专利创新,储备有核心竞争力的自有技术。(市工商局、科技局、质监局、经信局负责)

(六)突出要素支撑,营造机器人产业最佳发展生态

44.加强机器人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把机器人领域里入选中央“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广东省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作为我市招才引智的重点对象,给予配套资助、启动经费、教育入户等优惠扶持,以高端人才集聚带动机器人产业突破。(市人才办、科技局、人力资源局、教育局负责)

45.实施机器人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依托东莞理工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东莞技师学院、粤港机器人学院、松山湖国际学校等教育机构,加强机器人专业学科建设,推动多学科交叉整合,加快培养机器人行业人才。建设一批机器人人才实训基地,开设机器人应用、机器人安装维护与管理等专题培训课程,开展定制化机器人应用技能型人才培训。(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局、东莞理工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松山湖管委会负责)

46.鼓励发展机器人产业基金。发挥市产业升级转型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引导天使基金、风投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投资机器人产业,对在我市新注册的创投风投机构,给予房租补贴和落户奖励,加速点燃机器人创新创业之火。(市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负责)

47.创新机器人产业财政投入方式。探索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模式,试行“创投先投、政府跟投”,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以东莞科技金融集团为平台设立东莞机器人与先进制造母基金,设立博实睿德信机器人股权投资中心等子基金,加大对机器人产业的投资。(市科技局、经信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负责)

48.发展普惠金融助力企业融资。推动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满足机器人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积极引导民营资本投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及新型经济金融组织,加快东莞众创金融街建设,扩大金融服务机器人企业覆盖率和满意度。(市金融工作局负责)

49.把智博会办成最专业的机器人展会。提升智博会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吸引国内外知名自动化装备企业参展,有效搭建高端先进机器人、智能装备及其零部件的供需对接平台,吸引国内外智能机器人研究机构、机器人智能装备企业来莞发展。(市经信局、科技局、商务局负责)

50.充分发挥机器人行业组织作用。建立健全东莞机器人产业联盟、机器人产业协会、“机器换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等一批行业服务组织,为机器人企业提供信息共享、展览交易、人才培训、交流合作等综合服务。(市经信局、科技局、民政局负责)

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实施“机器人智造”计划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以此带动传统制造产业转型升级,集聚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加快把东莞建设成为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要创新政府服务管理方式,为企业登记注册、项目建设、土地供给、人才引进、资金融资等提供便利高效服务。要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快完善配套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政策合力。要加强督查督办,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将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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