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2016〕11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副市长部分分管工作调整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2 22:30:19

东府〔2016〕11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副市长部分分管

工作调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原由鲁修禄同志分管的工作和部门临时调整如下:

张 科 增加分管环境保护、水务、应急工作。

贺 宇 增加分管城乡建设、规划工作。

喻丽君 增加分管城市管理、农业、林业、海洋渔业、气象工作。

杨晓棠 增加分管民政、工商管理、人防、供销社、残联工作。联系长安新区管委会。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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