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5〕96号《关于成立东莞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2 22:59:56

东府办〔2015〕96号


关于成立东莞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按照国务院和广东省的部署和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东莞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 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邓浩全(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张春扬(市政府副秘书长)

叶冠强(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 斌(市政府副秘书长)

赖健伟(市政府副秘书长)

祁达洪(市编办主任)

罗乐英(市法制局局长)

叶淦奎(市委改革办主任)

  (二)主要职责

在各镇街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相关工作,督促各镇街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市府办,对外以“东莞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综合组日常工作由市编办具体承担,从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局、市工商局、市法制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专人实行集中办公。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 长:祁达洪(市编办主任)

负责牵头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广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 长:朱斌华(市发改局局长)

副组长:吕 鹏(市国土局副局长)

    张溥栋(市环保局副局长)

    祁志强(市住建局副局长)

    陈 巡(市规划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全面实施投资项目清单管理,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 长:游其晃(市人力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陈汉驰(市人力资源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清理规范职业资格许可认定,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落实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改革措施,创新完善职业资格水平评价,加强职业资格监管。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 长:罗军文(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陈慕齐(市发改局副局长)

刘胜军(市经信局副局长)

叶学斌(市民政局党组成员)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 长:范燕彬(市工商局局长)

副组长:吴楚焕(市发改局副局长)

张志云(市工商局副调研员)

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号”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组 长:张春扬(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黄金海(市教育局调研员)

沈海邑(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粤梅(市文广新局副调研员)

叶向阳(市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吴劭文(市体育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 长:罗 斌(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王子健(市编办副主任)

张玉成(市委改革办副主任)

综合组组长兼任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副组长兼任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地方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

组 长:曾 鸣(市府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周 曦(市编办副主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法制组

组 长:罗乐英(市法制局局长)

副组长:巫有武(市法制局副局长)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建议方案,对清理的文件进行审核等。

  (四)专家组

建立完善职能转变评估专家组,由市编办和市委改革办负责协调联系。主要任务是受协调小组委托,根据工作安排,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拿出“啃硬骨头”的真招实招,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特别要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市政府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认真贯彻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决策部署,按照协调小组工作要求,坚持民意为先、舍利为公,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镇街要参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强力推动,做好“接、放、管”工作,力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50217.html

本文关键词: 东莞市, 东府, 东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