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5〕27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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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的通知




东府办〔2015〕2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2015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0日





2015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





2015年,我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实施《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加强主动公开,改进依申请公开,完善工作制度,努力打造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和廉洁政府,为建设新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创造良好政务环境。

一、突出重点,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一)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信息公开。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有序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加强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生产安全事故、价格和收费、征地信息、房屋征收补偿、医疗卫生机构、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文化机构以及国有企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教育、医疗、计生、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由市行政服务办负责,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监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局、市国土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卫生计生局、市文广新局、市法制局配合)

(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梳理公布市级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保留、取消、转移、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等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二是推进政府权责清单信息公开。全面梳理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指导、行政确认等职权,编制和公布权责清单。三是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除依法不能公开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要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行政处罚方式和期限以及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等信息。四是推进行政执法公开。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开范围,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由市编办、市法制局负责,各部门、各镇街配合)

(三)大力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全面公开预决算信息。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涉密或敏感部门除外)要主动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以及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二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及基本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以及职责分工等。三是推进镇街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各镇街要主动公开本镇街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并适时公开“三公”预算信息。四是推进财政审计信息公开。逐步加大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等审计结果的公开力度,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审计整改结果情况。(由市财政局负责,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市委宣传部、市审计局协助,各部门、各镇街配合)

(四)继续做好年度报告编发工作。各镇街、各部门要加强责任意识,认真编制《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于3月31日前通过网络公布,并及时报送至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协调科。公开情况将作为全市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之一。(由市行政服务管理办负责,各部门、各镇街配合)

二、丰富载体,强化政务信息网络化建设

(一)办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一步扩大热线整合范围,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完善热线平台功能,建立大数据分析系统,开通东莞12345网站、掌上12345、短信、微博、微信等功能,发挥“一号对外、统一监管、优化资源、全网联动、服务决策”的作用。建立考核机制,加强工单督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各镇街、各部门要提高责任意识,落实专职人员,及时更新完善业务知识库,依时办理工单,确保热线“接得住,转得顺,办得好”。(由市行政服务办负责,各镇街、各部门配合)

(二)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质量,重点关注和跟踪社会关注度高和涉及敏感信息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研究有关应对策略。进一步优化市依申请公开系统,完善统计功能,便于掌握全市信息公开情况。(由市行政服务办负责,各镇街、各部门配合)

(三)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要求,各镇街、各部门要把握政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的新趋势,强化门户网站建设,及时更新信息。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渠道,发布重要政策、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信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围绕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积极回应,阐明政策,解释疑惑。完善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建设,加强网站互动交流,利用在线访谈、网上信访大厅、网上办事大厅、东莞12345、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政民互动平台,倾听市民意见建议。(由市委政研室、市信访局、市电子政务办、市行政服务办负责,各镇街、各部门配合)

(四)做好《东莞日报》政务公布版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以下简称《公报》)编发工作。继续深化公开内容,结合时政民生热点,设立专版专栏。推广《公报》电子版及网络版等赠阅方式,增设查阅点,方便群众查阅。(由市行政服务办负责)

三、健全机制,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化保障


(一)建立信息发布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程序和形式,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对制作或获取的信息明确标注公开属性。健全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更新机制。依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编制并及时更新本镇街、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由市行政服务办负责,市电子政务办协助,各镇街、各部门配合)

(二)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健全例行发布、应急发布、政策解读等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规范和完善本镇街、本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重点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流程。(由市委宣传部、市保密局、市法制局、市行政服务办负责,各镇街、各部门配合)

(三)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开展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和科学发展观年度工作考核,细化考核标准。结合依法行政考评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年度考核评估和督查机制,分级分类进行考核评估。完善专业机构、媒体、公众相结合的社会评价机制,对政府网站开展社会评价和监督,评价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由市法制局、市电子政务办、市行政服务办负责,各镇街、各部门配合)

四、加强培训,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加强工作领导。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部署和省政府、市政府要求,指定机构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要相应制定2015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突出重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由市行政服务办负责,各镇街、各部门配合)

(二)开展业务培训。举办政务信息公开、12345热线业务培训班,重点加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12345热线平台操作等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由市保密局、市行政服务办负责,各镇街、各部门配合)

(三)注重指导督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调研,掌握各镇街、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召开工作推进会或现场会,加强业务交流,查摆存在问题,扎实做好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市行政服务办负责,各镇街、各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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