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5〕42号《关于印发〈东莞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15〕42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
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4日
东莞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关于同意东莞市等30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469号)精神,为科学推进我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东莞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各有关单位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通过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挖掘消费潜力、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升级,逐步构建具有东莞特色、制造与服务充分融合的电子商务经济和市场体系,进而促进东莞经济社会转型升级。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6年,通过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创建与引导,把东莞建设成为一个以东莞制造网络品牌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为核心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名城,加快东莞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到2018年,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程度从50%提升到80%,电子商务交易额从2300亿元提高到6500亿元,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从30万人增加到100万人。
(二)创建期(2014-2016年)具体目标
1.完善东莞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法规环境。
2.大力发展具有东莞特色的移动电子商务,使移动消费成为东莞生活购物的主流,成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的新方式。
3.积极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贸易便利化、监管信息化、运作阳光化和服务本土化,打造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基地。
4.构建完整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育成3家以上年交易额超100亿元的本土特色电商平台;支持5家本土企业获得国家第三方支付牌照;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促进物流智能化;培育3家以上国家级电子商务服务示范企业;扶持龙头电商企业上市。
5.建设5个以上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的电子商务园区,园区总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打造永不落幕的加博会、漫博会、服交会等国家级品牌会展电子商务,推动在望洪枢纽新城及周边区域建设电子商务发展新高地。
6.利用东莞产业集群优势,完善供应链电子商务生态圈;通过大力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打造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智慧城市;培育引进一批集报关、退税、国际物流、海外仓储、汇兑服务于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扩展海外市场;支持企业围绕居民生活开展购物、教育、家政等民生电子商务,以广泛便捷的服务带动居民消费水平提升。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1.组织环境落实。以东莞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为主要架构,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力度,制订日常工作制度,做好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工作。推动各职能部门联系镇街加强协作,开展有特色的电商强镇活动。成立东莞电子商务发展专家委员会,邀请业界知名专家提供电子商务发展智力支持与相关项目评估。(市发改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2.政策环境落实。市委政研室牵头编制《东莞市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市统计局牵头编制《东莞市电子商务统计体系规范》或相关文件;市商务局牵头编制《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监分局牵头编制《东莞市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服务政策指南》;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编制《东莞市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市工商局牵头编制《东莞市电子商务交易主体认定办法》、《东莞市电子合同管理办法》、《东莞市电子商务纠纷处理办法》。引导电商企业主动对接监管,合规开展业务,实现阳光化发展;推动监管部门紧扣业务特点与电子数据,积极创新监管方式、监管手段,强化引导扶持与部门衔接。(市委政研室、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监分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3.统计考评环境落实。依据《东莞市电子商务统计体系规范》等相关文件,围绕规划期内创建工作的具体内容量化指标数据,加强督查考评力度,分阶段组织开展进度检查工作,定期评估工作成效,督促改进不足,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予以通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二)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
1.完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进一步促进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解读,优化物流节点的布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2.夯实信息服务平台基础。重点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产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B2B2C智能分销平台。(市委政研室、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3.积极创新电子支付应用。在政府和金融管理机构的统一要求和引导下,逐步规范电子支付行为和支付接口,发展便捷、规范、统一的在线支付、移动支付服务。(市商务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4.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相关部门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打造具有公信力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统一、互联互通。(市发改局、市人力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5.完善电子商务园区体系。以园区为载体,针对产业链缺失环节,加大引进培育力度,集聚主体、集约资源、集成服务、壮大集群,完善配套,推动制造业、电商行业、电商服务行业联动发展。积极探索与俄罗斯、巴西、印度等国家地方政府或商会合作,以“两国双园”模式,建设集跨境电商体验馆、展示中心、购销中心、海外仓于一体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市委政研室、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三)加快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交易保障设施建设
1.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借助光缆管道与互联网技术,建成通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信息传输基础网络体系。鼓励基础电信运营商、软件供应商、系统集成商的业务转型,促进光纤宽带入户入村向移动化方向发展,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平台及应用系统开发、信息处理、数据及网站托管、运营和管理等外包服务。(市经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2.加快推进东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新电子商务的通关模式。由驻莞海关机构应用虚拟海关和电子口岸平台积极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综合服务,加快电子口岸结汇退税系统与电子商务平台的系统对接。(市委政研室、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3.积极发展电子认证服务。市经信部门牵头研制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机制,市工商部门牵头建立健全网络商品交易纠纷调解机制。积极发展电子认证服务,结合东莞电子商务发展情况,支持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建设。大力推动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广泛应用。积极推动跨国数字证书互认,在粤港澳数字证书互通互认工作中起到示范作用。(市经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4.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中心。建设与口岸监管部门数据库对接的跨境电商海关监管专门仓,吸引并组织跨境电商货物入仓存储,实现多方数据实时贯穿业务全流程,构建可视化、可追溯、可比对的数据链条,为查验、通关、结汇、退税的预先核对、实时监管提供便利,提高跨境电商运行效率。(市委政研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四)积极培育电子商务服务业
1.鼓励本市电商平台服务中小企业。鼓励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发布、商务代理、在线交易等全程电子商务服务。(市经信局、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2.加快推动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品牌化建设。通过电商服务平台将网络批发市场与实体批发市场相结合,形成线上线下互动的特色电子商务。依托电商服务平台为国内外企业提供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发展集企业推广、交易、咨询、金融和信用服务为一体的全方位、全流程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通过电商服务平台实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快速增长。(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3.解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瓶颈。重点打造东莞邮政、松山湖等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解决制约跨境贸易电商发展的通关、结汇和物流瓶颈,孵化培育20家千万级卖家。(市委政研室、市商务局、松山湖管委会(生态园)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4.扶持第三方支付服务,促成跨境支付格局。完善跨境支付服务,支持跨境电商平台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促成跨境支付企业集聚发展的格局,构建起互联网金融企业、供应链公司、电商企业、银行机构、电商平台协调发育、彼此促进的生态系统。(市委政研室、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五)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1.提高大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支持电子信息制造业、电气机械及设备制造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食品饮料加工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等五大支柱产业和玩具及文体用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化工制造业、包装印刷业等四大特色产业链协同电子商务的发展。(市经信局、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2.推进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普及应用。积极推动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其提供电子商务个性化服务和全网营销外包服务。(市经信局、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六)建立健全人才引进与监督评价机制
1.建立健全人才建设保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人才引进、保障、奖励机制,为电子商务发展不断充实优质的人才资源。(市人力资源局、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2.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监督与评价机制。建立东莞市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监督机制,定期对全市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各项工程实施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定期发布创建工作进度报告。建立东莞市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层层分解量化考核指标并落实责任到岗到人。评估体系具体细分为经济绩效评估和社会绩效评估。(市发改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3.推动电商关键技术突破。引导鼓励企业申报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实现移动互联、云计算和大数据等关键技术突破,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促进物流智能化。协助企业组建具有完备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设施和专业科技队伍的研发机构,加强企业主体创新能力建设。引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企业、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领域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市科技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七)落实创建工作十大重点工程
1.“莞创”制造业电子商务转型升级工程。通过重点电商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开展制造业企业“触电”培训,鼓励和支持制造企业主动采用电子商务手段实现转型升级,改变企业依靠传统加工装配赚取微薄利润的模式,通过电子商务以自我品牌迅速开拓内外销市场,压缩中间环节,降低销售成本,增加企业利润,提升企业价值。重点整合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平台,面向市内所有制造企业免费开放。鼓励制造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网络,开展“个性化、订制化、订单式”制造业务。(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2.“莞贸”跨境电子商务促进工程。培育若干个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商,重点推广B2C、B2B2C等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模式,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现代物流企业进行电商化改造。引进和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支付结算平台。(市委政研室、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3.“莞会”跨境电子商务网贸会工程。创新举办东莞跨境电子商务网贸会,建设服务于跨境电子商务的海陆大通道,积极发展国际货运班列业务,推动加工贸易企业的注册商标产品、民营企业的“两自”产品与一批大型跨境电商、国际买家对接,将办展流程、业务模式拓展至俄罗斯、印度、中东、南美等市场,推动东莞优质产品“走出去”,积极扩大跨境电子商务加工产品的进口业务。(市委政研室、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4.“莞货”品牌闪亮工程。依托东莞五大支柱产业和四大特色产业,通过建立专业镇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国际知名的专业镇产业网络品牌。建设横沥模具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华南塑胶交易平台、厚街名家具平台、虎门富民服装交易平台、黄河服装交易平台、长安五金饰品交易平台、大朗毛织公共服务平台、中堂纸业公共服务平台、大岭山家具公共服务平台、茶山食品公共服务平台、石碣电子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常平第一物流信息服务平台。重点扶持虎门富民服装交易平台、石碣电子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茶山食品公共服务平台、厚街名家具平台、横沥模具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五大相对成熟的电子商务应用专业镇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中国南派服装、板式家具、汽车模具、电脑周边数码产品、岭南食品网络市场国际知名品牌。(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5.“莞通”电子商务物流工程。建设第四方物流平台,撮合车源货源信息。建设物流溯源系统,提升货物流通的效率性、准确性、及时性。依托智能社区平台,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配送服务。建立物流金融服务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向企业提供授信融资、保兑、保理、信用证、仓单或提单质押等金融服务。(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6.“莞卡”电子支付工程。通过“莞卡”实现市民随时随地的电子支付,应用于缴费、票务、出行、娱乐、餐饮、纳税退税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生活便民服务和实现企事业单位、政府的便民服务。(市商务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7.“莞信”信用保障工程。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共同打造企业与个人的征信系统及信用服务平台,逐步建立健全和全国统一的电子商务信用信源共享机制。探索征信信息的隐私保护以及查询机制。深度开发和充分利用信用信息资源,发展面向行业、区域、企业及消费者的第三方交易及相关信用信息等增值服务。有效规范电子商务的交易秩序,尽可能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和恶意的购买行为。(市人力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8.“莞融”电子商务融资工程。支持与电子商务企业具有信息对称优势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商业银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拓展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和典当行业积极探索无形资产和动产抵押等灵活融资方式,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押质押品范围。(市府金融工作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监分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9.“莞香”移动电子商务工程。大力推进公共区域免费WIFI、线下布点、政务通、商务通、电子公众公益服务工程。(市电子政务办、市经信局、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10.“莞智”电子商务人才工程。制定出台引进和培育电子商务人才的政策文件,从海内外持续引入电子商务专家与知名企业家,聘请高校、科研机构电子商务专家组成咨询顾问智库;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引进熟悉境外市场和语言的专业人才;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有实力的企业在东莞设立电子商务培训中心、实验中心和研究基地,加快培育一批适合电子商务不同行业需求的各类高级专业人才与平台运营管理团队。(市人力资源局、市商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镇街、园区配合落实)
四、进度安排
在东莞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围绕创建工作要求,抓好任务分解,明确目标节点和责任主体,定期开展督查考评工作。主要分三阶段实施:
(一)全面推进阶段(2014年6月至2016年6月)
各责任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及时反馈进展情况;不定期召开创建工作碰头会,加强工作进度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汇总整理阶段工作成效,比对工作要求查找问题,制定改进计划和落实措施。
(二)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7月至9月)
结合创建工作要求,邀请上级部门和行业专家指导工作,及时查漏补缺,推广先进经验,巩固工作特色,改进工作弱项,落实全部创建工作量化指标测评分析工作,确保达到验收条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0月至12月)
督促各部门开展自我预评估,组织开展体系、服务、工程、效益四大领域考评工作,督促落实问题整改。按照国家要求,提出验收申请,做好迎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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