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5〕38号《关于印发〈东莞市2015年“三重”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2 23:43:55

东府办〔2015〕38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2015年“三重”建设

目标管理责任制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15年“三重”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2日

东莞市2015年“三重”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方案

为继续突出“三重”建设的引领作用,提高“三重”建设的服务管理水平,更好地实现“三个走在前列”的新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目标任务

2015年纳入“三重”建设项目责任管理的“三重”项目共193项,其中,重大建设项目177项,年度计划投资321.6亿元;重大产业集聚区8个;重大科技专项8个,项目总投入29.9亿元。各镇街(园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效能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推动“三重”建设提速增效,努力实现重大项目开工率和年度投资完成率两个100%,全力推动重大产业集聚区进一步延链补链提升集聚功能,全力保障重大科技专项早日产业化形成效益,为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提供强力支撑,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出积极贡献。

二、落实主体责任

为明确工作责任,所有“三重”建设项目已经分解到各镇街(园区)和对应主管部门,明确各项目的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各镇街(园区)和市有关部门要对照责任分工,履行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形成定期督导协调和问题快速解决机制,建立定人定岗制度,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的管理,坚持亲自督导、亲自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各项目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项目推进进度,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关键环节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做好贴身服务,实行一站式全天候工作制,及时对项目建设情况作出反应。

三、优化项目服务

各镇街(园区)和市有关部门要强化全市“一盘棋”意识,建立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统筹协调机制,大力提升“三重”建设项目服务质量,形成统筹合力。项目审批部门要精简审批程序和审批要求,缩减审批时限,提高效率,推动项目建设提速。市“三重”办、重大办要加强统筹,做好督导协调和指导服务。各职能部门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巧办,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集中解决制约项目开工建设的难点共性问题,为项目审批开通“绿色通道”、“高速通道”。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服务保障会议制度,主要领导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服务保障会议,及时听取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向督导组报告项目建设情况和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四、强化挂钩督导

继续实行市领导挂钩联系督导制,每个项目落实一名市政府领导挂钩,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挂钩责任领导要抓好督导落实,每季度要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调研、现场办公等方式至少开展一次督导,检查项目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市委督查室、市府督查室、市重大办要统筹协调督导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督导时间和安排,及时汇总督导掌握的项目建设工作情况,形成工作会议纪要或简报向督导组报告。

五、严格奖惩机制

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施考核问责,继续将“三重”建设考核纳入镇街(园区)和部门考核内容。继续实行重大项目退出机制和科研项目销号机制,对无法开工、开而不动或以种种理由延缓开工的重大项目,取消重大项目资格;对无实质性进展的科研项目或虚假科研项目,取消重大科研专项资格及相应科研资金。实行当年“三重”建设完成情况与下年资源配置挂钩制度,对重大项目推进力度大,建设成效好的镇街(园区)奖励用地指标,申报重大项目时给予倾斜;对产业集聚区推进力度大,产业集聚成长性强,经济贡献大的镇街(园区)给予奖励;对科研项目推动成效明显,取得重大科研突破并产业化的镇街(园区)申报科研项目给予倾斜支持。

  附件:1.东莞市2015年重大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一览表

     2.东莞市2015年重大产业集聚区目标管理责任制一览表

     3.东莞市2015年重大科技专项目标管理责任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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