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5〕37号《关于印发〈东莞市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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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5〕37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2015年依法行政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

东莞市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中共东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东莞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如下:

一、强化组织统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依法行政组织统筹

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各级行政机关要切实发挥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研究本部门、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制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的配套措施或具体方案。市政府按规定向省政府、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报告,各镇街、部门向市政府报送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报告。市政府常务会议,镇街(园区)、部门领导班子会议每年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二)推进政府法制机构建设

各级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性,配备法制工作人员,打造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制工作队伍,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同本地区、本部门政府法制工作相适应,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强化依法行政培训教育

落实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增强学法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落实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制度,开展决策听证、行政应诉、信息公开等专项法制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四)做好依法行政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

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各部门法制机构和镇街法制办做好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依法行政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大力营造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舆论氛围,及时沟通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工作新思路。

二、深化体制改革,全面履行政府法定职能

(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全面梳理现有职权,明确职权行使依据和主体,明细各类职权具体事项,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力运行流程。编制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等,实现审批事项一单尽收,赋予唯一代码,凡不在清单上的审批事项,一律不得保留,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完善行政审批目录管理系统,严格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继续压减行政审批事项,率先在项目投资领域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逐步覆盖所有审批领域,核减并明确每个审批事项所需资料、流程和办理时限。推动能上网审批事项尽可能上网,实行全程大数据管理,着力提高网上办理率和办结率。

(三)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

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纵深拓展,实现网上服务能力、网上办理效率、网上服务满意度的全面提升,突破申报材料和证照电子化瓶颈,推行企业专属网页、市民个人网页,整合镇街、部门网上办事平台,切实提高我市电子政务服务水平。

(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实施《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有序推进财政预算决算、招投标、三公经费等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健全例行发布、应急发布、政策解读等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三、完善制度建设,大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严格执行《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制定和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涉及民生重大决策的听证率、民调率均达100%。

(二)加强政府立法立规工作

有序推进政府立法工作,开展立法调查研究,出台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建立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政府立法工作水平。加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管理,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2015年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计划》,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和统一发布工作,确保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指导、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规范性文件在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须经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核,确保出台的政府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符合上位法和国家方针政策,并在规定的载体上统一发布,规范性文件的合法率、统一发布率达100%。

(三)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依法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或者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补充、修订或完善本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完善行政处罚程序,及时向社会重新公布补充、修订或完善后的文本,减少执法随意性。

(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修订《东莞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各镇街、部门按规定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政府法律顾问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建立既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又熟悉政府行政管理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队伍,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四、规范执法行为,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完善市、镇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大行政执法改革力度,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探索在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国土资源等重点领域推行联合执法,在有条件的领域探索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进执法资格网上考试、申领、查询,坚决杜绝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和法定方式办理行政执法委托事项。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文书。

(三)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健全“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案件交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

(四)加大行政执法公开力度

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范围,依法公开执法依据、程序和结果等信息。除法定不公开的外,还应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违法事实以及处罚种类、依据、结果、救济期限和途径等。

五、提高履职能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继续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完善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依法公正审理并按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有效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和化解矛盾功能,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二)积极开展行政应诉工作

组织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修订《东莞市行政应诉规则》,落实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加大对出庭应诉工作的督促指导。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三)依法履行调解职能

建立完善调解机制,各级行政机关要承担起行政调解职责,注重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复议机关、法院做好复议和诉讼阶段的调解工作,积极主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

(四)充分发挥信访维稳作用

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信访的受理范围、处理程序和法律责任,依法受理和处理信访事项。畅通信访渠道,完善网上信访大厅建设,发挥信访综治维稳中心的统筹协调作用,严格实行诉讼和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积极引导和支持信访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六、健全考评机制,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一)严格开展依法行政考评

认真分析总结2014年依法行政考评情况,准确评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状况和水平,对考评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和省依法行政考评要求,制定《东莞市2015年依法行政考评方案》,对镇街、市属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开展年度考评,努力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上新台阶。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健全并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问责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法定义务的监督力度。加大市、镇两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各镇街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是落实我市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的重要保障。各镇街、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严格按照本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职能,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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