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政办字〔2018〕126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3 02:42:26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政办字〔2018〕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5日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冀政办发〔2018〕6号),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坚持需求导向、聚焦问题、分类施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一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一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坚持重点先行、总结经验、加快推广,形成高效有序推进局面。坚持整合共享、优化流程、创新服务,以联网通办为原则、孤网运行为例外,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坚持统筹推进、条块结合、上下联动,落实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调管理和服务,构建协调推进机制,提升协同服务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

到2018年底,在“一网通办”方面,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在“只进一扇门”方面,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比例不低于7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办事提供材料减少30%以上,市县两级不少于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到2019年底,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在“一网通办”方面,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在“只进一扇门”方面,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以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办事提供材料减少60%以上,市县两级不少于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二、整合数据资源,推进线上“一网通办”


(一)提升市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水平。各级各部门要核实、补充、完善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确保完整准确,通过其它渠道发布的办事指南要与河北政务服务网保持一致,并严格按照统一办事指南开展政务服务工作。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开设乡镇(街道)政务服务页面,发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开展乡镇(街道)事项网上受理。各级各部门要组织与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有关的中介机构入驻全省统一的中介服务超市平台。各级政府部门网上服务入口要按照要求并入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让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全国(省)漫游”。(市行政审批局负责)

(二)推进全程网上办理和“一网通办”。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核查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录入河北政务服务网的事项网上可办。大力推进单个事项在河北政务服务网上的全程网上办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录入河北政务服务网的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复制、增加市县一体化办理的事项数量和办件量,努力实现县乡一体化办理,最终实现“一网通办”。(市行政审批局负责)

(三)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的延伸。提出2018年本级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50%网上可办清单和提出2019年本级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清单,并积极推进事项网上办理。对照清单,制定工作计划,督导推进工作,每月通报工作进度。(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督查室负责)

(四)完善市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以下简称“共享平台”)的功能。整合市县各级各部门分散的自建系统(热点应用、专网)资源,构建统一的纵向贯通、横向互联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完善共享平台功能、强化管理规范。根据业务实际,提出数据需求,制定共享平台运行规则和制度,为“一网通办”提供支撑。(市政府办公厅负责)

(五)做好政务服务业务系统改造对接。按照“谁建设系统、谁负责对接”的原则,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快改造自有的业务信息系统,并与市共享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避免数据和业务“两张皮”,减少在不同系统中重复录入,提高窗口工作效率。信息化建设管理部门要建立政务服务业务系统清单制度,加强清单式管理,对于未按要求进行改造对接的,不审批新项目,不拨付运维经费。原则上不再批准单个部门建设孤网运行的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市政府办公厅负责)

(六)建立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制度。在国家、省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的基础上,结合“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分批次制发共享责任清单。(市政府办公厅负责)

(七)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一网通享”。积极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共享,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等信用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整合市场监管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对市场环境的大数据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市工商局负责)

(八)加强数据共享保障。依法加强个人隐私等信息保护。研究政务信息资源分类分级制度,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开放等环节安全保障的措施、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国家保密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负责)

三、以集成提效能,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


(一)推进事项进一步集中办理。对权力事项进一步梳理,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除上级明确规定、技术条件限制等原因外,原则上行政审批及关联事项全部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垂直管理部门也要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市编委办负责)

(二)优化服务中心建设。市政府各部门原则上不得保留单独设立的服务中心。确因安全等特殊原因,或对场地有特殊要求不宜进驻的,应设置分中心,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统一指导、监督。(市编委办、市行政审批局负责)

(三)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事项运行实际,实时对录入“1+3”市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根据事项办理流程优化情况,市政府相关部门在网上提出动态调整意见,市编委办在网上依各部门职责予以审查,市法制办在网上予以合法性审查。通过职责性审查、合法性审查的事项直接进入网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库。(市行政审批局负责)

(四)推动线上线下集成融合。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要有机融合,实时汇入网上申报、服务评价、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和审批证照等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过程留痕。(市行政审批局负责)

四、以创新促精简,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


(一)编制“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参照全省统一的目录,编制“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实现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受理条件、申请材料等要素省市县三级统一。(市编委办负责)

(二)大力推进减材料、减环节。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全面清理“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政务服务中的模糊条款,上一个服务环节已收取的材料,不得再要求重复提交。通过信息共享、信息复用、扫描拍摄等方式留存办事企业和群众各类证件信息,一律不得要求提供复印件,确需提供的,政务服务中心要提供免费便捷的复印服务。2018年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2019年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市行政审批局负责)

(三)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优化企业注册服务流程。推行“审核合一”登记审批制度,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设立、合并分立、非简易程序注销、国企改制登记企业实行“一审一核”外,其他企业登记业务全部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市行政审批局负责)

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开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调研,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清单,理清审批审查事项、内容、流程、申报材料等。起草我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善制度框架,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审批审查事项、内容、流程、申报材料等。(市建设局负责)

(四)推进重点领域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分步推进、分批实施“最多跑一次”。编制市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同步确定“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分批推荐、优先选择在不动产登记、企业投资项目、住房公积金贷款、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办理量大、企业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市编委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负责)

(五)推进“最多跑一次”向基层延伸。按照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要求,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庄(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推动实现“最多跑一次”市县乡村全覆盖。(市行政审批局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成人员,增加协调、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职责。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为进一步充实办公室人员力量,市政府办公厅牵头,成员由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等部门骨干人员组成,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二)建立监督举报投诉机制。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邯郸市民网、群众服务热线等,畅通互动渠道,方便群众咨询办事和投诉举报,接受群众监督。对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的政务服务方面的问题,由市政府督查室及时核查处理。

(三)落实问题疏解和推广行动。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重点聚焦身份证明、教育证明、商事服务、社保低保、就业创业、居住户籍等方面的堵点难点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并将具体问题解决的流程、环节、所需材料等信息进行汇总整理,以案例形式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邯郸市民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开。

(四)强化目标考核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将“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并在媒体曝光。

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市级做法,提出本地的贯彻落实意见,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组织实施。


附件:

1.邯郸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任务分工表

2.市级41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3.县级31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邯政办字〔2018〕126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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