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政办字〔2018〕138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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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邯政办字〔2018〕1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邯郸市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28日

 



邯郸市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在安全设施、市政配套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居住品质,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九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努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全面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努力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居民参与。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改善民生“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精神,坚持以居民为主体,调动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全过程,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形成“省级筹划、市级统筹、县级组织、居民参与”的工作机制。

2.突出重点,回应需求。以完善老旧小区市政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顺应群众期盼,重点解决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居住功能等群众反映迫切的问题;坚持群众主体地位,服务群众需求,对小区建筑物本体和周边环境进行适度改造提升。

3.示范引领,政策扶持。在创建文明城老旧小区改造示范引领的基础上,优化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力求设计方案精细化,体现小区人文特点,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的杠杆作用,在打造样板工程的同时,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步伐,引领示范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4.创新机制,治管并举。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属地管理职能,指导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组织。创新老旧小区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实现小区后续管理的正常化、专业化,保持改造效果。

二、任务目标

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主要是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以下简称“主城区”)和其它各县(市、区),老旧小区是指2000年(含)前建成的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设施建设缺失、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且未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住宅小区以及住宅楼。全市需改造老旧小区共计1213个,建筑面积936.8万平方米,涉及16万户居民。

2018年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对行政区域内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摸底,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甄选若干具有代表性的老旧小区作为首批改造示范项目,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年底前完成不少于总改造项目的60%。在总结示范项目经验的基础上,2019年底前累计完成不少于总改造项目的90%。2020年开展疑难困难老旧小区改造攻坚工作,年底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三、改造任务

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包含安全问题改造、居住功能提升及环境治理方面。

(一)安全问题方面。集中解决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公共设施和外部环境四类功能存在的安全问题,包括完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实施电气改造、规范燃气敷设和改造消防车道、电梯、二次供水、路灯、井盖、甬道、围墙、阳台及外檐、严损房屋、维修平改坡屋面等。

(二)居住功能方面。优化和完善老旧小区各项设施,补齐功能短板,包括房屋修缮、规范楼内管线、排水管网改造、无障碍设施改造、安装体育锻炼器械、维修补建楼门牌、建设停车泊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邮政服务场所及智能信报箱、规范户外供热设施、鼓励和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

(三)环境治理方面。整治环境卫生,提升绿化水平,实现小区干净、整洁、有序、美观,包括完善环卫设施,取消垃圾道、垃圾房、垃圾池;修补破损地面,清理小区私搭乱建,恢复绿地,提高小区绿化率;粉刷小区墙面,清除小广告,设立小区公共信息发布牌;整理通信、网络等线缆,优化小区整体环境。

四、资金筹措

全市老旧小区改造三年总任务,共需要改造资金4.94亿元(主城区4.62亿元),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分担,各区根据工程量安排相应改造资金,确保改造工作的正常启动和良好运行。改造资金的拨付按照施工进度统筹安排。施工招投标完成后,持中标通知书,市财政根据市级资金预算安排情况,结合中标价格和具体情况,按一定比例拨付应负担资金。其中,2018年需要改造资金3.46亿元。

其它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可持续资金筹措机制,由专营单位、居民、市场、政府多方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对属于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专营单位的项目改造,要明确设施产权,落实改造责任,通过专营单位直接投资、获取收益等方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对属于与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屋面、楼道、单元门禁等建筑物本体改造项目,鼓励居民承担全部或者部分改造费用,符合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畴的改造项目,要用足用好专项基金。对属于可以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改造的增加充电设施、智能信报箱等收费性服务设施或提供居家养老等社会化服务等项目,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对属于公共性基础设施及环境整治,由政府出资承担改造费用。要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有机结合,统筹使用土地出让收益,达到区域内资金平衡;合理使用国家、省、市各级补贴资金,在资金允许使用范围内,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倾斜。

五、保障措施


按照“市级政府做好顶层设计、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主体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建立市、县两级工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审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市质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园林局、市通信发展办、河北广电网络集团邯郸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邯郸分公司、中国联通邯郸分公司、中国电信邯郸分公司、邯郸华润燃气公司、邯郸供电公司、邯郸中电洲际供热公司等职能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局长兼任,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主管领导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协调督导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组织实施主体,要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

1.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负责协调督导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市建设局:负责指导工程招投标。

3.市财政局:负责市级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的筹集和拨付。

4.市规划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老旧小区美丽街区改造规划以及房屋规划改造等工作。

5.市审计局:负责对省、市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6.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老旧小区燃气、供热、供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等管网改造工作;推动各县(市、区)组织对老旧小区路灯进行检查、维修、更换,并按照标准指导验收工作;指导推动各县(市、区)开展治理私搭乱建、侵占绿地、乱堆乱放等工作;指导推动各县(市、区)组织对楼间甬路、井盖使用状况进行检查、维修,并按照标准指导验收工作。

7.市公安局:负责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市公安消防支队配合各县(市、区)组织对消防设施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及综合判定,指导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并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指导验收工作。

8.市文广新局:负责老旧小区文化内涵提升工作。

9.河北广电网络集团邯郸有限公司:负责有线电视线路等相关管线的整理规范工作。

10.市通信发展办:负责协调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对老旧小区的通信管线整理规范工作。

11.市质监局:指导推动各区组织电梯维修、改造、加装,并按照标准指导验收工作。依据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工作。

12.市邮政管理局:负责信报箱更新补建、安装的指导、推动、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13.市体育局:负责配建老旧小区健身器材及验收工作。

14.市民政局:负责指导推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做好社区办公、社区服务用房的改造,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15.市园林局:负责推动指导主城区开展老旧小区增绿补绿等工作。

16.邯郸华润燃气公司:负责按照各县(市、区)制定的改造计划,组织具体实施户内立管、灶具连接管、庭院管网改造工作。

17.邯郸供电公司:负责产权范围内老旧线路和配电箱使用状况的检查、维修和改造工作,并按照标准指导验收工作;负责楼道公用照明设施的表计安装以及管辖范围内表计前供电线路的整理规范。

18.邯郸中电洲际供热公司:负责老旧小区热力管道检查和维修、改造工作,并按照标准指导验收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协助配合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落实改造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县级指挥协调机制,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研究制定全县(市、区)工作方案、年度改造计划和资金筹集办法,及时安排部署县(市、区)改造任务,指导所辖街道(乡镇)改造工作,确保改造工作顺利完成。

(三)周密组织实施。主城区各区政府以街道为基础,充分发挥属地优势,做好群众工作,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工作。按照相关工作导则,做好施工前清障、拆违等前期工作,抓好各项改造内容协调调度,落实好工程招标、施工、监理及验收工作,落实改造资金筹集,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有条件的引入物业公司进行后期管理。

(四)充分征求意见。小区改造及资金筹措方案应充分征求小区居民、物业及水、电、气、暖、信等产权单位意见,确保改造项目经济实惠,改造资金足额到位。对超出民生基本需求的改造项目,要结合实际,量力而行;对存在争议的改造项目,应反复论证,做好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在取得群众统一意见后实施改造。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新媒体广泛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合理引导小区居民预期,营造政府、社会、居民共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经验,深入挖掘典型做法,促进老旧小区改造平稳有序推进。



附件:

1.2018-2020年全市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分配表

2.邯郸市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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