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政办字〔2018〕96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邯郸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邯郸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邯政办字〔2018〕96号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邯郸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12号)精神,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我市长效机制,市政府决定成立邯郸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徐付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孟祥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冯树民 市农牧局局长
成 员:张海林 市政府督查室副县级督查员
杨川和 市重点项目办主任
申坤锋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敏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 波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高荣军 市农办副调研员
李 杰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威魏 市规划局副局长
马 顺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李静波 市质监局副局长
王明洲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师加兵 市水利局副局长
胡彦海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徐运山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志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志鹏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段庆川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调研员
岳玉国 市金融办副主任
李 英 市农牧局副调研员
张志强 邯郸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张雪涛 人保财险邯郸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杨 倩 太平洋财险邯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
颜景彤 中华财险邯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李英同志兼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农牧局:负责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责任,做好集中无害化处理场动物防疫条件达标验收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完善病死畜禽收集、储运、无害化处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各环节监督管理和数据登统上报、无害化处理补助款发放等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集中无害化处理场及集中收集点建设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市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补助资金,落实好市级配套资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会同市农牧局落实好兽医体制改革等有关政策,在充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人员,优化监管执法人员结构,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会同市农牧局、市财政局落实好兽医工作人员工伤保险等工作。
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农牧局做好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场及集中收集点建设项目选址、规划及建设用地审批等。
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指导集中无害化处理场的环保设施建设,做好环评达标验收和无害化处理过程中的环保监管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做好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场压力容器等有关设备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做好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场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无害化处理从业人员人畜共患病防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防护措施的指导及人间疫情的监测、预防和诊疗等工作。
市水利局、市农办、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会同市环境保护局、市农牧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督导县、乡、村对弃置在辖区内公共场所、垃圾收集转运站点和河流、湖泊、水库等地的病死动物尸体,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做好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负责会同市农牧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质监局、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随意丢弃病死动物和收购、储运、加工、销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金融办:负责会同市农牧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根据我市畜牧业发展实际,组织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中华财险等承担政策性保险的公司进一步增加畜牧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种类,争取畜禽养殖保险全覆盖,切实提高承保率。
邯郸供电公司:负责保障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场用电供应,按规定给予电价优惠。
人保财险邯郸分公司、太平洋财险邯郸中心支公司、中华财险邯郸中心支公司:负责配合农牧部门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保险理赔实施细则,对没有农牧部门确认无害化处理证明的,保险企业一律不予赔付。
三、其他要求
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或完善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我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顺利、长效、高效运转。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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