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函〔2018〕2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4 00:51:59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大政办函〔2018〕2号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州属企事业单位: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转变政府职能,把“放管服”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持续加以推进。全国、全省、全州先后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优化发展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7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152号)要求,经州人民政府同意,


现将《大理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协同配合,支持大胆探索。要解决改革推进中存在的“最后一公里”“中梗阻”和“最先一公里”问题,坚决清除各种障碍,建立健全协同攻关机制。加强州直各部门之间、州直各部门与县市之间的协同支持,形成合力。州直各部门要作出表率,涉及本部门的改革任务要及早落实、支持先行先试、主动服务基层,及时研究解决任务推进中的共性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鼓励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经验做法,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土特产”“一招鲜”。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免责界限,为改革者撑腰,为负责者担当。


二、完善法规规章,落实相关措施。按照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的要求,抓紧清理修订一切不符合新发展理念、不利于高质量发展、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民群众期盼的法规规章,及时把改革中形成的成熟经验制度化。各级政府及部门要主动与人大及政府法制部门沟通衔接,对不适应实践发展的文件政策规定进行及时清理、修订和完善,为改革创新提供及时有力的政策支持。要把分工方案与我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结合起来一并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任务不落空,改革出成效。


三、细化任务措施,强化督查问责。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权责关系重塑、管理模式再造和工作方式转型,结合实际制定本级本部门的实施方案,细化分阶段重点工作,在重点领域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任务,以大局意识和工匠精神抓好落实。州政府督查室和州直各部门要把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对成效明显的要及时通报表扬,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各县市要加强督查,对执行已有明确规定不力、落实改革举措“推拖绕”、该废除的门槛不废除的,要坚决严肃问责。


各县市,州直各部门于2018年11月28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书面报州政府审改办(设在州委编办)汇总。工作中取得的重大进展、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告。州政府督查室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促检查。



附件:大理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2018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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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大理白族自治州, 大理州, 大政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