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8〕61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推动旅游革命加快全域旅游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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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推动旅游革命加快全域旅游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8〕6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大理州推动旅游革命加快全域旅游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理州推动旅游革命加快全域旅游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18〕38号),以及国家和省旅游产业发展战略,切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旅游革命”,进一步加快我州全域旅游建设步伐,推动我州从高速旅游增长向优质旅游发展转变,实现由旅游大州向旅游强州的新跨越,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旅游革命”,按照“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的发展目标和优质旅游发展要求,全面实施大理州“十三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全域旅游,着力解决全州旅游产业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产品供给不平衡不充分、市场发育不平衡不充分、发展支撑能力不平衡不充分等“四个不平衡不充分”突出问题,全力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全面构建旅游综合实力强、市场竞争力强、带动功能强、产业贡献强和安全有保障的旅游产业体系,使广大游客在大理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把大理建设成为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

(二)基本原则

统筹协调,融合发展。坚持全域旅游发展战略,从区域发展全局出发,将全州作为完整的旅游目的地进行整体规划布局,充分统筹整合全州资源优势,大力推进“旅游+”,促进产业融合、产城融合,不断催生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持续增加有效供给,积极拓展旅游发展新空间,全面增强旅游发展新功能,实现全域宜居宜业宜游。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将绿色发展全面融入旅游产业发展全过程,坚持以空间优化、资源节约、生态稳定为基本路径,合理有序开发,加强资源环境保护,促进低碳旅游、绿色消费,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互促进、共同提升。

因地制宜,特色发展。深度结合大理资源禀赋和人文历史等诸多因素,注重产品、项目与设施的创意创新,突出大理旅游的个性魅力,推行特色化、差异化的全域旅游发展新方式,提高大理旅游产品在国内外旅游市场中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改革创新,规范发展。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努力破除制约旅游发展的瓶颈与障碍,不断完善旅游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产业体系,坚持依法治旅,创新管理体制,提升治理效能,加强旅游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旅游在促发展、增就业、减贫困、惠民生中的带动作用,不断提高旅游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贡献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力争实现全州接待国内外游客6000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1000亿元,全州涉旅行业税收显著增长,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州GDP比重10%以上,游客人均停留时间3天以上;旅游产业直接就业人数达到25万人,间接带动就业50万人,带动贫困人口脱贫1万人以上。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型支柱产业,力争把大理建设成为最具民族风情的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中国全域旅游示范区、滇西旅游集散地和世界闻名的智慧旅游城市。

二、重点任务

(一)创新产品供给,丰富旅游业态

坚持盘活存量、提升品质,在继续保持全州旅游接待规模稳步增长的同时,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扩大有效供给,提升供给品质,扩大旅游有效投资规模,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旅游产品,推动全州旅游产业更高水平的供需平衡和速度、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1. 升级打造精品景区。大幅降低国有景区门票及景区内索道、接驳车船价格,降低旅游线路成本,提升景区“二次消费”能力,提升服务质量,延长游客停留时间。按照“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完善配套,扩展功能,积极推进大理古城、宾川鸡足山景区创建5A级旅游景区,加快推进双廊、剑川古城·千狮山等创建4A级旅游景区步伐,加快打造国际水平的特色城镇和全国一流的特色小镇,不断提升全州旅游景区品质和品牌影响力;加强动态管理,严格控制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数量扩张,以查促建,淘汰一批资源匮乏、设施陈旧、增长乏力的旅游景区;到2020年,力争新创建3个左右高A级景区。(降低景区价格由州发改委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旅发委等部门配合,按照计划推进,长期坚持;A级景区创建工作由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州旅发委等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2. 大力发展休闲度假产品。加快业态完善、功能提升和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高品质推动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加快推进大理海东、大理洱源等有条件的旅游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加快推进高品质特色酒店建设,积极引进一批国际知名度假酒店品牌,全面提升我州旅游承载能力和接待水平,完善中心城市服务功能。鼓励在大理、巍山、剑川古城和喜洲、沙溪、诺邓等古镇(村)发展地方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民宿客栈。加快开发温泉、湖泊、山地、森林等休闲度假旅游产品,推动全州传统度假产品向高端休闲疗养和康体养生方向转变。(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州级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3. 完善开发自驾露营旅游产品。在做好全省确定的7条涉及大理州的精品自驾旅游重点线路基础上,精心规划布局、拓展培育澜沧江自驾旅游线路等州内60条左右精品旅游自驾或徒步线路,全面提升道路通达条件,率先打通、提升改造影响重点旅游线路的断头路、瓶颈点,完善沿线休息站点或接待设施,以及标识标牌、旅游厕所、观景平台、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站点、加油站、汽车租赁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实现通信网络信号连续覆盖,建设和推出一批各具特色的“最美”旅游线路。支持各县市依托地理区位和特色旅游资源优势,合理规划建设一批具有当地特色的汽车旅游营地。鼓励发展落地自驾、异地租还车、分时租赁车等新业态,不断完善自驾露营旅游产品体系。到2020年,每个县市至少建成1个以上汽车旅游营地,全州完成12个不同主题、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汽车旅游营地项目建设,力争打造2条全国知名的品牌自驾线路,把大理打造成为全国一流的自驾旅游目的地。(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州交通运输局、旅发委、工信委等部门配合;按照计划推进,长期坚持)

4. 积极开发康养旅游产品。发挥我州生态和气候优势,依托丰富的中医药、民族医药、生物保健、温泉康疗等特色旅游资源,加快发展医药康疗、运动康体、休闲养生等康养旅游产业,抓紧推动大理地热国、卡那洼其医疗养生养老度假酒店、大理感通颐老院、南涧无量药谷养老旅游项目、剑川马登温泉旅游休闲度假区、弥渡小河淌水温泉小镇等一批类型多样的康养旅游项目建成运营,培育康复、健身、养生与休闲旅游融合发展新业态,完善“养体养心”康养旅游产品体系,积极支持申报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建设,努力把康养旅游培育成为我州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为打造好大理“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提供有力支撑。(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州卫计委、旅发委、文体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协调推动,长期坚持)

5. 探索培育航空旅游产品。在旅游资源丰富、景观尺度大、游览面积广的区域,适度发展滑翔伞、热汽球、直升机等多种低空飞行体验项目,积极开发空中观光、空中巴士、驾驶体验、航拍摄影等低空飞行旅游产品。加快宾川、剑川等通用机场建设步伐,完善航空旅游配套设施,大力发展通用航空旅游,开发连接旅游景区、特色小镇的低空旅游线路,实现低空旅游产品零突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州发改委、住建局、旅发委等有关部门协调推动,长期坚持)

6. 打造品牌旅游目的地。全力推动全域旅游发展,重点实施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特色旅游城市、旅游强县、旅游名镇、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名村、花田(农业)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打造一批主题鲜明、交通便利、服务配套、环境优美、吸引力强、受广大游客欢迎的品牌旅游目的地。(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州发改委、住建局、旅发委等部门协调推动,长期坚持)

7. 引进和培育知名品牌旅游企业。制定出台优惠政策措施,持续加大对国际知名品牌酒店管理公司引进力度,加快引进一批实力雄厚、善于经营、社会责任感强的国有或民营企业集团和投资机构,以及国际性的旅游营地管理公司、健康管理服务公司、赛事经纪公司、户外运动公司、养生养老机构,全面参与旅游资源开发、项目建设、经营管理和产业整合,培育壮大州内旅游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大理旅游集团上市进程。按照主业明确、管理规范、竞争优势明显、成长潜力较大的要求,分类选择和培育扶持精品度假酒店、旅游交通运输、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旅游商品生产销售等旅游要素企业,积极整合行业资源,延伸产业链条,创新经营模式,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推动实现品牌化管理、连锁化经营、个性化服务和特色化发展。到2020年,力争大理旅游集团成功上市,培育1家年销售额达50亿元的旅游龙头企业集团,培育不少于3家年销售额达5亿元的旅游企业。(州旅发委、招商合作局牵头,州国资委、卫计委、工信委、交通运输局、民政局、商务局、文体局配合,长期坚持)

(二)推进产业融合,凝聚发展合力

围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大力推进旅游产业与文化、体育、农业、教育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进一步丰富和优化旅游供给,加快推动大理旅游业逐步向跨区域、高品质、信息化转型,旅游产业规模持续扩大,质量效益逐步提升。

1. 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深入挖掘我州南诏国、大理国悠久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依托崇圣寺三塔、太和城遗址、南诏德化碑、石钟山石窟、南诏铁柱等国家文化遗产资源,做好保护性利用开发,加大世界遗产申报力度,打造国际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支持大理古城、巍山古城、剑川古城和喜洲古镇、沙溪古镇、诺邓古村等地持续提升旅游吸引力,规划布局一批具有旅游文化特色的艺术街区和创意园区,打造文旅创客基地。加大对下关沱茶、剑川木雕、扎染、鹤庆银铜器手工艺品、漾濞核桃、诺邓火腿、无量山高山茶等传统旅游商品的升级提质力度,持续举办全州旅游商品创意开发大赛,着力培育体现大理文化特色的旅游文化创意商品品牌体系。注重人文资源保育和活化,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景区、文化旅游演艺、节会活动等结合,推进五朵金花大剧院等演艺项目建设,打造博物馆、艺术馆、名人故居和非遗文化传承保护旅游产品线路。继续提升举办好大理国际兰花茶花博览会、大理国际影会、崇圣论坛、三月街民族节、巍山小吃节、漾濞核桃节、剑川石宝山歌会、弥渡密祉花灯节、宾川葡萄文化旅游节等节会活动。(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州文体局、旅发委、文产办等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2. 大力推进旅游与农业融合发展。大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依托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传统村落、民俗文化、特色花卉等大力实施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鼓励发展具有农事体验、田园风光、农品采摘、特色民宿、文化体验等旅游功能的家庭农场等新型业态,培育一批特色生态旅游示范村镇和精品旅游线路,创建一批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增收机制完善的现代休闲农业示范园区、示范农庄;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参与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基地创建,打造绿色生态环保的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深入推进旅游与民居、民俗和特色农业融合发展,加快提升改造原有特色旅游镇村,打造一批知名特色旅游镇村,在完整地保存古镇村历史风貌的同时,系统地传承古镇村的文化基因和历史文脉。(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州农业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旅发委等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3. 积极推进旅游与体育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体育场馆、休闲绿道、自行车道、登山步道等体育公共设施建设,将群众性体育活动与市民旅游休闲有机结合起来,重点发展登山、攀岩、徒步、越野跑、垂钓、帆船、自行车等户外运动新产品。加大体育旅游赛事培育,继续举办并提升格兰芬多国际自行车节环洱海自行车赛、大理三月街民族节赛马大会、大理白族火把节百人划古龙船赛、大理100越野赛等体育旅游精品赛事,积极引进国际影响力大、群众基础好并与大理文化特征和自然禀赋相匹配的高级别单项国际体育赛事,发展带动体育旅游消费的增长。鼓励旅行社设计开发体育旅游特色产品和精品线路。鼓励成立单项体育旅游组织和团体,引导各类体育俱乐部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体育旅游企业与知名品牌。(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州文体局、旅发委等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4. 积极推进旅游与教育融合发展。结合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建立安全责任体系,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筹措机制,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和内容。精心筛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物遗迹、博物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国家A级旅游景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观光休闲农庄、游乐场、度假村等实践场所,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示范基地,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州教育局、文体局、旅发委等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三)加强基础配套,优化旅游环境

1. 务实推进“厕所革命”。加强规划引导、科学布局和配套设施建设,突出技术革新、绿色环保,提高城乡旅游厕所管理维护水平,到2020年,在全州主要旅游城市和城镇游客聚集公共区域、主要乡村旅游点、旅游小镇、主要旅游景区(点)、旅游交通线路沿线累计新建、改建500座以上A级旅游厕所。全州5A级景区、高速公路沿线、县级以上主要旅游城市旅游厕所全部达到3A级标准;4A级景区、二级以下公路沿线、交通客运站(点)和大型旅游娱乐、购物、餐饮经营场所旅游厕所达到2A级以上标准;3A级以下景区、旅游村、旅游类特色小镇旅游厕所达到A级以上标准。实现“数量充足、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干净卫生、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建设管理达到国内先进地区水平。(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州旅发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和计划推进,2020年底前完成)

2. 构建畅达便捷交通网络。加快推进楚大高速扩容改造全线开工建设、大永高速大理段通车,加快大漾云、南景、宾南、大南、鹤关、云兰、鹤剑兰高速建设,加快宾鹤和云永昌高速等前期工作。大力发展景区直通车,开通由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人流集中地赴全州各地主要景区的客运专线,增加班次,提升服务。强化旅游客运、城乡公交对旅游景区(点)的服务保障,推进城市绿道、骑行专线、登山步道、慢行系统、交通驿站等旅游休闲设施建设。围绕把大理打造成云南第二铁路枢纽,全力推进大瑞、大临铁路建设,争取大攀铁路开工建设,启动大理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加快完成大理机场应急增容改扩建工程和临时口岸建设,优化旅游旺季以及省外重点客源地的航班配置,完善省内旅游环飞航线,争取开通2条以上国际包机航线,到2020年,满足年旅客吞吐量250万人次以上的发展需求。加快推进宾川一类通用机场建设,启动二、三类通用机场建设,尽快完成剑川通用机场建设前期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州发改委、交通运输局、旅发委、运政管理处等部门配合;按照计划推进,长期坚持)

3. 完善旅游集散咨询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大理古城、巍山古城、喜洲古镇、沙溪古镇等旅游集散中心功能,加快旅游重点县市和机场、车站、重点旅游区的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在机场、车站、高速出入口等重要交通节点和重点旅游景区(点)、商务中心区等游客集中区域,规划建设游客服务(咨询)中心(点)。健全乡村旅游集聚区、特色村镇等旅游集散咨询服务功能,逐步形成旅游集散咨询体系全覆盖,有效提供游客集散和景区、线路、交通、气象、安全、医疗急救等信息咨询服务,努力把大理建设成为滇西旅游集散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州旅发委、住建局等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4. 规范完善旅游引导标识系统。建立位置科学、布局合理、指向清晰的旅游引导标识体系,重点涉旅场所规范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重点提升机场、火车站和高速、国道出入口等重要节点交通指引标识。完善通往旅游集散地、旅游目的地、A级以上景区的主要道路和连接线指引标识系统,促进旅游景区多语种标识系统的规范化。协调并规范跨区域旅游交通指引标识、乡村公路旅游交通指引标识的制作与设置。(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州旅发委、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5. 加快推进智慧旅游体系建设。全力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工作,做好城市景区资源和名景、名店、名馆、名品等资源全要素上线工作,实现直播、导游导览、一码通等平台功能在全州3A级以上景区、县级以上博物馆、苍山索道、洱海游船等全覆盖,加快推进智慧厕所、智慧停车场、高速公路无感支付等工作,加快推进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实现全州范围4G网络全覆盖,主要旅游目的地和重点旅游集散地WIFI信号全覆盖,以游客需求为中心,提供旅游全程化服务,实现游客旅游体验自由自在、政府管理服务无处不在。加强智慧旅游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特色小镇、智慧旅游企业,积极推进智慧旅游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化平台建设,完善大数据采集、综合利用和指挥调度设施,并纳入智慧城市统一运营管理,实现旅游与其他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和重点部位、环境实时监测。鼓励州内旅游企业深化与腾讯、飞猪、去哪儿、携程等大型在线旅行商的合作,支持在线度假租赁、旅游网络购物、在线旅游租车等平台公司在我州发展,推进移动支付在全州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州“一部手机游云南”领导小组、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州级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6. 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功能。围绕全州已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以餐厅、厕所、停车场、便利店、4G网络、绿化景观、建筑外观风貌为重点,加快推进全州高速公路服务区整治提升。2018年全面完成全州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和改扩建任务,实现昆明—大理—丽江高速公路人流量较大的服务区配套至少1个国际品牌连锁餐饮店和1个本土特色餐饮店,4G网络、3A级旅游厕所全覆盖。2019年实现全州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4G网络、3A级旅游厕所全覆盖,人流量较大的服务区配套至少1个国际品牌连锁餐饮店或1个本土特色餐饮店。2020年实现1个以上高速公路服务区进入全国百佳示范服务区,3个进入全国优秀服务区行列,将高速公路服务区打造成为大理旅游的一张亮丽名片。(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州商务局、旅发委、工信委等部门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按照计划推进,2020年底前完成)

(四)严格监督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1. 深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落实属地管理,加强综合监管,服务全域旅游。进一步健全完善“1+3+N+1”旅游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建立统一调度、综合指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健全旅游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根据省22条和州40条旅游市场整治措施要求,结合省、州旅游市场整治工作部署,依法严厉查处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签订“阴阳合同”逃避检查,指定购物场所,擅自变更游览行程,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商业贿赂,偷税漏税,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的旅行社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导游人员依法吊销导游证、购物店依法予以关停。加强旅游团队运行监管,持续保持对涉旅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严厉打击“酒托、药托、游托”等欺诈行为,严厉打击“黑车、黑导、黑社、黑店”等涉旅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及揽客、拉客等非法经营活动。加强税收征管,对全州所有涉旅企业全面推行税控系统,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及时堵住购物返佣源头,有效遏制不合理低价游势头反弹,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有效斩断灰色利益链条。(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州旅发委、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工商局、交通运输局、食药监局、税务局配合;长期坚持)

2. 构建旅游投诉快速处置机制。建立统一受理旅游投诉举报机制,完善12301、400-872-8177等旅游投诉平台信息受理、转办、督办工作流程,与电信部门合作设立“旅游投诉接线专职座席员”,加快建立与“一部手机游云南”相适应的投诉受理机制,优化工作程序,加快处结时效,提升游客满意度。在全省统一的投诉处置平台上,每一单投诉按照其重大程度和紧急程度,同一时间送达被投诉者和指挥中心,被投诉者在指挥中心指导下处置投诉事宜,并以投诉者的满意度和投诉处置时间作为评价投诉处置效果的主要指标。每级指挥中心的投诉处置工作,都在上级指挥中心监管下进行。每一次投诉的处置情况,都在系统平台上完整记录。(州旅发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3. 推进旅游标准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旅游标准、建立和完善具有大理地方特色旅游服务标准体系,作为旅游服务提供者的运营指南,作为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评价管理的基础依据;在总结推广崇圣寺三塔、宾川鸡足山景区标准化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全州旅游行业服务标准化,并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服务标准化培训。到2020年,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多元参与”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完善的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培养一支旅游标准化人才队伍。(州旅发委、质监局负责大理地方标准制定,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长期坚持)

4. 推进旅游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出台我州旅游诚信体系建设相关制度,加快建设大理州旅游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与发改、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的数据交换,拓宽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推进旅游信用信息共享,形成覆盖全州的旅游公共联合信用系统,实现行业和部门间的信用信息互通和共享。建立由规范指数(政府评价)、品质指数(专业评价)、体验指数(游客评价)构成的旅游企业诚信评价体系,采用10分制记分,对在我州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旅行社和导游、旅游景区、旅游餐饮企业、旅游住宿企业、旅游汽车公司等涉旅企业开展诚信评价;对诚信分高的予以宣传、推荐、奖励,对诚信分低于6分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诚信分仍不达标的依法取消经营资格并停止经营活动。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建立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和部门间信息通报机制,将游客在境内外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旅游不文明行为,纳入旅游行业信用数据库系统,促进文明旅游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旅游信用体系框架。(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州级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5. 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质量。把“质量强旅”作为全州旅游行业发展的核心理念,通过开展以会代训、以赛代训、专题培训等形式,加强旅游企业、旅行社、星级宾馆饭店、旅游购物、旅游景区、餐饮及出租车等重点对外窗口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大理旅游服务质量,着力打造优质大理旅游服务品牌形象。推进导游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导游薪酬和社会保险制度,为持续提升导游服务质量奠定坚实基础。推进旅游协会改革,发挥协会在服务会员、诉求反映、行业自律、诚信监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招募大理旅游志愿者,制定管理激励机制,开展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和文明旅游宣传活动,逐步打造大理旅游志愿服务品牌。(州旅发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6. 强化旅游安全保障。加快推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的旅游安全责任体系与工作体制,全面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强化部门依法监管职责,压实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跨部门、跨级别、跨区域的旅游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安全警示、宣传、引导,普及旅游安全事故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完善政企应急预案衔接与管理工作。强化安全风险监测与信息发布,加强景点景区最大承载量警示、重点时段游客量调控和应急管理工作,加大涉旅事故预防与救援能力建设。推行旅游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企业安全投入,强化对客运索道、游船、大型游乐设施、玻璃栈道等设施设备和旅游客运、旅游道路、旅游节庆活动等重点领域及环节的安全监管。完善旅游安全保险体系,落实旅游企业责任险。完善旅游应急保障保险体系。探索建立高风险旅游项目经营许可和旅游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安全检查、隐患治理、信息报送、组织协调等工作机制,规范旅游生产安全事故、旅游突发事件报告与舆情管控。(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州级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7. 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按照国际通行惯例,推动建立权威高效、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旅游行业协会体系。深入推进州级旅游业协会和景区、饭店、旅行社等协会改革,尽快重新组建州级旅游业协会,强化协会自律管理;鼓励向行业协会购买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在标准制定、专业评价、宣传推广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引导行业不断提升服务品质。支持行业协会依法独立开展活动,服务会员、严格管理,推动形成约束性行业自律机制,在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行业诚信自律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州旅发委、民政局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长期坚持,2018年12月底前争取完成州旅游业协会组建)

(五)实施系统营销,塑造品牌形象

1. 统筹全域营销。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树立系统营销和全面营销理念,统筹各方资源,整合各方力量,以各旅游企业为主体,建立政府、行业、媒体、公众等共同参与的整体营销机制,发起组建跨部门、跨区域、跨景区的区域旅游宣传推广合作组织,逐步形成上下结合、横向联动、多方参与的全域旅游营销格局,成建制实施旅游宣传推介工作,增强营销推广效果,提高“风花雪月·自在大理”整体旅游形象品牌影响力。(州旅发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2. 拓展营销内容。进一步提高景点景区、饭店宾馆等旅游宣传推广水平,深入挖掘和展示大理地方特色,做好经贸活动、节庆会展、乡风民俗、优良生态、特色产品等旅游宣传推介。加强“两微一端”建设,深化与腾讯、飞猪、去哪儿、携程等国内知名OTA平台合作,积极开展微营销、内容营销、事件营销和话题营销,提升营销传播的精准度和辐射面。(州旅发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3. 创新营销手段。结合昆大城际列车和新航线的开通,借助大数据多维度分析,完善游客抽样调查制度,确定符合大理旅游招徕的最佳客源区域、游客定位、旅游喜好等信息,根据旅游市场需求变化,制定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全州客源市场开发规划和工作计划。注重线上与线下、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大众产品与中高端产品的联动,建立广播、电视、短信、多媒体等传统渠道和移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相结合的全媒体信息传播机制,与媒体、旅行社、电商及相关企业进行联合营销和矩阵推广,提升大理旅游整体吸引力。(州旅发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4. 健全惠民体系。稳步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落实带薪休假和职工疗休养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加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落实残疾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未成年人、学生等景区门票减免政策。适应“去门票化”趋势,积极开展部分景区免门票试点工作,鼓励开发“家庭游免老人”“亲子游免子女”“二进景区免门票”等专项产品,尝试选择特定时段、针对特定客源的免票优惠促销活动。定期发布大理主要旅游线路产品诚信指导价,广泛开展理性消费宣传,普及出游知识,强化契约精神,引导游客理性选择旅游产品,依法合理维权。(州旅发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5. 扩大对外合作。完善政府、企业和相关组织多元合作主体互动机制,以深化“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和川滇藏“大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合作为重点,深入推进川滇黔14市州、四地五县环老君山、中国南方丝绸之路精品旅游环线等区域旅游合作,加强与成都、青岛等友好城市的交流合作,在航线直飞、品牌宣传、游客互送等方面推动互利共赢。充分发挥大理滇西中心城市的作用,通过与省内重点旅游城市的环飞,实现省内旅游线路的快速连通。结合“一带一路”战略,积极探索大理与东南亚、南亚各国重点旅游城市之间的国际合作。(州旅发委、招商合作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三、保障措施

(一)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

完善旅游部门统筹协调、产业促进、市场监管、安全督导等职能,强化旅游部门力量,结合机构改革要求,指导各县市组建成立旅游综合协调机构,构建党政统筹、部门联动的旅游发展模式。推进旅游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在重点景区探索设立景区派出所、景区速裁法庭、景区工商所等;旅游、交通运输、公安、工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旅游市场秩序实施综合监管,加快构建完善州、县两级旅游质监执法队伍。加快大理市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在综合治理体制、数据统计体系、考核评价机制等领域深化改革;理顺大理市与大理旅游度假区、经济开发区、海开委的关系,夯实大理市的主体责任。(州委编办、人社局、旅发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配合;按照计划推进,长期坚持)

(二)强化资金保障力度

州财政根据财力实际,每年积极安排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旅游公共设施提升、规划编制、推广营销、招商引资、人才培养以及旅游奖补、重点项目引导性投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省旅游发展基金等支持我州旅游重大项目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荐一批重大旅游项目入选全国优选旅游项目库。建立完善州、县两级旅游投融资平台,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旅游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通过企业上市、项目融资、联合投资、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增加旅游投资,加快大理旅游企业上市步伐。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提供针对旅游企业的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旅游业发展,支持企业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旅游项目。(州财政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改委、旅发委、人行大理中支等州级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三)落实用地保障政策

全面落实《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号),出台我州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的一揽子政策。鼓励作为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的大理市探索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将旅游用地单列,试行“点状供地”模式。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适当向旅游领域倾斜,适度扩大旅游产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旅游基础设施、旅游重点项目和乡村旅游扶贫项目用地。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支持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等国有或集体土地开发旅游项目。支持城乡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发展旅游业。(州国土资源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四)加强旅游人才保障

编制全州旅游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出台旅游人才引进激励措施,支持旅游企业加快引进一批高层次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依托大理大学、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大理技师学院等州内高校旅游院(系)教育资源,建设高标准产学研相结合的实训基地。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深化校企合作,加快培养适应全域旅游发展要求的技术技能人才。积极推进涉旅行业全员培训,建立完善旅游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资格认证、技能考核、岗位考核、级别认证等制度,强化对导游等一线旅游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定期开展旅游行业技能大赛、优秀从业人员评选等活动。(州人社局、旅发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五)加强组织实施

实行党政齐抓、部门统筹、上下联动、动态管理、属地负责的领导体制,建立“横向统筹协调、纵向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全域旅游的各项工作领导有力、组织有序、统筹有方、推进有效。各县市党委、政府要把全域旅游工作列入重大事项予以重点推进,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深入推进、协调落实。州级相关部门要发挥部门职能,加大支持力度,合力推进全州优质旅游发展。州旅发委要加强与各县市以及州级有关部门的联络沟通,加强对全州旅游产业的督促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牵头做好督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负责实施,长期坚持)

(六)强化旅游综合监管考评

坚持每季度对县市人民政府监管效能进行量化考评,重点对落实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建立旅游综合监管机制、涉旅投诉案件处置效率、发生涉旅负面舆情、发生涉旅安全事故、受到上级处理、游客投诉率、游客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对考评重点和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强化考评的针对性、实效性。认真落实综合监管考评连续3次处于后3位的被约谈、连续3次处于末位的被问责的监管机制。考评、约谈、问责情况向全社会公开。(州旅发委牵头,州级有关部门配合,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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