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函〔2018〕26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结果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4 01:13:34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结果的通报
大政办函〔2018〕26号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大政办函〔2018〕26号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大理州201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通知》(大政办通〔2017〕95号),依据云南省“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相关规定,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州级有关部门完成2017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等次(8名)
宾川县、弥渡县、大理市、永平县人民政府,州环境保护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公安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委。
二、合格等次(14名)
祥云县、南涧县、剑川县、鹤庆县、洱源县、云龙县、巍山县、漾濞县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统计局、州
农业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商务局。
希望各县市和州级各有关部门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扎实抓好201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018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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