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7〕144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7〕144号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大政办发〔2017〕144号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做好政府重要政策解读工作,使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了解政府及其部门出台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意见〉及两项制度规定的通知》(云办发﹝2014﹞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29号)要求,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重要政策解读工作是加速推进依法治州进程,加快法治大理建设步伐,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政策解读是对政府重要政策文件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及其执行口径、操作方法所作的解释性说明(立法解释除外)。加强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对帮助政府及其部门执行落实重要政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准确理解政策、规范政策执行行为、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是适应当前政府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和改进政府机关工作作风、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政府效率效能、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是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的范围、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
(一)政策解读的范围
下列政策文件均应及时进行解读:
1.州人民政府规章;
2.以州人民政府或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3.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以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进行行政管理的州级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州人民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以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进行行政管理的省级组织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广泛知晓的其他重要政策性文件。
(二)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
州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及重要政策起草部门(单位)是政策解读的主体,应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政策解读工作由起草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多部门会同起草的,由牵头部门(单位)牵头组织实施。政策解读牵头部门(单位)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参与政策解读;政策制定的决策者、参与者应牢牢把握政策解读的主动权、主导权,带头分析形势、阐释政策、主动接受媒体采访,向社会公众及时准确、全面深入地宣传解读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出台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为全面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政策解读的工作流程
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开展。
各项工作依据解读方案组织实施。解读方案由文件起草部门(单位)组织起草。各部门(单位)在报送州人民政府规章草案、以州人民政府或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重要政策性文件的请示时,解读方案必须作为附件,随同文件一并报送;无解读方案的,州政府办公室一律不予收文、不予办理。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州政府办公室在呈送领导审签重要政策文件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需提请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也一并提请审议。解读方案一经审定,各部门(单位)要抓紧组织编写解读材料,并于政策文件印发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其中,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应一并送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审查。
三、切实规范重要政策解读的内容与形式
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应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的内容,主要包括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以及文件内容的重点、重要关键词的诠释、理解的难点和落实的措施要求等。其中,政府规章有立法解释的,其政策解读应当结合立法解释进行全面解读;对于群众和媒体的一些重大关切,应积极回应,避免“误读”。
政策解读形式一般包括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
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后,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单位)可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其中涉及全州性重大民生问题的政策措施,应以州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形式及时进行全面解读发布。
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信微博、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传播作用,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不断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全领域、全媒介、全时段、全过程抓好重大政策信息的解读发布,营造正面、强大、紧密、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
四、积极探索建立重要政策解读的长效机制
(一)不断建立完善重要政策解读机制。州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重要政策的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各部门(单位)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州政府门户网站是州人民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重要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要不断完善政策解读专栏建设,及时跟进、主动对接,实时更新解读内容。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抓好重要政策解读常态化工作的落实,做好人员和专项经费的保障工作,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相关环节的有机融合、有序推进,并广泛宣传解读材料,根据实际及时进行补充解读。
(二)严格按照程序发布重要政策解读信息。所有对外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审核,有关部门(单位)要主动对接联系、积极协调政府网站管理部门及时对外发布重要政策的解读信息。以州人民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必须首先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后,政府其他部门网站和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方可发布。
(三)积极稳妥处置重要政策执行中的舆情反映。各部门(单位)要密切关注重要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各方反映,与出台政策部门(单位)及舆情反映方形成互动。对执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认真研判、主动跟进,必要时应连续解读,并进一步通过答记者问、在线访谈、电视专题、问答专栏等形式及时回应,以防止政策信息因失实失真、言论不当误导公众,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特别是涉及民生问题的重要政策解读,要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问题,掌握民意主流,不断强化形势分析和政策阐述,增进社会共识。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积极探索,参照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
附件: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重要政策解读方案编制指南
2017年12月 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重要政策解读方案编制指南
一、解读提纲
须以文字或数据、图表等多种方式逐条列出重要政策文件中涉及的政策方针,并标注出处。
二、解读形式
解读形式一般包括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通气会)解读等。
三、解读时间
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对重要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印发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发布,其中,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还应经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审查通过。
四、解读途径
政策解读文字材料一般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等专栏发布,视频专访材料应在政府门户网站有关栏目向社会公众发布。
以州人民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重要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必须首先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后,政府其他部门网站和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方可发布。
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后,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单位)可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其中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的政策措施,应以州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形式及时进行全面解读发布。
五、内容要求
解读材料应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解读方案进行撰写或录制,要求做到引用政策法规准确,论证出台政策文件及政府规章合理科学,保证有据可依,语言平实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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