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7〕98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蚕桑产业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蚕桑产业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
大政办发〔2017〕98号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大政办发〔2017〕98号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蚕桑产业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大理州栽桑养蚕历史悠久,自然、气候和区位条件适宜,产业基础良好、优势突出。多年来,我州按照优势区域加快发展的原则,积极推进蚕桑产业向优势区聚集,加快了蚕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进一步发挥我州蚕桑产业的传统优势,全面提升蚕桑产业竞争力,做大、做优、做强蚕桑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调优产品结构,发挥优势资源,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企业为主、带动农户”的思路,坚持优质、高产、高效、安全、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方向,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技术进步,创新经营体制,强化产业基地和品牌建设,壮大产业规模和效益,促进蚕桑产业提质增效,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州高产优质桑园面积稳定在20万亩,蚕茧产量达1.5万吨以上,蚕桑农业产值达8亿元,综合产值达20亿元以上。建设5万亩优质蚕茧生产基地,培育5家茧丝生产龙头企业。
二、重点工作
(三)优化蚕桑产业布局,推进产业聚集发展。按照《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十三五”规划》和《大理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重点加强祥云县、鹤庆县和大理市等蚕桑重点基地县的发展与建设,适度推进弥渡、永平、巍山等县适宜专业种植村发展。积极引导蚕桑产业向蚕桑专业镇、专业村发展。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鼓励桑园向养蚕能手集中,发展一批规模大、效益好的蚕桑经营大户,促进蚕桑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四)推动经营模式创新,培育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蚕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其进入蚕茧市场,参与茧丝经营。重点扶持和培育5户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蚕桑龙头企业,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与蚕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蚕农建立多种形式的产销合作关系。积极推广“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大户带小户、小蚕共育户带农户等经营模式,增强和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能力,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探索通过企业订单生产、蚕农入股、桑园代管(托管)等形式,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相对稳定的蚕茧产销关系,构建栽桑养蚕、蚕茧收烘、茧丝一条龙的生产经营模式。
(五)加大科技兴蚕力度,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依托高等院校、州农科院和蚕桑产业技术体系试验站(鹤庆、祥云)建设,改善蚕桑科技基础设施,建立健全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强协作攻关,力争在蚕桑品种培育、蚕茧节本增效、病虫害绿色防控以及省力化养蚕及标准化生产等方面取得技术新进展。加快科技推广服务,充分发挥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蚕种场等的主体作用,大力推广蚕桑良种培育、病虫害统防联防联治、小蚕共育、纸板方格簇和自动转簇架产茧等先进适用技术,不断提高蚕桑生产的科技含量。加强蚕桑产业技术推广培训示范,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与示范推广活动,促进蚕桑先进技术进村入户。
(六)加大综合开发利用力度,提高产业效益。大力推广桑枝黑木耳、桑园养鸡、桑园间套种、桑枝地板等种养、加工利用模式,加快蚕桑副产物综合利用研发,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培育发展果桑产业,开发果汁、果酒系列饮品。充分利用次下茧、双宫茧,发展蚕茧初加工,做大做强丝棉被加工业。充分挖掘蚕桑生态、文化功能,开发以蚕桑体验、采摘等为主要内容的休闲观光农业,提高蚕桑附加值。
(七)加大蚕桑产业链对接力度,提升蚕桑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以工促农、以企带村,加快蚕桑产业与缫丝、丝织、进出口等茧丝绸产业链条的对接,带动更多的农民就业和增收。加大资源整合和产业集聚力度,鼓励各类茧丝绸龙头企业加大对蚕桑产业的投入力度,改善蚕桑产业基础设施,增强蚕桑产业的抗风险能力。全方位、多层次开发延伸蚕桑产业链,推动由原料生产为主逐步向后续产业发展。加快桑叶、桑枝、蚕沙、蚕蛹等蚕桑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发展缫丝、蚕桑保健食品、药品等加工业,推动蚕桑产业的深度开发,充分挖掘桑、蚕资源在保健、药用、食品、饲料等领域的用途,延长产业链条,进一步提高产业综合效益,逐步拉长和拓宽蚕桑产业链。
三、实施六大工程
(八)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工程。加快与中丝集团合作,走工业化、集约化、科学化的种桑养蚕新路子,以打造优质蚕桑基地、开展蚕桑生物健康产业作为发展重点,谋划产业发展新思路,推动传统蚕桑产业向蚕桑生物健康产业转型升级。建设万元桑园示范工程,利用桑园入冬休眠的时间,积极开展桑园间套种马铃薯、蔬菜、豆科等矮杆作物,实施桑园示范工程5万亩,亩农业产值达万元以上,多渠道增加桑农收入。
(九)实施标准化新桑园建设工程。以现有蚕桑主产乡(镇)和蚕桑专业村、重点村为依托,按照区域化、规模化和连片成带建设的要求,在巩固提高现有桑园的基础上,坚持集中、连片、择优的原则建设新的蚕桑基地,稳步发展新桑园。大力扶持发展专业户、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组织等新的蚕桑生产经营主体,做到发展一片、巩固一片、成效一片。每年新建高稳产桑园2万亩,标准化新桑园亩产茧100公斤以上。
(十)实施老桑园提质增效工程。对现有桑园采取土地经营权流转、配套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管桑养蚕技术、推广蚕桑综合开发利用等措施,加快中低产桑园改造,千方百计增加桑园产出效益,为蚕桑产业的高产、优质、高效发展打好基础。从2018年起每年改造老桑园1万亩,到2020年通过良桑嫁接改造、老树更新复壮、缺塘补株、改土、改水等措施,使现有的3万亩中低产桑园,达到亩产茧100公斤以上的水平。
(十一)实施蚕茧提质增效工程。围绕养蚕关键技术提升和设备改造,大力推广小蚕共育、大棚养蚕、纸板方格簇和自动转蔟架、机械采茧等集约化省力化养蚕关键技术,配套桑园温湿度控制仪、自动上蔟机、机械采茧机等经济实用型机械设备,提升标准化管理和机械化生产水平,推进蚕桑产业技术、设施设备改造升级。鼓励企业、专业合作社、养蚕大户改建、扩建或新建鲜茧收烘站、蚕种催青室、小蚕共育室,配置消毒池和消毒机具,确保全面消毒到户。
(十二)实施蚕桑产业综合利用工程。加快开发桑条、蚕沙、蚕蛹、桑椹、桑叶茶、桑叶菜的综合开发利用,重点是桑叶、桑条、蚕沙为原料的综合开发利用,推广高产高效桑园合理间(套)种、果叶兼用桑园建设等技术,实现“一桑多利,一蚕多利”,把蚕桑发展与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相结合,提高蚕桑生产综合效益。
(十三)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壮大工程。发挥龙头企业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探索将标准桑园建设、老桑园提质增效、蚕茧提质增效和桑园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委托由企业实施模式,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措施,提高项目落地力度。对列入州级以上的蚕桑精深加工龙头企业,优先给予建设项目贷款贴息和蚕茧收购贷款贴息支持,所需非农建设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具有先进技术、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战略合作伙伴,培育扶持1-2户规模大、起点高、实力雄厚、抗风险能力强的企业,带动和引领蚕桑产业实现规模化、集群化的跨越式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茧丝展销会和其他促销、招商引资等活动。大力发展“互联网+”蚕桑产品推销模式。
四、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全州蚕桑产业发展工作由州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日常管理工作由州农业局负责。州发展改革、工信、科技、财政、国土资源、水务、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要优化服务,密切配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蚕桑产业重点县也要参照这一做法,建立促进蚕桑产业发展的协调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出台支持蚕桑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
(十五)加快发展模式创新。深化蚕桑产业改革创新,推进桑园和土地经营权依法依规有序流转,鼓励各种市场主体以承包、租赁、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参与蚕桑基地建设。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跨区域联合与合作,组建大型蚕桑产业化企业集团。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行“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蚕桑产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
(十六)加大资金整合力度。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产业发展资金,加大对蚕桑产业基地建设、科技推广、龙头企业技改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扶持。同时,农田水利建设、中低产田地改造、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业产业化、企业技术改造和高新技术产业等相关专项资金,要从不同环节加大对蚕桑产业发展的支持。金融机构要为蚕桑产业并购重组和科技研发提供贷款贴息支持和融资服务,建立面向桑农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者的小额贷款扶持机制。蚕桑产业重点县也要统筹安排一定资金,制定具体的激励政策,扶持蚕桑产业发展。
(十七)创新投融资方式。构建和利用涉农投资开发公司、涉农信贷担保公司等投融资平台,积极利用省、州重点产业发展专业基金,解决蚕桑企业、专业合作发展资金困难和“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加大政银、政企、银企合作力度,持续增加对蚕桑产业的投融资规模。鼓励金融部门开展桑园经营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林权等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面,有效解决桑园基地建设和茧丝绸加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十八)强化招商引资。以推动蚕桑产业转型发展为核心,承接东桑西移,以打造优质蚕桑基地、开发蚕桑生物健康产业为重点,发挥比较优势,创新产业发展思路,加强与中丝集团对接联系,着力引进中丝集团优质高效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生物健康产品研发和生物技术工厂建设等重大项目,积极推进祥云皇正等企业与中丝集团合作,组建中丝集团大理蚕桑公司,推动蚕桑全产业链融合发展。
(十九)强化科技支撑。鼓励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和服务等多种形式参与蚕桑产业化经营。加强各层次人才培养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健全科技培训推广体系,强化蚕桑品种的选择、培育和推广、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服务与指导,提高科技兴桑能力。
(二十)强化市场风险调控。各级政府要制定蚕茧收购应急预案。按照“以市场为导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桑农参与的鲜蚕茧最低收购保护价制度,保持蚕茧价格在合理的水平。健全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以全州鲜蚕茧与生丝价格联动机制为重点的蚕桑产业保护促进机制。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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