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通〔2017〕78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镇非法张贴涂写小广告整治办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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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镇非法张贴涂写小广告整治办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政办通〔2017〕78号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大政办通〔2017〕78号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镇非法张贴涂写小广告整治办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整治我州非法张贴涂写小广告行为,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二条授权,州人民政府决定制定我州首部政府规章—《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镇非法张贴涂写小广告整治办法》。为按时高质量完成首部政府规章的起草工作,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镇非法张贴涂写小广告整治办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 东 州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侯 刚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于复胜 州政府法制和政策研究室主任
成 员:杜淑敢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永庆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芮灿杰 州公安局副局长
陈鸿飞 州政府法制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联络员:邹弥华 州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
颜树标 州政府法制和政策研究室执法监督科科长
张丽群 州政府法制和政策研究室综合科副科长
徐 敬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支队长
丁 梅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科科长
徐鸿云 州公安局治安支队行业管理大队大队长
二、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政府法制和政策研究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于复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陈鸿飞兼任,工作人员由联络员兼任。
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便于州人民政府领导了解情况,指导好起草工作。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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